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本次大邑圣桦城食品美食节,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进购食品原材料的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保证不使用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的食品原材料。
二、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三、乙方需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如因乙方提供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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