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的纸张、封面及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1、封面应标有“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字样; 2、申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名称、申请人名称; 3、正式报送申请材料的日期; 4、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 页码:应当置于每页下端居中,字符大小为五号,按内容分章节安排页码顺序,例如:1-4、2-26、3-58或者1-4-1、3-1-2、3-4-21 ·章节之间应当有分隔页。 (四)份数:申请材料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件,1份为复印件,1份为电子版光盘。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另行提交电子版光盘申请材料定稿1份。 二、设立申请材料目录与内容 承诺函
股东对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作出的承诺,以固有货币资金出资且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的承诺。
主要股东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不少于3年的承诺。 确认书
同意中国及其派出机构对股东信贷记录等社会信誉情况进行查核的确认书。 (三)申请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拟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名称、目的、设立方案、股东资格条件等,应由各股东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确认。 (四)商业计划书
主要内容包括: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股东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目的、基金管理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发展计划以及开业后3-5年财务预测等。 (五)股东情况
1、基金管理公司拟任股东基本情况表(表格见附件五、附件七,如内容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2、法人资格及业务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家有关监管机构颁发的业务许可证或法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注册资本及经营状况
(1)股东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财务报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相关纳税情况说明。
(2)主要股东从事证券经营、信托资产管理业务情况说明。特别要说明证券自营、接受委托从事证券投资及管理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资金信托计划等的投资规模、管理方式、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投资运作及收益情况等。
(3) 除主要股东外的其他机构股东的业务经营、主营业务收入、盈利等情况说明。存在证券自营、接受委托从事证券投资及管理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资金信托计划等业务的,需要说明其投资规模、管理方式、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及收益情况等。 4、股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情况说明 5、遵规守法和社会信誉情况
股东所在地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出具的最近三年没有对其进行处罚及不存在不良记录的证明文件,商业银行出具的信贷记录证明文件。 6、股东已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情况说明
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是已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应就以下情况作出说明:已参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名称、出资金额与比例、历年投资收益情况、向基金管理公司委派人员情况、行使股东权利与履行股东义务的情况等,并说明再次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原因及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 7、股东与关联方关系说明
各股东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与示意图,逐层说明各股东股权结构直至最终权益持有人,以及其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关系。 8、股东按照其自身决策程序同意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决定
持股5%以下境内股东只需提供上述1-2、7-材料,自然人股东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9、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中,境外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基金管理公司拟任股东基本情况表(表格见附件六,如内容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2)注册地或者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有关主管当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合法存续的证明;
(3)近三年是否受到所在国家和地区有关监管当局和司法机关处罚的说明,并经所在国家和地区证券监管机构或者有关机构认证; (4)经过审计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
(5)从事证券资产管理的历史;最近三年所管理公募基金、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的规模、产品种类、业绩表现等情况;
(6)参股中国基金管理公司的战略发展报告,说明对中国基金行业的了解情况、投资目的、
境内市场发展战略和安排等;
(7)境外机构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及示意图。境外机构及其关联方如在申请前已在中国境内设有分支机构、独资或合资企业,直接或间接开展银行、证券、保险业务活动及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中国证券市场的,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
(8)中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境内外申请人向中国报送的申请材料,应当使用中文。境外机构及其所在国家和地区证券监管机构出具的文件、资料使用外文的,应当附有与原文内容一致的中文译本。 (六)发起协议/合资合同
主要内容包括各股东对拟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出资金额与比例、股东在设立准备期间的权利与义务、股东对基金管理公司筹备组的授权等。 (七)设立准备情况说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人员准备情况,主要包括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到位情况; 2、基金管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情况;
3、办公场所购置、租赁及相关设备购置的方案。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 (十)内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大纲、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
拟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部分业务的,还应提交对基金服务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的报告、签订的委托办理业务协议以及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十一)拟任从业人员资格申请材料 主要包括:
1、至少包括符合规定的董事长、总经理、督察长任职申请材料及董事报告材料; 2、现场检查之前需提交基金经理及其他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的基本情况;
3、股东(大)会关于选举董事,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聘用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决议。 (十二)拟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还须根据相关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十三)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对股东资格的确认,重点是股东遵规守法和社会信誉情况的确认;
(2)对股东是实际出资人,不存在通过信托合同、托管、秘密协议等形式进行出资的确认; (3)对股东与关联方关系说明的确认,重点是对实际控制人或者最终权益持有人的确认; (4)对发起协议/合资合同合法性、有效性和全面性的意见; (5)对基金管理公司章程(草案)合法性、有效性和全面性的意见;
(6)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任职资格、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的有关规定的意见。
(十四)中国规定的其他材料
附件二 基金管理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材料的内容与格式
一、申请材料的纸张、封面及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封面应标有“基金管理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材料”字样、申请人名称以及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份数
