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时许,本人***和**与受害人一行人发生口角,最后导致双方厮打。 事情的经过:本人**与***在“森林雨”火锅吃过饭以后,路经“皇家一号ktv”门口时,**在此小便,(原妇产医院门口)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一行人因为小便和受害人一行人发生了口角,当我转身看见双方在对骂的时候,我上前去劝架,随后双方就开始了纠缠厮打,这时车上下来两个中年人就开始打我,于是我们就开始相互对打了,受害人一方陆陆续续来了大约有10~20人,和我和**厮打。最后由于人员悬殊太大把我打急眼了就跑了。其他什么事我什么都不知道。
事后,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于***年**月**日向**县派出所投案自首。过后并与受害人达成协议,赔偿受害人各项费用: (52000)五万两千元,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被害人亦承诺不再追究任何责任。
当我面对和解决这件是的时,使我感触良多,自己犯下的错就应该自己承担后果。虽然家庭条件比较困难,但是我还和家属依然积极筹措赔偿款进行赔偿。尽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去面对事情和对受害人进行一些补偿,可以得到受害人心理上的安慰和谅解。在公检法取保候审期间,本人严格要求自己,没有任何的违法违纪现象发生,随传随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法院的查处工作。
这件事的发生,我深刻认识到了对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 性质的恶劣,对受害人的家庭带了太多的影响。我深感惭愧。
? 对自己的不负责,对他人的不负责,对家人的不负责,事情发生没有冷静的思考就盲目判断和处理事情,没有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和后果。 ? 遇事过于冲动,欠考虑。 通过这件事,本人一定吸取教训,遇到事情想想后果,不盲目去干,不盲目帮人强出头。抱有一颗感恩的心来来报答家人、报答社会。
综上,恳请法院、检查院、公安机关能从本人的悔过态度出发结合本案的事实综合考虑判处本人较轻的处罚,给予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必将吸取教训全力改正自己,本本分分做人,保证今后不在有任何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此致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悔二〇一四年***月***日 过人:*** 篇二:悔过书 悔过书
本人因对工程师评审条件中申报评审专业认识有误,违反了〈工程师资格评审范围和条件〉中“(三)学历、资历要求:3.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方可转评或兼评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现深刻认识到自已的错误,并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忠于职守、认真、仔细、实事求是,请领导给予改正的机会;因此给评审工作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本人签字: 公司盖章
2014年12月10日
篇三:刑事侦查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侦查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诉讼文书卷(正卷一)装卷顺序
前款第十一至二十项所列内容仅为装订的一般顺序,实践中可按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先后排序。 对一案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按人头分别单立诉讼文书卷;其中不能拆分的材料,如立案
类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等,装入主要犯罪嫌疑人卷内或复制后分别装入各卷。技术性鉴定材料较多的,可单独立卷。
诉讼证据卷(正卷二)装卷顺序
对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或多起案件,材料较多的,可对每个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及相关文书,分别立卷;对其他材料,以每起案件为一个完整的组成部分,分别立卷。 视听资料不能装订入卷的,放入资料袋中随案卷移送起诉。 实物证据不能装订入卷的,应拍成照片入卷。 侦查工作卷(副卷一)装卷顺序
侦查保密卷(副卷二)装卷顺序
第九条对于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在补充侦查完毕后,应另设补充侦查卷,连同原案卷一并移送起诉。
补充侦查卷按下列顺序排列装订: (一) 卷宗封面; (二) 卷内文件目录; (三) 补充侦查决定书; (四) 补充侦查事项或提纲; (五) 补充侦查报告书; (六) 补充侦查的证据材料。 装订案卷的要求:
(一) 卷装订统一按照a4纸规格进行,对纸张规格不一的文书材料及其他不便装订的材料要用胶
水裱糊或折叠压平,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托裱,未留装订线的应加边。
(二) 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的文书材料,不能重新制作的,应将原件复制一份,复制件放在原件
之后一并入卷。 (三) 每册卷宗以不超过200页(厚度为2厘米左右)为宜,超出200页的应分卷装订。 (四) 卷内文书材料张次统一使用黑色铅笔编写,用阿拉伯数字顺序标注在正面的右上角(背面
的左上角),空白面不编号。 (五) 诉讼卷的封面和封底统一使用公安部规定的牛皮纸规格和式样,侦查卷的封皮统一使用公
