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平安生产 平安保卫制度
一、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其他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成员的平安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平安保卫、防火、防灾、抗洪等事宜。 二、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防保设施和器材。
三、办公室负责机关平安保卫的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并定期检查各科室保卫由科主任负责落实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财务、档案及各科器材等重要岗位,重要物品的平安防范。
五、落实节假日、抗灾防洪、重要时期的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六、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各科室下班前要对室内电器,照明设备,门窗等进行一次平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可能发生的治安灾害等事故降到最低点。
七、一旦发生平安事故,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平安生产检查制度
平安生产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平安生产手段,是建立良好的平安环境、做好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特制我院平安生产检查制度。 一、根据全年各重大节日和季节特点,院安委会每年检查不少于6次,院主要领导参加的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遇特殊情况和上级要求,另行安排,每次检查应有记录。
二、平安检查要做到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对象一般为药房、锅炉房、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等重点科室,并根据
本单位平安生产事故隐患状况,组织开展好各类专项治理和隐患整改工作。
三、检查催促各科室建立和健全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测领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检测率和持证率要达100%。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催促有关科室及时整改,对因故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催促隐患科室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加强跟踪检查。 平安生产教育制度
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平安生意意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特制定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经常动用各种形式,开展平安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每年“平安生产月”活动。
二、医院分管平安生产的领导和其它平安生产监视人员应参加上级平安生产监视部门组织的平安培训。
三、医院安委会要催促各科室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做好领证及其复审工作,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杜绝无证上岗(如锅炉工等)。
四、医院要催促各科室开展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并做好平安教育的登记。
六、医院安委会和有关部门对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应自查和检查一次本单位平安生产培训和教育落实情况。 妇幼保健院平安生产管理制度xx-07-17 14:28 平安生产责任制度
1、为了更好的做好平安生产工作,特指定本制度,以便分清责任、便于追究。
2、临床各科室所出现医疗平安事件,由医务科、护理部及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认真负责。
3、药剂科室出现相关平安生产事件,由药剂科及其相关科室主任负责。
4、水、暖、电、电梯等事件影响医疗工作的由后勤科负责。 5、出现偷盗等事件,由保卫科负责。
6、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是保健院院院长,直接责任人是分管院长。 平安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为了能使医院平安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2、各科用于平安生产工作所须购置的物品经院方审定为必须的后,必须保证经费投入并于第一时间投入。
3、平安生产物品所须资金 ,必须优先考虑优先安排。 4、医院安排专用资金及保证金,用于平安生产设备的购置。 5、各个科室、部门,一旦发现平安生产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并作出补救处理。
建立工程平安管理制度
1、妇幼保健院所有建立工程指医院正在进行的建筑及改造工程。 2、妇幼保健院所有建立工程均应符合平安生产的有关规定。 3、妇幼保健院所有建立工程均应承受平安生产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前方可正式投入建立。
4、妇幼保健院所有建立工程,凡有不符合平安生产有关规定的应立即停止工程建立并重新设计。
5、建立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妇幼保健院工程建立归工程建立有关负责人负责,院长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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