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称 信息收集和传递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编号 第1条 目的:信息管理是企业正确决策的前提和依据。为使公司的信息管理规范化、系统化、及时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分工和内容 第2条、办公室是公司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职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信息传递进行监管,市场营销部负责网络信息建设工作; 第3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本部门的信息管理工作 第4条、各部门设一名信息管理人员(兼任),负责本部门的各项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反馈工作; 第三章、信息收集的内容 第5条、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协会、外来文件、各项政策,法律事务、公司邮箱、劳动人事、社会保障政策,人才市场信息等,由办公室负责。 第6条、财务、会计、税收政策,企业财务报表,公司预算、资金使用状况等财务信息由财务部负责 第7条、市场营销部负责,竞争对手、市场动态、资源信息、网站管理、顾客的平台、顾客反馈等信息。 第8条、投资项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技术情报、项目管理、技术专利,科技发展动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发展和应用等信息由技术开发部负责。 第9条、原物料价格信息、原物料及设备采购、物资物流市场动态、库存物资、生产经营统计、安全生产等信息由生产计划部负责。 第10条、质量管理、三包索赔等信息由质量保证部负责 第11条、其他信息据实际情况可由各部门建立。 第四章.管理程序 第12条 公司信息处理流程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使用等几个环节。 第13条信息收集来源:
1.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可利用的; 2.从公司网站、外部媒体、信息机构收集的; 3.通过调查、外出考察获得的专题信息。 4.通过正规渠道由有关部门反馈、报告、告知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 5.各部门电话、信息管理员每周五下午将本部门一周的《信息汇报表》收集送办公室,由办公室送相关领导参阅 6.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第周每月信息报送的监督、执行情况 , 第14条信息的整理 1.各部门须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及时整理,确定信息接收对象 2.信息整理过程中,应进行合理的摒弃,整理主要的、有用的信息。 3.各部门应及时将本部门各类管理信息、突发事件、顾客投诉、重要会议或活动信息,按规定要求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分管经理或总经理。 4.整理后的信息,采用电子化存贮,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的信息档案。 第15条信息传递 1.信息传递遵循分层级、保密、高效的原则。 2.在公司内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平行、交叉传递信息。 3.信息传递采用:书面、口头、网络等手段。 第16条信息的使用 1.按照知晓权限、重要程度、共享部门分别使用信息。 2.信息使用部门,须根据接收信息的具体情况,及时作出反馈。 3.信息使用部门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的原则。 第17条信息的保密 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传播、复制含有企业相关信息的各种介质如(光盘、磁盘、文稿)等,对于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18条.约束与考核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信息遗漏、反馈延误、越级获取信息等行为的,将依据情节,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并可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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