安档案部门规定的无酸卷皮规格和式样。 (六) 装订案卷要做到整齐、美观、坚固、不压字、无金属物品,采用三孔一线法装订,结头在
背后中孔。
篇四:邪教人员悔过书 邪教人员悔过书(样本)
由于我平时缺少对国家法律法规和邪教知识的学习,导致我不能很好的辨别邪教组织跟一般宗教活动的区别,加上我自己当时正处于家庭和婚姻失败打击下,很容易就被邪教组织盯上,在邪教人员的言语诱骗下,我鬼使神差地上了当。在2012年冬至前夕,我受邪教人员的指使,******
进了拘留所后,管教干部对我进行了反复的思想教育和邪教知识的普及,使我开始认识到“全能神”组织反党反政府的本质,意识到其危害家庭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逐渐认清了“全能神”邪教组织的真实面目。回想自己当初的所作所为,我后悔莫及。同时我感谢党和政府对我的教育,感谢亲人对我的宽容。
从今以后我将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思想上、行动上、语言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各种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深入认清邪教组织的邪恶本质,站稳立场,不受诱惑,不听煽动,不再参加任何邪教组织和活动。同时在认真学习、提高觉悟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对自己的亲属、朋友、邻居等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和影响身边人抵制邪教组织的侵蚀,对邪教组织和人员的活动进行勇敢斗争和积极举报。 悔过人:*** 2014年*月*日
篇五:刑事申诉书范文 刑 事 申 诉 书
申诉人:*****,男,****年**月**日出生,原籍:****省*****市,汉族,初中文化,捕前职业:无,户籍所在地:****省****市***区****街道九委。 ****年***月***日****省****市****区人民法院以(2006)**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申诉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判决宣告后,申诉人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年**月***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二终字第***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执行。申诉人于****年**月***日送本省***监狱服刑改造,目前服刑于***监区***分监区。 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年***月***日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一年五个月; *****年***月***日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一年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起止****年**月**日至****年**月**日,现余刑**年**个月。 申诉请求:
申诉人不服终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终字第**号刑事裁定书认定并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执行的一审****市****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中 ?被告人****当庭拒不认罪,予以从重处罚。?部分,现提出申诉。 主要事实:
***年**月***日凌晨,申诉人伙同同案犯****先后在***市***区***公园附近、*****附近、********区一胡同内以持刀威胁手段连续实施抢劫出租车司机三起,抢劫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560元。
****年***月***日,*******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过程中申诉人辩称没有参与抢劫,公安机关所作笔录不属实,同案吕春雷所作供述是陷害。****年***月***日***市***区人民法院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中以?被告人***当庭拒不认罪,予以从重处罚。?为由,从重判处申诉人有期徒刑十一年。
申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一审判决第六页第14行当中引用?当庭拒不认罪,予以从重处罚? 没有法律依据,适用法律有错误,所判刑期量刑过重,请求改判。
理由及法律依据如下:
一、?被告人?未经判决,何以有罪??拒不认罪?从何谈起?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被告人在我国的定义为:?被控告有罪行而接受人民法院审判的人。既可能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又可能是无罪的人。?即审判过程中的被告人是尚未认定有罪的无罪身份。 庭审过程中申诉人是以被告人的身份到庭参加诉讼的,而被告人是未被判决的身份,并未确定有罪,不存在认罪不认罪之说。
二、无罪辩护和?拒不认罪?均为非犯罪行为,不属于刑罚处罚范围。
《刑法》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 我国《刑法》的目的和任务是惩罚犯罪行为。庭审中作无罪辩护或拒不认罪均属于非犯罪的行为,其与犯罪事实本身也没有关系,同时不能够改变犯罪事实,而《刑法》的处罚范围仅为犯罪行为,非犯罪行为不属于其管辖范围,并不受刑罚处罚。
