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鸡政规[2017]2号 【发布部门】鸡西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13 【实施日期】2017.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政规〔2017〕2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鸡西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实施方案》业经2016年12月6日市政府14届4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3日
鸡西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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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的指导意见 》(黑政发〔2016〕33号)精神,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健康发展,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鸡西转型发展新引擎,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导,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中小微科技型企业为目标,以体制、机制、管理和服务创新为重点,按照“苗圃-孵化器-加速器”链条式孵育模式,建设一批孵化能力突出、服务设施完备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创新创业孵化服务链条,打造鸡西创新创业资源、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层次人才聚集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年末,围绕科技创新、城镇转移就业、电子商务、农民创业等四大板块,全市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城镇转移就业职工众创空间、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农民创业服务中心等创新创业载体总量达到41家,孵化场地总面积1.7万平方米以上, 在孵企业总数100家以上,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孵化毕业企业20家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步伐
1.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以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为服务对象,为其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政策咨询,提供技术研发、试制服务、经营场地、共享设施,开展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服务,帮 2 / 5
助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成活率和成长性,培养成功
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到2017年年末,全市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13家。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市科技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黑龙江工业学院、黑龙江技师学院。
2.城镇转移就业职工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利用原有建设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或腾退的办公用房、闲置厂房,扩大基地规模、完善硬件设施、增加服务功能,重点吸纳城镇转移就业职工入孵创业。通过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技能培训、融资对接服务,以及为创业者提供场地、水电等基础设施保障和企业诊断、财会审计、法律咨询、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市场推广等服务,重点扶持城镇转移就业职工创新创业。到2017年年末,全市建设城镇转移就业职工众创空间或孵化器12家。其中,县(市)区政府各建设1家、市本级建设1家,黑龙江工业学院建设1家,龙煤鸡西公司建设1家。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市人社局、黑龙江工业学院、龙煤鸡西矿业有限公司。
3.电子商务孵化基地。根据现有市场供需,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进行运营,建设包括物流仓储、融资担保、孵化培育等公共服务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或孵化基地,引导和帮助其拓展销售渠道、丰富宣传形式,提升服务水平。到2017年年末,全市建成电子商务孵化基地12家。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黑龙江工业学院、黑龙江技师学院。 4.农民创业服务中心。选择一批知名农业企业、合作社、小康村、农产品加工和物流园区等作为基地,为农民创业提供必要的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创业能力,扶持农民创业。到2017年年末,全市建成农民创业服务中心4家。 责任单位:密山市政府、虎林市政府、鸡东县政府,市农委。 3 / 5
(二)加快集聚入孵企业和创客主体
推进高校毕业生、在校生等青年创新创业。支持大中专、高职院校学生组建创业社团,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创业指导,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者进入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载体创业孵化,每年遴选和扶持一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实现创业教育、创业指导、创业实践和创业实战的有机结合。
支持企业高管及职工自主创业。推动创新型领军企业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借助技术、管理等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面向企业内部员工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平台,形成开放的产业生态圈。
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以人才引领、科技创业为主线,全面落实我市人才政策,集聚一批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和产业新质态的创业领军人物。 鼓励鸡西籍在外人士返乡创业。吸引和鼓励鸡西籍在外工作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大学生返乡创业、有一技之长的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大力推进农民创业,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推动“打工经济”向“创业经济”转变。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黑龙江工业学院、黑龙江技师学院。
(三)加快天使投资发展
引导和鼓励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与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相结合,完善投融资模式。鼓励天使投资群体、创业投资基金入驻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开展业务,通过风险补偿方式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与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联合设立种子基金。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建立天使投资(种子)基金,鼓励民营资本建立风险投资基金,使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成为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的创业投资集聚区。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内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试点投贷联 4 / 5
动。支持在孵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黑龙江工业学院、黑龙江技师学院。
(四)加快提升创业服务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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