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内部推荐优秀人才加盟的积极性,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公司特制定此奖励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二、推荐流程
1、公司鼓励全体在职员工,通过各种途径发现并向人力资源部推荐符合岗位要求的人才。
2、推荐人应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人才的背景调查,包括被推荐人的学历、专业技能、人品、原有待遇、离职原因等,确认被介绍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属实,其身体健康,工作踏实,品行端正且未有犯罪记录。
3、被推荐人均需经过招聘面试程序,通过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严格筛选和把关。
4、被推荐人被公司录用之后,推荐人需填写《新员工入职担保协议》,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被推荐人入职后,推荐人应作为导师主动帮助新进员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尽快带入公司大家庭。
推荐本市户口员工入职不获取奖励。 被推荐人系推荐人的亲属,不获取奖励。 部门负责人推荐本部门空缺岗位不获取奖励。
招聘属于人力资源部本职工作,人力资源部人员推荐人才不享有本奖
励。
如有弄虚作假,公司将追究责任。
三、奖励实施办法 1、奖励方法
类 别 文职/后勤 转正 满六个月 生产技术员 转正 满六个月 技术骨干 (主操、工程师) 转正 满六个月 奖励标准 200元 200元 200元 300元 300元 300元 注:根据不同岗位按照不同奖励办法发放奖金。 2、奖金发放
(1)、待被推荐人转正或入职半年后,推荐奖励申请由人力资源部核实后交相关权限责任人审批后,奖金由公司在当月工资中支付。
(2)、公司内部员工年度推荐人才满五人,即可享有“年度伯乐之星”评选资格,取推荐人数前三名为“年度伯乐之星”,在年终表彰大会上授予奖杯并奖励现金1000元(每年12月31日为当年计算的截止日)。
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起草、修订,最终解释权归人事部。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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