申请材料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件,1份为复印件,1份为电子版光盘。审核通过后,另行提交电子版光盘申请材料定稿1份。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承诺函
公司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作出承诺。 (二)申请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设立分支机构原因,具备设立分支机构条件的说明,拟设立分公司的名称、场所(地址、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和传真等。 (三)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决议 (四)拟设立分支机构的主要职责和管理制度 (五)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的简历 (六)法律意见书
(七)中国规定的其他材料
附件三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变更申请材料的内容与格式
本附件适用于以下事项:
1、新增或者变更持股5%以上的股东;
2、变更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治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3、变更股东的持股比例超过5%。
一、申请材料的纸张、封面及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封面应标有“基金管理公司重大变更申请材料”字样、具体变更事项、申请人名称以及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份数:申请材料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电子版光盘。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另行提交电子版光盘申请材料(定稿)1份。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承诺函 包括以下内容:
1、基金管理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作出的承诺;
2、新增股东、受让方或者出资认购方对以固有货币资金出资且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作出的承诺;
3、出让方在相关审批事项获得中国批准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放弃行使股东权利的承诺;
4、受让方在相关审批事项获得中国批准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行使股东权利的承诺。 (二)确认书
同意中国及其派出机构对新增股东、受让方或者出资认购方信贷记录等社会信誉情况进行查核的确认书。 (三)申请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重大变更事项的内容、目的、必要性、新增股东或者受让方的资格条件,对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的影响。
(四)股东(大)会的决议,对基金管理公司办理有关具体事项的授权书 (五)新增股东、受让方或出资认购方情况说明 1、基金管理公司拟任股东基本情况表 2、法人资格及业务资格证明文件 3、注册资本及经营状况 4、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情况说明 5、遵规守法和社会信誉情况说明 6、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情况说明 7、关联方关系说明
8、新增股东、受让方或出资认购方是境外机构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1-内容按照附件一中二、(五)股东情况1-的相应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9、新增股东、受让方或出资认购方拟成为主要股东的,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关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改善公司治理、加强内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
不少于3年的承诺。
(六)有关当事人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认购协议等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
(八)出让方关于出让股权的说明,至少包括出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原因,对受让方参股目的、诚信状况等的了解情况
(九)受让方出具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报告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目的;
2、对基金行业发展状况、基金管理公司制度安排及监管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股东权利和义务的了解情况说明;
3、对拟受让的基金管理公司了解情况说明;
4、受让方拟成为主要股东的,应说明其对基金管理公司发展战略方面的考虑。
(十)董事会通过的自股权转让协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获得批准期间公司经营运作的安排方案
(十一)法律意见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对股东、受让方或出资认购方资格的确认,重点是股东遵规守法和社会信誉情况的确认; 2、对股东、受让方或出资认购方是实际出资人,不存在通过信托合同、托管、秘密协议等形式进行出资的确认;
3、对股东、受让方或出资认购方与关联方关系说明的确认,重点是对实际控制人或最终权益持有人的确认;
4、对股权转让或者股权认购协议合法性、有效性和全面性的意见; 5、对基金管理公司章程修正案合法性、有效性的意见;
6、对股东(大)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合法性、合规性的意见。
(十二)中国规定的其他材料
附件四 基金管理公司其他重大变更事项申请材料的内容与格式
本附件适用于以下事项: 1、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 2、中国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一、申请材料的纸张、封面及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封面应标有“基金管理公司重大变更申请材料”字样、具体变更事项、申请人名称以及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份数:申请材料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电子版光盘。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另行提交电子版光盘申请材料定稿1份。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承诺函
基金管理公司和相关当事人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的承诺。 (二)申请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重大变更事项的内容、目的,对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的影响等。 (三)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及对基金管理公司办理有关具体事项的授权书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中国规定的其他材料
附件五 基金管理公司拟任股东基本情况表(持股5%以上股东)
注册资本(万公司名称 元) 公司最近三年曾用名称 住所 批准机关 工商注册登记号 成立时间 组织形式 最近三年曾用注册登记号 最近的年检时间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名称、工商注册登记号或者姓名、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经营范围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机构网址(如有)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东(超过十个的,至少列示前十大股东)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额(万元)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以上参股公司及持股比例金融类企业序号 5% 非金融类上市公司 序号 上的其他企业持股20%序号 以 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财务负责人 财务状况及审计报告情况 单位( )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审计报告是否有 保留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会 计师事务所 签字会计师 ( )年 ( )年 ( )年 证券经营机构最近12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是否持续符 合规定标准 证券经营机构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本 证券经营机构上年度分类评价级别 证券经营机构是否具有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资 格 信托资产管理机构上年度综合评级结果 遵规守法情况及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是否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是否存在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最近三年是否被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进行说明 是否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正处于整改期间并进行说明 最近三年在金融监管、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自律管 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是否有不良记录并进行说明 是否涉及重大法律诉讼事项并进行说明 与设立本基金管理公司的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情况 证券投资情况(如有) 职务(职对证券交易负领导和直 接责任人名 单 账户类别 股东账户名 身份证件号 股东账户号 姓名 责) 身份证号 自有账户 受托经营账户 委托他人经营账户 其他实际控制账户 注:1、自有账户是指以申请人自己名义开设的法人账户。
