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的认识
电气工程学院 09级自动化一班
李亚威 2009022011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
前段时间我生了一场大病,到郑大一附院做了手术,最后总花费高达一万多。幸好在家时办理了农村医疗保险,报销了五千多,家里负担才没有太重。所以最近我就关注了一下“新农合”,发现在村里已经普及了,几乎每户人家都参加了“新农合”,特别是一些老人,经常花钱看病,已经离不了“新农合”了。
农村合作医疗是指以广大农村村民为对象,为解决农民群众看不上病,以及看不起病的问题,本着自愿、受益、适度的原则,由农村生产集体或行政组织以及个人共同出资来购买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模仿保险业模式,实行健康人群和患病人群之间医药费用互补的一种互助共济组织形式。自古至今,我国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是构成我国国民的主力军,农民的生老病死自古时候起就只能听天由命,直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民才迎来了,关乎农民民生的方针和体系才应运而生。放眼世界,不难得出,只有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才能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由资助、个人缴费和集体扶持相结合的一种筹资机制,并以县为单位管理由主导来组织推动,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 农村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一项农民的初级医疗保障制度。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与过去实行的旧合作医疗制度有许多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新型合作医疗是主导下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由组织、引导、支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则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第二,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和地方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具体的筹资比例为:财政和地方财政各占1/3,农民个人缴纳1/3,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的也要给予资金扶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各级财政不负筹资责任。
第三,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小伤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第四,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的。一个县的人口,大县有一百多万,小县也有二三十万,统筹的范围大,互助共济的作用就大;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都以村为单位(2000左右人口)统筹,少数以乡为单位(二三万人口)统筹,互助共济的能力较小。
第五,在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还要建立医疗救助制度,设立由投资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资的专项基金,对农村贫困家庭和“五保户”进行医疗救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
盖全国农村居民。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作用。从“大病统筹”到“家庭账户”到“门诊统筹”,在实施中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国家的得到了老百姓最大的支持,参合率不断提高,接近100%;农民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最好的控制,农民得到了看病的主动权,住院率的翻倍,并且不断地改进自己的医疗环境,选择去更好的医院接受治疗;国家和各地的资助力度的加大,统筹资金的增多,农民报销资金的增长,让老百姓得到了更多的实惠;随着的不断完善,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大,“专
款专项使用”让统筹资金全部流向农合报销。
自2003年正式启动、试点和全面推广来,“新农合”快速发展,成效显著,但同时也暴露出筹资水平较低、补偿比例不合理、医保资金管理效率偏低,农民对新农合的了解程度低,对药价有着非常强烈的不满,各地的医院及卫生院没有认真的贯彻国家的等突出问题。
1、实践的监管部门人手缺乏,监管力度不大。作为一项,而且实施的时间还不是很长,必然会出现一点的缺点,而监管力度不足则是新农合实行到现在最大的弊病。作为新农合的总领部门---卫生局---有的地方竟然连专门的管理机构如农合办,都没有,再到底下的医院及卫生所,卫生局派遣下去的农合监督人员都是不足的,严重影响到了监管的有效程度和力度。
2、统筹范围低,资金的抗风险能力小。现在的是以县为单位统筹,农合资金全部的归县财政部门管理,一个县的资金总数相当有限,这就出现了在某些地区资金突然紧张,然后采取措施一定程度遏制新农合病人住院的情况,这样才能保证农合资金正常运转。如果扩大统筹范围,以市为单位,统筹资金数目就会大大增多,它的抗风险能力也就相应的增强,而且便于部门管理。扩大统筹范围是各个卫生局领导们迫切希望的。
3、办理农合手续繁杂,农民多跑冤枉路。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 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也很繁琐。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
农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很多百姓就吃了不少苦。
4、公示或有或无,信息无处可知。上明确规定:农合办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还有每月的报销额度,以及医院一段时间没的公务公示等都应该在医院的公示栏上有所体现,这样既能加大信息的透明度,又能让老百姓了解到自己的钱都花在了哪,但是在调查走访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医院有诸如此类的信息,也是一个月更换一次,但是信息非常不全;甚至在某些医院就没有此类公示,或者公示内容极为有限。将国家的如此得忽视,如此不管,原因当然不只是医院单方面的。监督部门的不到位,医院的不重视,再加上病人对关乎自身利益的数据并不关心,最终导致了:“管不了,医院懒得管,农民不愿管”的局面。
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产生的一些问题,我总结了一些建议:
1,加大监管力度。这得需要国家自上而下的更加重视新农合的问题,投入更大的财政和支持,让制度更加完善,才能实行的更好,真正的向惠民倾斜。不光是农合监督人员对医院的监督,医院对农合办监督人员的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才能使机制更好的运营。
2,建立属于新农合自己的法律法规,让那些在农合方面违规的人有法可治,
不再是一片混乱,不再捉襟见肘,这样一来我相信在监管方面也会起到一定的帮助。
3,精简办理农合的手续,不要让农民在出院后还在为报销的事情一遍一遍的往医院跑,这样劳民伤财,农民的积极性就会减弱。
4,加强对农民的宣传,让农民们了解到更多的农合知识,而不是仅仅是被动的去接受,让他们也能像我们一样真的能对给出好的意见或建议,毕竟他们才是农合的真正主体。
5,尽快解决药价问题,国家积极处理好“医药两家”的矛盾和联系,不再让药价困扰着农民。虽然很小的一件事,如果处理不好,农民的积极性降低,我想这项的实施会困难重重。
总的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制度,它尚需完善和有力的保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它的推行的成功与否牵连着八亿农民的切身利益;新农合作为一个话题,将长久地被谈论下去。我们应该给这项更多的时间,希望它能不断的走下去了,在以后的某个时间,可以找到一个平衡点,真正实现“惠民”理念。
09级自动化一班 李亚威 20090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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