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输血治疗前,医生必须按照《临床用血评估及用血效果评价制度》对患者进行评估,必需输血且其他治疗方式不能替代时,方可输血。 2、输血治疗前,经治医生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谈话。告知: (1)患者病况需要输血治疗; (2)输血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3)存在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 (4)告知输血类别:自体血或异体血。
3、为避免发生上述情况,经治医生应动员患者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自身输血。
4、凡异体血液输注需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并签订《输血治疗同意书》后方能实施输血。
5、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6、《输血治疗同意书》必须与病历同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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