三、申诉人侦查阶段已经坦白犯罪事实,隐瞒犯罪事实不能成立。以从重处罚为手段,强迫被告人证明自己有罪,违反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第九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1998年10月我国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四条:?任何人不被强迫作不利于他自己的证言或强迫承认犯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询问中应当如实回答,同时也准予其进行无罪的辩解,同时我国法律并未就本条款作出后续的处罚规定,即?应当如实供述?只是软性规定,不具有强制性。
事实上申诉人在侦查阶段已经两次坦白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签字,且被法院确认为证据,即一审判决证据第十二项。侦查阶段申诉人坦白供述犯罪事实是事实存在的,不能因为庭审中作出无罪辩护就否定事实。那么隐瞒犯罪事实就不能够成立,不可能以此为理由冠以?拒不认罪?给予处罚。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时,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没有被告人供述而有其他证据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这就是说,口供不能单独定罪,在被告人认罪情况下尚且如此,显然,在被告人不认罪情况下,也就不能因此而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以从重处罚为手段,强迫被告人证明自己有罪,违反法律规定。
四、?拒不认罪,从重处罚?违反?无罪推定?及?举证义务?原则,庭审中被告人无?自证其罪?的义务。
一审法院判决中?被告人****当庭拒不认罪,予以从重处罚。?已经将时间、地点等详细说明,即身份为被告人;时间为庭审过程中;地点为法庭;行为为不证明自己有罪,就是没有?自证其罪?;结果是予以从重处罚。
我国现行法律已经基本实行?无罪推定?原则,同时《刑事诉讼法》规定,举证义务为?谁主张、谁举证?,这个原则在司法意义上,所有公民在法律上都被推定为是无罪的,这一状态一直延续到判决前。在法院判决之前,不能仅仅根据被告人涉嫌、涉诉就推定被告人有罪,而是否有罪应由公诉机关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并由审判机关最终加以认定,被告人本身并没有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够因为被告人没有?自证其罪?或作出无罪辩护就给予从重处罚。
连辩护律师尚且不可以反证、指控被告人,难道被告人必须自己证明自己有罪?
五、被告人为自己辩护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应剥夺,更不应给予从重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 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无罪辩护是申诉人在庭审中行使辩护权的一种方式,即便行使方式不正确也不应当受到处罚。一审判决中?故其辩护观点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已经承认在庭审中,申诉人是在为自己作辩解,不应该?不予采纳?就剥夺申诉人作辩护的权利,认定为?拒不认罪?,更不能因此而给予?从重处罚?。
在庭审过程中申诉人仅仅是无罪辩护,并没有达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或《刑法》第三百零九条规定的情节。
六、认罪态度不是证据,是否作无罪辩护亦不是决定刑罚时应当考虑的情节。 《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现行《刑法》的量刑规定明确取消了1979年刑法第33稿量刑原则中?参照犯罪分子的个人情况,认罪的老实程度和对犯罪的悔改态度?一句。《刑法》中关于决定刑罚时应当考虑的几方面做出明确说明,显而易见并不包含被告人是否作无罪辩护。同时此条款已经明文说明,决定刑罚的时候,要依照?本法?即《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此条款是酌定情节在法律依据上的唯一条款,即文中的?犯罪的性质、情节?。然而该条款已经明文规定,量刑考虑的情节只能是犯罪本身的情节,不包括非犯罪情节,刑法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如:累犯、毒品再犯。 《刑事诉讼法》、《证据法》中对证据的规定是?必须与犯罪事实有关联的客观事实?,那么不进行自证其罪与犯罪的事实有什么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呢?它又能证明什么犯罪事实? 七、无罪辩护不是犯罪行为本身的情节,同时也不是有社会危害及人身危险性的表现,不应成为刑事处罚的对象。
《刑法》第六十一条?量刑规定?中?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刑法理论为:?只能是客观犯罪事实本身固有的,反映社会危害程度的情节,不包括犯罪以外的情况。?简而言之,即犯罪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多大的危害,未发现或臆想中的危害不包含在内。
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主要表现在对社会的潜在危险或再犯罪的可能性方面,是指犯罪人的反社会性格或危险倾向,并不是真实存在的犯罪行为,因而不能作为刑事处罚的对象,更不能作为从重处罚的依据。我国现行《刑法》中将其做为预防需要的情节,只对适用缓刑及假释有意义。如果说无罪辩护或?拒不认罪?存在社会危害程度或有再犯罪的可能性,那也只能是假设情况,并不是真实情节,不应受处罚。
一审判决中对申诉人庭审辩护人所提出的?被告人****系初犯,无前科劣迹,没有对被害人人身进行伤害?的辩护观点,?本院酌情予以采纳?。说明,原判法院认同申诉人无主观恶性严重、人身危险性大的情节。
八、无罪辩护不属于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刑法》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
