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品的调配管理
1、 药师收方后,首先要细心审读处方,主要审查处方中的药品名称、用药
剂量、用法三个方面。如果有药品名称错误、用药剂量方面不妥或用药有配伍禁忌之处,应与开方医师联系,经原医师重新审定更正后再行配方。遇到药品短缺先联系住院药房借用,在无药品调配时应将处方退回,并建意更换其他代用药品,调配药师不得自行更改;除此之外,其他不影响医嘱执行的有缺陷处方,为了方便病人和治疗及时,宜先调配药品,处方稍后再与医师联系更正。
2、 严格处方与计算机核对,在药品规格、数量、含量、金额总量均正确无
误时方可调配。
3、 配方时按处方书写的顺序取药,注意处方内容与配发药品的一致性,遇
有药品变色、霉变、过期、失效不得配发,对大输液,发出前要检查瓶口有无松动及溶液是否澄明,如对药品有疑问,需核实无误再行调配。 4、 用药袋分装的药品(主要指脱离原包装而装入药袋的药品),除正常的用
法外,还需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
5、 协作配方时,收方药师在药品配齐后与处方一起交给复核药师核对,
复核药师应根据处方调配中的“四查十对”原则: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在对处方复核时及时纠正错误,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并签名。 6、 调配人员在书写注射签时应注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及签名。 7、 发药是调配药品的最后一关,药师复核药品无误后,按处方称呼病人姓
名,注意其性别年龄相符后,方可发给,并向病人说明用法和注意事项。
8、 需特别交待的用法(如疼痛时、发热时用或一次性口服等)要重点指
点给病人。
9、 调配麻醉药品时,要专册登记日期、病人姓名、适应症、详细地址、
所用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开方医师、配方药师等内容,以便跟踪和反馈病人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
10、 调配时应注意处方的限量。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
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其他详见特殊药品管理。 11、 药品调配完毕,配方及复核药师都应在处方上签字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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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处方一次有效。
二、处方的正确书写
1、 处方原则上用中文(必要时可用英文),以蓝黑墨水或黑墨水书写。要
求字迹清晰,项目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2、 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
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药品剂量和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码书写,并注明单位,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需在剂量旁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3、 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内、静脉注射,以及每
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 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
品应使用专用处方,不得与普通药同开一张处方,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5、 每张处方仅限一人。
6、 急诊处方应在处方右上角注明“急”字,调配室应立即配方。
三、药品的请领验收制度
1、 药房请领人员应根据药品的现有库存量、周期消耗量、货位空间和药
品效期情况综合确认领药量,以保证临床用药及药品的质量安全。 2、 新药(指药房无此种药品)的请领:药库可以根据药品的药理作用及剂型
请示科室主任后办理出库,出库数量主要根据门诊病人及住院病人的用药特点和消耗量决定,首次出库数量针剂以十人正常日用量为限,口服制剂以十人三日用量为限,以后根据消耗药房决定请领数量。
3、 请领药品时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请领人及请领日期,
一式两份。
4、 药房对从药库所领药品必须认真检查验收,确认为所领药品及数量,有
无药品破损、变质、污染、临近失效期等可能影响销售之因素,并且核对有无药品价格调整,无误后方可在药库领药发放凭证上签字留为备查。
5、 所领药品的摆放要有序,遵循效期近者在前、远期者在后,不致有药
品过期。 6、 门诊西药房药品的请领由上午班负责,遇周六要注意保证周日用药。
四、药品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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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质量管理是保证药品的质量,使病人在用药中达到安全、有效的重要因素。
1、 药房的药品管理实行个人划区分工负责制。
2、 区片负责人对所负责药品要不定期检查。对于稳定性较差的药品,要保
证在有效期内,主要检查外观质量为主。如口服药品有无霉变、裂片、松片,胶囊有无破损,冲剂有无结块,注射用药检查有无变色、渗漏等。 3、 根据理化性质,药品应分类摆放、存储量适中,保证无长期积压、无潮湿凝聚。区片负责人对所负责药品应注意保存要求,一般药品常温保存,大多数生物制品和效期药品应根据具体要求分别低温、冷藏、避光等储存。
4、 对于效期药品区片负责人应做好效期登记,定期对有效期药品进行检
查,做到近期先用,远期后用,估计在有效期内用不完的药品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以便及时向药库联系更换或退货,避免浪费,到效期的药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通知科室负责人。 5、 区片负责人同时负责所管理药品区的卫生清洁工作。 6、 麻醉药品专人负责管理。
五、贵重药品管理
1、 贵重药品的认定主要以单价为依据,由科室临时确定。
2、 贵重药品实行每日登记,由晚班与夜班交接时查点记录。
3、 区片质量负责人对于贵重药品的效期应严加管理,确保无过期药品,
近期药品及时上报。 4、 贵重药品不得更换。
六、特殊药品管理
一、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1、 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是有麻醉处方权医生。并开具专用处方。 2、 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处方量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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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3、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4、 麻醉药品处方应注明患者使用原因。
5、 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签写开方医师姓名,配方应严格核
