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简易柴油库的安全保管规定
油库所储燃油属易燃易爆物资,是本项目物资管理的一项重大危险源,为了做到保管安全、用油安全,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此安全保管规定。
一.油库应封闭管理,上有棚盖遮阳,四周与其他场所隔离开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油库应设有相应的避雷防火设施,设置消防工具和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严禁挪作它用,加强消防培训。
三、油库应有警示标志。(如:油库重地 严禁烟火)
四、油库内如使用电器设备,要求必须是防爆电器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
五、油库油罐应按设计规定装油,不能混装、不能超量存储,防止超装后因油料体积膨胀而造成冒油等事故。
六、柴油入库要检查配送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入库后认真核对票据、检验铅封、进行测量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作出记录,及时处理上报。卸油前应检查油罐阀门是否处于闭合状态,卸应该插入油面以下或接近油罐底部,以减少油料的冲击和摩插。
六、油库应设有专人管理,油品入库后发放应严格按保管规程执行,做好相关加油卡片记录等。加强各种容器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及丢失等浪费现象发生。
七、如有作业,还必须做好相应的交记录。
八、油罐顶盖等的开启不得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工具。
九、对入库人员要严格登记手续,讲明注意事项,禁止携带火种、爆炸物和穿外露钉子的鞋登上油罐。
十、库管人员应当经常对油库四周进行巡视,发现相关危险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如不能排除应当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领导及时进行解决。
十一、本油罐设置在搅拌站大院内,目的是确保生产的连续性,不得对外加油,否则严肃处理。
中铁三局赣深铁路GSSG-2标工程指挥部
201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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