本条款规定,犯罪分子只有在满足狭义的《刑法》法典中明文规定的从重处
罚情节的情况下,定罪量刑中才可以从重处罚。我国《刑法》现阶段从重处罚情节共36种,除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累犯、毒品再犯等明文规定非犯罪情节外,其他条款均为犯罪情节较
重、恶劣或社会危害性较大,并不包括作无罪辩护或?拒不认罪?。
九、根据法律规定,酌定情节可以分为从宽情节和从严情节,不存在从重情节。
根据《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我国法律对于从重处罚情节只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不存在酌定从重处罚情节。
根据《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说明,酌定情节可以分为从宽情节和从严情节,并不存在从重情节。
刑法理论中对酌定情节是这样解释的:?虽然不是法律明文规定,但是审判过程中需要酌定考虑的情节必须要足以影响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审判实践中需要考虑的酌定情节主要有:犯罪的动机、犯罪的手段、犯罪时的环境和条件,犯罪人的一贯表现、犯罪的损害程度、犯罪后的态度。?就是说认定酌定情节的前提是要足以影响犯罪对社会的危害。
根据刑法理论?犯罪后的态度?解释为:?如真诚悔过、坦白罪行、积极退赃、主动赔偿损失、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危害结果等表现,较之于拒不认罪、毁灭罪证、意图逃避罪责等表现,应当受到相对较轻的处罚?。很明显此?犯罪后的态度?与庭审时的辩护是不可相提并论的两个概念,同时并未规定拒不认罪应该从重处罚。
十、我国法律对于拒不认罪没有强制处罚规定,同时没有准予可以类推给予处罚。 两高一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我国法律无强制被告人认罪的规定,法律并未规定不坦白犯罪事实或不自证其罪应当受到处罚。所以为鼓励被告人坦白犯罪事实或自愿认罪,可以酌情给以从轻处罚的奖励,同时法律也没有准予可以依照从轻的条款类推给予从重处罚。按原法院的认定?认罪从轻,不认罪从重?,那么什么样的表现是不从轻也不从重呢?
十一、?抗拒从严?不等于?抗拒从重?;?从重处罚?的参照物是?不从重处罚?,而不是?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八条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中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或者案发后隐瞒犯罪事实、毁灭证据、订立攻守同盟、负案潜逃等拒不认罪悔罪的,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抗拒从严?是相对于?坦白从宽?而言的,所谓?抗拒?,是指犯罪人行凶拒捕,消灭罪证,对检举人、证人实行威胁、报复,阻止同案人坦白交代,订立攻守同盟等。只是消极地不供述、不承认犯罪事实,不能认为是抗拒。?从严?的本意并不是?从重?,而是?不从宽?。至***年***月***日申诉人犯罪时间往前,我国法律无明文规定,作无罪辩护或拒不认罪应当从重处罚。2010年最高法制定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对审判酌定情节有权威的指导意义,《意见》中对从?严?是这样定义的:?主要是指对于罪行十分严重、社
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重刑或死刑的,要坚决地判处重刑或死刑;对于社会危害大或者具有从重处罚情节,以及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要依法从严惩处。?即: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不享受?从宽?的政策和?从轻?的奖励。根据《意见》的解释,只有满足案发后隐瞒犯罪事实、毁灭证据、订立攻守同盟、负案潜逃等才可以称之为?拒不认罪?,同时规定?拒不认罪?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并不是从重处罚。
因此,申诉人侦查阶段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作无罪辩护,并不构成?拒不认罪?,不受?从严处罚?,更不应该?从重处罚?。
十二、?拒不认罪,予以从重处罚?,违反?罪行法定?、?适用法律平等?和?罪罚相适应?的原则。
《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罪行法定?、?适用法律平等?和?罪罚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是必须严格遵守的准则。
?罪行法定?原则包括?罪之法定?和?刑之法定?,罪之法定不必多言,而刑之法定并不是单纯指各种犯罪须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处罚,同时也包含无法律规定不得将非犯罪情节作为从重处罚依据的原则。该原则要求:?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除《刑法》明文规定的情节以外,任何非犯罪情节均不受刑罚处罚。现行刑法取消了原刑法关于类推的规定,所以被告人是否适用从重处罚应当以《刑法》为依据,不能够主观的认为应该重判就可以重判。
?适用法律平等?的基本含义是,任何人都应当受到刑法平等的保护,一旦犯了罪,也应当平等的适用刑法。平等地适用刑法,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个人状况如何,都不允许其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二是对于任何人犯罪,不能将法律未规定作为从重处罚依据的罪前、罪后、罪外表现,作为从重处罚的理由。如:国家工作人员犯罪,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否则不能以犯罪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为由对其从重处罚。
