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报道与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新闻宣传及信息发布的保密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国防科技工业新 闻宣传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及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新闻宣传、 信息发布和保密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宣传包括:新闻发布、编辑出版、影视广 播、展览展示、互联网站及其他媒体信息发布。
第三条 信息发布包括:专利申报、职称评定、评奖评 优及其他非媒体信息发布。
第四条 公司新闻宣传保密管理工作,坚持“业务谁主 管、保密谁负责”和“归口管理、统一发布、严格控制、内 外有别”的原则, 落实有关主管部门关于 *工业务新闻宣传保 密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工作部署。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 工业务宣传活动、各种媒体 宣传活动以及各类限定范围公开的信息发布。因业务工作需 要向特定对象提供的信息,参照信息交换中间机和涉密载体 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 职责:
1.保密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有 关新闻宣传保密工作部署和要求,指定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宣 传管理部门。
2.保密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审批新闻宣传、信息发布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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