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机班组生产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机台生产安全工作,规范用工管理。根据我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各类事故控制数为零;全员安全教育率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全员持证上岗;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安全班组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发生事故及时上报率达100%。
二、安全措施: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班长是本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从事钻探工作的所有工人,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上岗证,上岗证实行每年年检一次,过期无效。所有钻工都必须持证上岗,所有工人必须参加投保,钻工不得拒绝参加保险,任何班组不得聘用无证、无投保人员上岗。
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地质技术要求、钻探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必须做好班前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检查和设备;各种机械设备、机具和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好,平时做好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状况不带病运行,并在班报表上记录。
4、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
5、应爱护设备,管好业主所交给一切的设备、材料、并厉行节约、降低成本,丢失的设备材料照价赔偿。
6、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强化现场管理,做到机台日检,班组经常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并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做到检查记录、有整改、有验收,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危及人身的应立即停产,并用书面形式报上级部门。
7、发生各类事故,应在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的同时把情况报机长和院安全部门。同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8、钻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现场负责人指
挥,遵照现场技术人员的要求作业,严禁弄虚作假,保证钻探工作质量。
三、奖惩办法
1、按上级、院有关规定和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考核。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2、班长参加院审核制,未经班长岗位培训、无工作经验、能力欠佳或取消带班资格者不得带班,否则,发生意外后果自负。班员上岗证每年年检一次,过期无效。
3、若有不听从指挥或违规操作者,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其将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丢失的设备材料照价赔偿;若因钻工未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每项每人罚款50元,同一人在一个月内重复发生加倍处罚。
4、钻工在工作时发生意外伤害时,实行连带责任制,即除保险公司理赔款之外的其他费用(含保险公司不可报销的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生活费、交通费、误工补贴费及伤残赔偿费),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分别由钻机注册人承担50-60%,带班者承担20-30%,受伤者自行承担10-20%,各方承担具体数额先由注册钻机自行商定,有异议由公司安委会裁定;非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保险公司赔付以外的费用,由本人自负。投保钻机到院外承担钻探任务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款中属院投保部分(约占31%)的金额,归院所有。
四、本责任书壹式叁份,注册钻机负责人、班长和安全部门各壹份,自签字起生效。
严禁现场一切工作人员到江、湖、河、海、水库等处游泳,以防意外,不听者后果自负。
钻机编号:
钻机负责人: 班长:
签定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