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规范大中修、增建及改造工程的管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项目辖区内的所有大中修、增建及改造工程。
3. 职责
3.1 工程部负责组织大中修、增建及改造工程。
3.2 工程所在物业管理项目部和质量部参加工程验收。
4. 工作内容
4.1工程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4.1.1超过了交付使用的保修期;
4.1.2未过保修期,当人为损毁严重的; 4.1.3属形象工程或公司形象工程; 4.1.4不可抗力所造成的;
4.1.5因管理工作需增建的管理用房或改造工程; 4.1.6具备大中修费用或公共维修基金已到位的。 4.2工作流程
4.2.1由主管部门或需求部门提出项目申请;
4.2.2工程部根据申请,初审是否符合立项的条件;
4.2.3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2.4立项;
4.2.5造价工程师编制工程预算;
4.2.6工程部将立项报告、项目计划书、工程预算报公司领导审核;
4.2.7须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项目,向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提出申请; 4.2.8编制招标书,进行招标,签订施工工程合同;
4.2.9监督施工过程,随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 4.2.10组织验收。
4.3工作要求
4.2.1必须有计划、有预算、有逐级审批手续,有合同。 4.2.2严格控制预算,严把工程质量关。
4.2.3大中修项目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并报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通过。
工程部工作手册 物业公司 版 次 共2页 01 第2页 大中修及改造工程管理规定 4.2.4文明施工不扰民,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小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4.2.5整个施工过程实行监理制,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进行监理。 4.2.6做好各种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无事故,无人员伤亡。 4.2.7综合验收由物业项目部、质量部、工程部联合进行。
5. 相关文件
6. 相关记录 编 制 日 期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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