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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

来源:爱go旅游网


合同编号:FWMM----

房屋买卖合同

出售方:

买受方: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出售方: (简称甲方) 买受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认真阅读并完全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及合同附件的前提下,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售房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对出售房产的声明

1.甲方出售的房产位于北京市 区(县) (以下简称"该房产")

2.该房产的权属性质为以下选项中的第 种:

A.商品房;B.已购公有住房;C.央产房;D.经济适用房;E.其他类型房屋 3.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为京房权证 字第 号,登记日期为 年 月 日,房屋所有权人为 。

4.该房产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为 。 5.甲方承诺该房屋抵押贷款情况为以下选项中的第 种: 无住房抵押贷款,

有住房抵押贷款,抵押人为 银行,至今尚未还 贷款的余额约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甲

方承诺以上贷款款项自身 (有/无)能力一次性提前偿还。

6.该房屋的现状为 第二条 甲方对出售房产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声明

1.甲方保证对该房产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有效性负全责。 2.甲方保证该房产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对房屋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将该房产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确认

乙方经实地考察该房产后,确定向甲方购买该房产的完全产权,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乙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约定内容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该房产交易价格及起相关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该房产的成交价格为 元/m2,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另向甲方支付该房产的装修补偿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3.甲乙双方确认,以上两项价格总和中包括:该房产净房款、装修补偿款、公

共维修基金。除此之外,还包括以下该房产内现有的物品和设施: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甲方同意乙方采用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购买该房产: 1.全额现金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时,即向甲方支付该房产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购房款(已付定金转为购房款)。 2.商业贷款方式:

乙方应与本合同签署时,即向甲方支付该房产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乙方应在办理贷款手续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即首期房款(已付定金转为购房款)银行贷款部分,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如因乙方原因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时,乙方应于收到银行未予以批准贷款申请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全部购房款;如因乙方原因所批准的贷款的数额不足申请额时,乙方应于收到银行发放贷款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余款,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公积金贷款方式

乙方应与本合同签署时,即向甲方支付该房产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乙方应在办理贷款手续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即首期房款(已付定金转为购房款)公积金贷款部分,按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由应行直接支付到甲方指定帐号。如因乙方原因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时,乙方应于收到银行未予以批准贷款申请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全部购房款;如因乙方原因所批准的贷款的数额不足申请额时,乙方应于收到银行发放贷款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余款。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商定:自双方到该房产所属的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该房产的权属过户登记 手续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该房产的房屋交验手续。

2.甲方承诺对该房产权属的合法性及相应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该房产符合国家规定的转让条件,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及权属纠纷,否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该房产现状与产权证记载相符。

4.甲乙双方商定,该房产在办理房屋交验之前所发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结清。办理房屋交验时,甲方需提供交费凭证,同时甲乙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做为依据。

5.如该房产的原产权单位要求权属过户前(后)签订物业供暖等协议,提前预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该按房产的原产权单位要求的办理。

第七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1.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即应相互配合向该房产所属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过户的相关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2.办理上述手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乙双方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签定本合同后,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定金法则”规定的约束。如甲方悔约,应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如乙方悔约,乙方的定金全部罚没。

2.乙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及时足额付款时,甲

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行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个工作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款项万分之四的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甲方应办理完该房产权属过户申请登记手续之日起第 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万分之四的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时,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诉请强制执行。

4.甲乙任何一方不按期办理该房产产权过户手续,或不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证件等(含贷款所需相关资料),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期顺利履行的,每延误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该房产交易价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时,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该房产交易价格10%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该房产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合同附件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上提供准确详实的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未填写通讯地址的视同身份证上的地址)。甲乙双方承诺,任何乙方按照该地址发出的特快专递或挂号信视为已经送达。如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签署本合同时所提供的通信地址有误,

造成对方按该地址发出的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延迟或不能送达而导致的违约责任或一切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 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本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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