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公司
污染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对污染物进行有效控制,满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种污染物的管理。
第三章 实施细则
第三条 污水管理
1、xx认真落实“废水分质分步回用、部分废水深度处理、剩余废水适度处理后再回用”的技术方案,确保废水全部循环使用。
2、xx的冲地水、药缸的清污水等通过引入回收池等途径进入生产系统,确保不外排。
3、xx生活废水必须进行处理,确保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
4、xx废水处理站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各岗位操作规程,严禁污水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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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xx加强污水排放口的现场管理,确保污水排放口满足环保部门的要求。
6、安全环保部对污水排放口进行日常检查。
第四条 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理
1、运输路段的灰尘的控制:xx按《道路清扫协议》进行清扫,控制该路段的扬尘。
2、xx扬尘的控制:相关部门严格按照《xx管理规定》的要求,控制xx处的扬尘。
3、xx加强破碎除尘器和筛分除尘器的运行管理,确保废气排放达标,同时对破碎除尘器和筛分除尘器的粉尘进行综合回收。
4、各部门加强现场环境卫生管理,采取有效的道路和作业场地降尘措施,保证无组织废气排放达标。
第五条 噪声管理
1、公司施加控制的噪声源有:水泵房、风机厂房等。
2、厂界噪声控制标准:白天≤60dB(A); 夜间≤50dB(A)。
3、xx等部门加强设备设施的降噪管理,将各项降噪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安全环保部对厂界噪声进行定期检测,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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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危险废物的管理
1、各单位应尽量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危险废物的工艺、原料。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负责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不得与非危险废物混合,不得抛弃。对可重复利用的危险废物要尽量重复使用。
2、危险废物收集及存放的注意事项:
a)产生废矿物油的部门应将废矿物油存放在指定地点。
b)施工时产生的废旧涂料、残余油漆、废沥清余料等危险废物应要求承包方回收。
c)废弃含汞灯管、废弃电瓶等应放入指定存放点或交给购买产品的单位。
d) 危险废物存放点应做到防流失、防雨淋、防渗漏,危险废物存储期不得超过一年。
e) 危险废物存放点应设有危险废物标志,并指定责任人。隔离、安全距离、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存放点应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并做到帐物要相符。
3、危险废物产生部门负责危险废物暂时存放点的选择、储存设施的日常管理。安全环保部负责危险废物集中存放点的选择、储存设施的日常管理。
4、负责危险废物存放的部门,必须备有足够的、有效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设备,并指定专人保管,严禁发生储存设施的损坏和危险废物的流失。
5、负责存放、运输危险废物的部门,必须向相关人员说明危险废物的危险性及防护方法和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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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危险废物向外转移时,必须送至环保部门指定的有资质的处理或贮存单位,安全环保部负责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7、危险废物的运输人员必须了解、掌握所接触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性质、应急处理等注意事项。
第七条 其它废物的管理
1、生活垃圾存放在各场所规定的垃圾箱、垃圾池,并由居委会负责清理。
2、包装袋由供应部统一处理。供应部应要求供应商尽量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包装物,或由供应商负责回收。
第 放射源的管理
1、放射源采购计划必须有安全环保部的审核意见。放射源采购合同签订以后,安全环保部负责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保卫部负责办理相关治安保卫手续。
2、放射源从采购、接收、运输、安装、存放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所有记录随放射源相关资料及时移交安全环保部存档。
3、使用部门负责放射源的保管、安全防护,并做好《放射源管理台帐》。
4、放射源因工艺改造需要临时保存、或暂时停用等原因,放射源必须移交暂存库保存。使用部门必须填写《放射源暂存、启用申请表》,经生产技术部、保卫部、安全环保部审核同意之后方可进行转移。转移时,安全环保部、保卫部必须有专职人员到现场做好监测和保卫。安全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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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部及时做好备案登记。
5、暂存库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漏等安全措施和报警系统。暂存库和放射源所在地点必须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牌,还必须有监控,监控室有专人24小时值守,做好交记录。
6、放射源如果不再使用,使用部门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提交《放射源报废申请表》,由生产技术部、保卫部、安全环保部对申请进行会签,经公司领导批准之后,由安全环保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
7、放射源一旦发生泄漏、丢失等,立刻启动放射源专项应急预案。
第四章 附 则
第《污染物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条《污染物管理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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