?罪罚相适应?即量刑必须?以犯罪事实为依据,以刑法为准绳?。审判量刑中,刑罚的轻重应当与所犯罪行相适应,不可随意引用刑法没有规定或与犯罪事实没有关系的情节,从重判处,即?罚当其罪?。审判的依据是犯罪行为,除法律明文规定外的非犯罪行为均不受刑罚处罚。?刑罚相适应?原则涵盖了禁止违法将非犯罪情节作为从重处罚依据的内容。 一审判决以?当庭拒不认罪?为由,对申诉人作出?从重处罚?判决明显不符合?罪行法定?、?适用法律平等?和?罪罚相适应?的原则,该判决同时违反刑事审判三项基本原则,应依法认定为错误判决,撤销从重处罚部分,给予改判。
十二、服刑人员有提出申诉的权利,受理机关应当对错误判决改判。 《监狱法》第二十一条 ?罪犯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第二款 ?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零三条 ?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第八条 ?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申诉告知》第二条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八条 ?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
本案由(2007)***刑二终字第****号刑事裁定书对一审判决加以认定,并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执行,故受理、审查申诉材料法院应为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法律服刑人员拥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对?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判决给予改判。
综上所述,恳请人民法院支持申诉人合法诉求,依法认定错误判决,给予改判。
本人文化水平有限,如果我在学习法律知识过程中出现了偏颇或理解的不正确,请出于教育、转化的目的,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于我,本人将不胜感激。 此致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 月 日
附:一审判决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终审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篇六:检讨书 检 讨 书
尊敬的市纪委各位领导:
我是„.,1990年3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工作。 2013年,我领取了电话费和福利费;
在市纪委的这次专项检查中,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要是从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财经纪律的约束,没有坚守住利益的诱惑。这些都是极其不应该发生的事情,是对自身要求不严格,约束不够的集中表现,使市委、市政府的形象在人民群众当中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事件发生后,我本人积极配合市纪委的调查,端正态度,实事求是的谈清楚自己存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对违犯财经纪律领取的现金予以全额清退,对已经发生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 这些天来,我自己对自身存在的关于违犯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和反思。究其根本,谈其关键,在于平时对自己放松要求,降低标准,没有将财经纪律和中央、省市委的各项规定认真研读,没有对上级关于不能领取福利费和电话费等方面的规定遵守好、坚持好。现在想起自己违犯财经纪律的行为,可真是千般懊恼,万番悔恨。
近日,我先后加强了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市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方面规定的学习,对照自
身行为和工作实际,深入剖析存在问题,从思想深处解决学习不够,领会不够的突出问题,真正让廉政政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入脑入心,在思想上绷紧制度的高压线。期间,也得到市纪委领导的批评教育与帮助,使自己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违犯财经纪律所产生的严重后果。 现在想一想,如果对自己要求严格,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来各项关于财经纪律方面的要求,对自身提高标准,就不会犯下此类错误。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唯有以此教训为诫,以此事件为警,从现在起,提高对自身的要求,加强自我约束,强化自身责任感,我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深入加强学习,重点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干部管理制度、有关财经制度纪律方面的规定精神,从制度的层面建立自身应该明确的红线和禁区,明确应该遵守和坚守的政策和制度的规定依据。二是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奉献意识,奋力工作,尽快将此事产生的负面影响予以消化,重树形象。三是加强对自身平时行为的管控。特别是对照财经纪律,对涉及单位钱财方面的事严肃认真,谨慎处理,规范操作。四是配合单位主要领导,加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管好单位资金,用好单位资金。并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加强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在工作中廉洁自律,勤政廉政,努力做一名焦裕禄式的好干部。 检查人:
