您好,欢迎来到爱go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不明确,如何维权?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不明确,如何维权?

来源:爱go旅游网

我国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后,共同财产漏分可通过重新签订协议或起诉进行处理。若一方故意隐藏、转移、变卖财产导致漏分,其应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分析

我国目前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在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协议离婚后,如果发现存在共同财产漏分,具体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第一,双方协议,重新签订离婚协议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去婚姻登记处备案;第二,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去起诉,申请对未分割财产进行分配。第三,如果是因为一方故意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导致漏分,对于故意隐藏、转移、变卖一方应少分或不分财产。

拓展延伸

如何处理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遗漏问题?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中出现遗漏问题时,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处理。首先,双方应当重新审视协议,并确认是否存在遗漏的财产。如果确实存在遗漏,可以通过与对方进行协商,重新分割遗漏的财产。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此外,还可以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保护。最后,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通过进行诉讼解决。记住,处理遗漏问题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尽量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结语

在协议离婚中出现财产遗漏时,需采取一系列措施处理。双方应审视协议,确认遗漏财产。如确实遗漏,可协商重新分割。协商不果,可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意见,制定解决方案。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保持冷静理性,确保权益得到保护。无法达成一致,或需诉讼解决。遵循法律法规,和解方式解决争议,减少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