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 6、 麻醉药品实行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
专册登记。专册应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7、 药房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
政部门报告。 8、 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二、 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 精神药品处方限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2、 处方应当存留两年备查。
3、 精神药品的处方必须写明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
用法等。医务人员对处方不得涂改。 4、 精神药品的消耗应有独立收支账目,第次盘点应做到账物相符,发现问
题及时上报院医务主管部位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 三、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
1、 在毒性药品的保管上要与其他药品分开划区,专柜保管。 2、 毒性药品的调配必须有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 3、 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4、 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必须有复核签
字方可发药。如发现处方有疑问,须经原处方医师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 5、 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特殊管理药品目录
主要介绍我国产品种及临床常用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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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麻醉药品目录: 1、 2、 3、 4、 5、 6、 7、 8、 9、
可卡因 二氢埃托啡
地芬诺酯(苯乙哌啶) 芬太尼 美沙酮 吗啡 阿片
哌替啶(度冷丁)及其盐和制剂 罂栗壳
5、 6、 7、 8、 9、
异戊巴比妥 阿普唑仑 巴比妥
氯氮卓(利眠宁) 地西泮(安定)
10、 艾司唑仑(舒乐安定) 11、 硝西泮(硝基安定) 12、 苯巴比妥 13、 三唑仑 1、 2、 3、 4、 5、 6、 7、 8、 9、
去乙酰毛花苷丙 阿托品 洋地黄毒苷 三氧化二砷 毛果芸香碱 水杨酸毒扁豆碱 亚砷酸钾 氢溴酸东莨菪碱 士的宁
三、 毒性药品目录:
10、 可待因 11、 双氢可待因 12、 乙基吗啡 二、 精神药品目录: 第一类: 1、 2、 3、 4、
司可巴比妥 安钠咖 咖啡因
布桂嗪(强痛定)
第二类:
七、服务质量管理
1、 全药房服务人员要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思想,强调换位服务意识,规
范化服务。
2、 上班人员要穿工作衣,仪表大方、仪容整洁,精神面貌符合上岗要求,上
班必须佩戴胸卡,接受病人及院督导办监督。
3、 对于一名合格的调剂室药师,要有良好的药学专业素质,应熟悉药品的药
理作用和作用机制、药品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复方制剂的成分,药品的剂量、规格、用法和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等病人的用药特点及剂量的换算,了解药物的相互作用及药学新知识。
4、 配方人员对待病人及家属的态度要和蔼,做到文明用语,解释要恰当清楚,
注意说话方式;要有良好的职业修养,对不同对象要有合适的称呼。 5、 对一些“必要时用药”的药品要说明在什么状态下用药以及必须间隔的时
间;对特殊剂型的药品如缓释片、肠溶片发药时要交待病人不能嚼碎或掰断后服用;对于服用时间对药品的疗效影响很大的药品,必须详细说明(如糖苷酶抑制剂阿卡波糖应在进餐中服用);对贮存条件要求高的血液制品、生物制品要说明具体的贮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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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业务学习是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药房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经常阅读
相关专业文献,接受再教育,鼓励发表专业论文,对在省级以上药学专业杂志上发表论文的一切费用由科室基金承担。
八、劳动纪律
1、 未经允许脱岗及旷工者按院规定做下岗处理。
2、 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任何时间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药房。 3、 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大声喧闹,见到病人应主动上前招呼,调配处方时不
得说笑,不得中断调配离开另做他事。 4、 各班分工要积极主动完成,不相互推诿。 5、 不能从收费处准确结帐,不允许下班。
6、 换班或替班人员的安排必须向药房小组长请示同意后方可替换班。 7、 正在歇班或休息的人员在遇到特别情况如上级检查、医院特殊任务等需药
房调集上班时,必须无条件服从调遣。
九、其他
1、 近效期药品、过期药品及报损药品的汇集整理上报由小组长负责。 2、 药品盘点表、药房收入结帐单、药库领药及来往欠药单据、医保欠药单据、
请领药品的药房留查联、特殊药品管理登记册、贵重药品管理专用本、日汇总处方及差错登记本由小组长负责整理编订存档备查。 3、 药房工作人员特殊情况时如哺育期,孩子满周岁前不上夜班,上班推后半
小时作为喂奶时间,其他上班时间不变;妊娠期产前三个月不上夜班,其他不变。
十、处罚
1、 不准借药、换药、存药,一经发现按交往药品金额2倍罚款。 2、 请假超过一天上报医院;请假一天者扣当月奖金总额的六分之一,超过六天
者无奖金及浮动工资。
3、 药品调配错误时(含多发药及少发药),按该处方金额总值5倍罚款,由调配
人和核对人平均承担,单独值班时由其一人承担,如处方无药师签字,罚款由当班所有人员平分,责任共同担当。 4、 药房人员与患者产生冲突,罚当事人20—100元。
5、 药房工作人员被患者投诉到医院者,除接受医院处分外,药房罚当事人
50—200元。 6、 当班人员少结帐者以少结帐金额2倍罚款。
7、 区片质量管理人员对所管药品如有失效,造成损失由该负责人承担。
8、 药品调配人员在接处方后应严格同电脑核对,保证收费无误,如收费错误
造成药房损失者,按损失金额2倍罚款。
9、 药房实行纠纷及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年终评出服务态度及差错最多职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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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医院处理。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药械科
二OO七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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