2014年10月20日 篇七:悔过书 悔过书
2013年7月28日星期日晚,由于我的一张贱嘴无端惹怒了我的女友小慧,并依仗自己是男生,对对方进行了人身伤害,导致对方的上嘴唇出现一个偌大的血洞,流血不止,导致对方精神和身体都遭受到很大的伤害。
对于我的鲁莽行为,和对小慧造成的巨大伤害,我表示深深的悔意,对此我必须做出深刻的反省。
首先,作为一个成年的男人,我不应该还是整天嘴上耍贱那样的幼稚行为,这样极其不负责任的态度和肤浅的行为,会让一个成熟的女人很没有安全感,甚至是觉得沮丧。而且在这件事情上,我没有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对方的心情和感受,总是太过自我和得意忘形。这种肤浅的行为,在今后一定要慢慢克服。
其次,作为一个男生,我太没有风度,事事与对方争强斗狠,根本不顾及对方是个柔弱女子,在语言和肢体上不懂得谦让,而且很多时候只是争论一个毫无意义的话题。其实就是想欺负一下他,好在心理上面占据上风而沾沾自喜。这样长此以往,让对方心里越来越沉重和压抑,情绪越来越糟糕,使得对方在生活和工作双重压力之下,非但没有得到男友的安慰和排遣,反而进一步累积伤害。对此,我表示真诚的悔过,我今后一定在再起争论之前,先站在对方的角度先考虑自己的行为,争取在犯二之前打醒自己,使自己不要失礼,干缺德事儿,积善行德,增进夫妻感情,共度人生。
第三,其实从根因上面来说,给我女友造成伤害,是因为我这个人的一些缺点,我必须认识到自己身上这些确实是是缺点,而且一定要改正。而不是无所事事,毫不在意,最后给对方造成伤害,而后悔莫及。下面我来分析一下造成这些原因的自身性格缺陷: 自大:以自我为中心,不顾他人感受,不懂得温柔,以为胡闹犯贱就能得到女友的欢颜,往往给对方造成伤害而不自知。
自怜:由于自大和自卑,导致内心缺乏安全感,最终总想得到女友的注意和安慰,其实这是一种病态,作为男人,一个将要承担一个家庭的男人,这样的病一定要好好治。 懒散:由于行为懒散,使得自己在两个人生活中没有承担男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况且在这样一个充满竞争的社会,缺乏积极进取的意识和态度,这一点归根结底还是缺乏担当,俗话说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少壮不努力,老年徒伤悲,不仅让自己人生缺乏色彩,也拖累女友跟着不幸福。 因此作为男人,我不仅要对女友做到不伤害,还要呵护,女人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使唤的,更不是用来打架的。小慧,我错了,原谅我吧,给你带来伤痕,我痛心不已,给你造成伤害,我真诚道歉。
篇八:检查书范文
给市委并各位领导做检查的范文 xx的市委并各位领导:
在全行上下认真开展案件查防工作和案件专项治理活动中,由于我们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组织不力,重视程度不够,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还没有正真树立起来,没有真正认识到案件防范的严峻性,在贯彻落实《省委稳定社会、防范案件分析会纪要》时,没有及时召开案件防范工作会议,会议召开后又没有及时向省分行报告会议情况,违犯了不党的纪律,在全省造成了不良影响,使贯彻案件防范工作会议精神不及时、不到位,受到省党委的严厉批评。对上级党委的批评,我们表示诚恳的接受,将以此为戒,深刻反省,吸取教训,做出深刻检查: 一、没有真正起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在当前全行案件防范形势非常严峻,各类审计检查中违规操作时有发生,加之股份制改革对经营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行内控建设压力巨大,任务更加艰巨的形势下,由于我们对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学习不够深刻,理解不够全面,因而在实际工作中没有真正树立起业务经营和案件防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特别在加强内控管理,防范案件工作中,由于统筹兼顾能力不足,组织领导不力,抓工作没有很好地把握大局和重点,尤其在贯彻落实省行党委工作部署上,大局意识观念淡薄,存在着重业务经营、忽视
内部控制的思想,总认为近年来,xx农行没有发生经济和责任性刑事案件,因而在实际上工作中产生了麻痹、松懈思想,这是导致贯彻省分行案件防范工作会纪要不及时、不到位、迟开会、迟报告的主要根源。
二、对内控管理、案件防范的紧迫性、严峻性认识不够充分。认为xx市年多来职工思想比较稳定,在业务操作中虽然有违规操作现象,但没有发生大的违规违纪行为,只要平时多强调,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抓迟抓早一个样,在这种麻痹思想意识的主导下,忽视了案件防范
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因而影响了《省党委加强社会稳定、防范案件分析会纪要》精神的及时传达和报告,这是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不够扎实,以文件下达落实多,联系实际、身体力行抓落实少的具体表现,也是导致传达贯彻落实《省委加强社会管理、防范案件分析会纪要》慢,报告不及时的重要因素。
