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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赁房屋口头约定的使用用途发生变更,应该如何协商?

来源:爱go旅游网

法律分析:当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发生变更时,需要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参考《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寻求法律救济。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八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等确定合同条款。

2.《合同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内容、解释和履行等事项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规定和交易习惯。

3.《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物权法》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使用他人的土地、房屋、林木、山岭、草原、水域、矿藏等资源。

5.《物权法》第三十一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并保证承租人依法持有该房屋。

因此,在租赁房屋使用用途发生变更时,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等,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救济,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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