三、党性观念淡薄,执行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通过省委和领导的及时批评和教育,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在事关全市案件防范这个重大问题上,没有及时召开党委会,尤其是会议召开后又没有及时向省委和相关部门报告,这充分说明我们在政治上上党性观念还比较淡薄,把握上级领导精神不透彻、不深刻,执行规章制度的意识不强,求真务实,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还没有真正从思想上树立起来。体现在具体工作中:管理导向上重人才的使用,轻教育管理;重财
资源分配,轻基础管理;这是我们对《省委加强内控、防范案件分析会纪要》传达不迅速、报告不及时的关键原因。通过省委领导的批评和指导,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如果上述存在的这些问题不克服,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将会对本辖区今后的工作及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甚至给党和国家的利益、以及当地的事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我们决心认真吸取这次教训,以省委及领导的批评指导为起点,组织班子成员加强学习,深刻反思,切实在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责任感,树立大局意识,改进作风和强化执行力等狠下功夫,并认真按照省委《关于印发〈省社会治安、防范案件分析会纪要〉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委领导提出的批评意见,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彻底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努力为全辖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良好环境,力争全年不发生各类经济案件和刑事性责任案件。 一是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进行反思,正确认识省委的批评,全面查找我们在加强内控、案件防范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各类违规操作等突出问题,通过深刻反省我们在思想、工作上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的措施。 二是不断加强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端正业务经营指导思想。我们深刻汲取这一教训,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处理
好加快发展与加强管理、业务拓展与风险防范,追求效益与服从规则制约等关系,做到发展不以违规为代价,行为不受急功近利思想支配,绩效不靠弄虚作假获得。我们将以开展“科学发展年”活动为契机,自觉将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体现在实施“一岗双责”的实践中,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到制度执行和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尽快掌握更多的科学体系,努力提高我们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驾驭全局的综合素质;严格按照现代领导干部的素质要求,刻苦钻研法律法规、积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把握工作重点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一级法人治理的大局里,审时度势,尽力减少工作失误;认真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深刻反思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牢固树立加强内控管理,积极防范案件和安全经营意识,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工作的关系,业务经营与防范案件的关系,一般工作与重点工作的关系,坚持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确保全辖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执行力。坚定不移地抓好《省委案件分析座谈会纪要》工作会议指示精神和上级部门的各项制度规定的贯彻和落实,坚持以防范案件为前提,以协调各方为原则,切实提高全辖及党委班子的执行力。
三是充分认识加强内控管理,防范案件的紧迫性、严峻
性和重要性,全面落实防范案件领导责任制。针对省委领导的批评指导,市委进一步明确了防范案件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作为防范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全行的案件防范负有主要责任;分管防范案件防范的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市长,不但要抓好分管部门工作,而且负有组织领导,监督指导全行部署开展工作,防范案件的责任,督促、检查、衔接、落实
工作,确保案件防范与业务经营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是及时部署,抓好落实。在全面转发《省委加强社会稳定、防范案件分析会纪要》的同时,分别向机关各科室和各县党委全面传达了省委的指示精神和批评意见,重新对全辖内控管理、防范案件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不断加强自律监管工作。省委驻陇南审计办还于近期对全行业务经营真实性进行了审计检查,检查面达到了100%。同时,市委还组织监察保卫、公检法等部门对部门自律监管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我们将弥补工作上的失误,尽快组织各对各乡镇,充分利用年初工作会议召开有利时机,在全面落实省委2006年年初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认真开好“加强内控管理,防范案件”分析会议,做到防范案件与业务经营工作同部署、同下达、同落实、同考核。
五是要建立整改机制,坚决贯彻从严方针。我们将不断建立有方案、有督办、有反馈的整改工作承办机制,进一步
明确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办理要求和办理期限,及时上报防范案件和整改情况;坚决贯彻从严治行的方针,对赌博、炒股、经商、酗酒等容易导致案件的行为,要作为监控重点,定期进行排查,及时反馈情况,发现苗头果断处理;不断加强对各县(区)领导、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操作一线人员道德风险防范教育,特别要在权力制约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员工岗位轮换、强制休假等制度,对未执行员工岗位轮换,经查处后将给予相关责任严肃处理;要积极配合审计办对我市的审计。市县行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依法合规经营上来,要充分认识到审计办等外部机构的审计检查,对于我市及时排除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在接受审计的过程中,对需要提供的资料必须如实提供,该介绍的情况必须如实介绍,决不会有抵触心理,更不会掩盖实情,隐瞒不讲;努力提高内部检查和监督质量。要积极创新监督手段,整合现有系统资源,加强对各类风险的监测控制力度。要完善风险防范的制度体系,做到每一类业务都有防火墙。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自律监管职责,审计、监察部门将继续加大对业务部门和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以及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查纠和严肃处理,及时向省委如实汇报;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在当前工作任务繁重、安全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我们将认真落实安
全保卫工作各项制度,对任何环节、任何部位都必须做到警钟长鸣,严防死守,力争确保不发生刑事案件和责任性事故;认真执行反洗钱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了解客户、保存交易记录、本外币和大额可疑交易报告“三个义务”,进一步规范反洗钱工作。 以上检查不妥之处,请省分行党委及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篇九:捡到饭卡据为己有的悔过书范文 捡到饭卡据为己有的悔过书范文 尊敬的班主任老师:
关于自己近期捡到饭卡没有及时上交给学校,而且自己还刷了其中一些钱用于买早餐。在此我就自身行为作出深刻反省与道歉,希望我能够用自己真诚的悔改态度来弥补一些过错,以最大限度得征求受害同学原谅。
然而。..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计划赶不上变化,就在我用这位梁同学饭卡买了一顿丰盛晚饭(共买了三对红烧鸡翅、一份糖醋里脊、一碗鳕鱼青菜汤、蜜汁牛排两块、清蒸扇贝五只、粉丝鲍鱼六个,共计消费116元。)以后,我发现饭卡当中已经所剩无几,没有想到这位同学饭卡只有120元。当时我走出饭堂以后,正好遇上这位梁同学在苦苦寻觅饭卡。当时的我心情非常糟糕,我看到梁同学衣服穿着非常朴实、一件白色校服上衣加上一件棕黄色长裤,头发稍显凌乱,又戴着一副厚厚的黑框眼镜。梁同学如此的穿着打扮与我身穿耐克、脚踏阿迪的名牌服饰产生了鲜明对比。那一刻我心中产生了浑然的罪恶感,我晓得自己闯下了大祸,我如此暴饮狂吃的乃是一位简朴好学生的饭卡呀。
现如今,我的丑恶行径遭到学校方面调查公布已经昭然于天下。我的行为遭受千百同学指责,我也感到毫不蒙冤。只是我觉得学校方面没有必要将我盗用饭卡的消费记录也给公布出来,因为这样会让我不爱吃蔬菜的饮食习惯这一隐私也让全校同学知晓。
现在检讨我的过责:1,人家是拾金不昧,而我是拾金据己。2,我捡取饭卡不存在不知情失主的情况,因为饭卡上有清楚的学生个人信息。3,我刷了朴实梁同学的饭卡,还一下子吃
这么多,是对梁同学的深深伤害。事后得知梁同学平均每顿饭只消费5-6元,这更加深了我的内疚心情。
我的改正弥补措施:1,当面跟梁同学道歉,真诚表达深刻歉意,恳求梁同学原谅。2,自己立马去食堂饭卡充值处帮梁同学充值我消费的116元钱,并原卡返还。3,认真向所有知情的同学坦诚劝告,请大家别受我不良影响,一定要从我的错误当中吸取经验。而我本人也要从这次错误当中吸取教训,今后绝不再犯。 最后,我已无言。 此致!
篇十:搞笑的悔过书 搞笑的悔过书
悔过是一种痛,也是一种梦。
悔过说明自己有过歧途,有过迷惘,所以会隐隐作痛;
悔过说明自己怀有一种奢望,如果一切重来,世界将会怎样怎样?? 我为什么没有在30岁前娶妻生子,早享天伦之乐,让孩子给老爸老妈打打酱油该是多大的安慰?
我为什么没有在上大学时就读经济系,习得数字功夫,做一个有文化的奸商,给自己和父母大大的房子,给那样失学的孩子一些生命的阳光?
我为什么没有在第一个对我示爱的女子前停留,而是迈向空旷的原野,想到寻找飘香的花朵,不料至今一无所获?
我为什么在路过一个陌生人时那样泰然自若,而他(她)可能需要的是你一个灿烂笑容,而不是冷漠眼神?
我为什么在迈步道路时没舍得照看路上忙碌的蚂蚁,他们或许没有时间瞅一眼我那千钧重的大船鞋,还没来得及向爹妈道别就作别世间?
我为什么总是怀揣理想,鼻孔向上,却成了“大事没做成,小事做不来”,就连炒菜水平都位居下三烂的水平?
我为什么总在自己的圈子里鬼打墙一般,看不清自己切实可行的方向,一次次与成功擦肩而过? ??
过去就像镜中花,带走我的年华,带走我的哀惋,留下一些后续的痛和梦,自己或睡或醒,他人也是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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