2、受托经营账户是指申请人受他人之托从事证券投资所使用的账户。 3、委托他人经营账户是指申请人委托他人进行证券投资所使用的他人账户。 4、其它实际控制账户包括以曾用名称开设的账户等申请人实际控制的账户。
附件六 基金管理公司拟任股东基本情况表(境外股东)
实缴资本(本公司名称(中英 文) 币) 公司最近三年曾用名称 注册地址 主要办公地址 注册机构 监管机构 成立时间 组织形式 币及折合人民 当地监管机构是否与我国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名 称或者姓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机构网址(如有) 经营范围 股东(超过十个的, 出资额(万元人民序号 股东名称 币) (%) 持股比例至少列示前五大股东) 出资额(万元人民 持股比例(%) 持股中国境内公司情况序号 公司名称 币) 职务 主要履历 董事会成员或主要合伙人财务状况及审计报告情况 单位( ) 总资产 净资产 ( )年 ( )年 ( )年 姓名 净利润 审计报告是否 有保留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 遵规守法情况及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是否受到司法机关的处罚并进行说明 最近三年是否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并进行说明 是否涉及重大法律诉讼事项并进行说明
附件7.1 基金管理公司持股5%以下拟任股东基本情况表(机构) 现名称 实际控制人及曾用名称 证件号码 注册资本 组织机构代码 (万元) 经营范围 注册机关 成立时间 组织形式 机构网址 办公地址 (如有) 出资额(万元) 主要负责人 序号 出资人(超过十个 的,至少列示前五 大出资人) 持股基金管理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出资人名称 持股比例(%) 联系电话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姓名 高级管理人员 近三年财务状况 单位( )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 )年 职务 身份证号码 ( )年 ( )年 遵规守法情况及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是否在金融监管、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是□ 否□ 以及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有不良记录 最近三年是否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 是□ 否□ 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最近三年是否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是□ 否□ 事处罚 是否存在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情形 是否涉及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是否与本基金管理公司的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参股本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备注(如有以上情况,请详细说明): 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仅适用于有限合伙企业) 现名称 是□ 否□ 实际控制人及曾用名称 证件号码 注册资本 组织机构代码 (万元) 经营范围 注册机关 主要负责人 序号 股东(超过十个 的,至少列示前五 大股东) 姓名 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股东名称 成立时间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附件7.2 基金管理公司持股5%以下拟任股东基本情况表(自然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最高学历 出资额(万元) 现任职单位及职务 现住址 持有的各种护照(通行证)、号 码、颁发国家(地区) 起止时间 工作经历 持股比例序号 持股基金管理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出资额(万元) (%) 工作单位 工作内容 职务 曾用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毕业学校 持股比例(%) 遵规守法情况及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是否在金融监管、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是□ 否□ 以及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有不良记录 最近三年是否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 是□ 否□ 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最近三年是否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是□ 否□ 处罚 是否存在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情形 是否涉及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是否与本基金管理公司的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备注(如有以上情况,请详细说明):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附件八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办事处及变更、撤销分支机构、办事处事项报告表
本机构承诺所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机构签章: 日期:
基金管理公司基本情况 现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现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亿元) 已设子公司数量 报告事项 设立办事处□ 变更办事处□ 撤销办事处□ 变更分支机构□ 撤销分支机构□ 联系电话 员工人数 已设分支机构数量
变 更 原 因 及 内 容 的 说 明 注:“变更原因及内容的说明”一栏,具体报告设立办事处的名称,场所(地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负责人名称及联系电话、简历;变更、撤销事项的具体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上述变更事项需同时附以下材料: 1、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中国要求的其他材料。
附件9.1 基金管理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变更事项报告表
本机构承诺所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机构签章: 日期:
基金管理公司基本情况 现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现住所 法定代表人 现注册资本(亿元) 已设子公司数量 变更事项 持股5%以下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变化原因 现持股比例 联系电话
原注册资本(亿元) 已设分支机构数量 股权转让□ 公司增资□ 公司减资□ 持股5%以下股东是否符合《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是□ 否□ 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9项规定的有关要求 变 更 原 因 及 内 容 的 说 明 变更前的股权结构 序股东名称 号 证件号码 出资额(万元) 例(%) 持股比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 序股东名称 号 证件号码 出资额(万元) 例(%) 持股比注:“证件号码”一栏,法人股东填列组织机构代码,自然人股东填列身份证件号码。 一、股权转让引入新股东的,需同时附以下材料:
1、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 2、《基金管理公司拟任股东基本情况表》;
3、受让方与基金管理公司现有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4、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或者向其他股东告知变更股东情况的有关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5、有关股东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其他类似有权决策机构做出的相关决议。涉及国有股权转让的,应提供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程序的相关证明文件; 6、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关于股权转让的文件;
7、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书或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的有关书面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8、法律意见书;
9、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原件;
10、股权变更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中国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公司增资引入新股东的,需同时附以下材料:
1、新股东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 2、《基金管理公司拟任股东基本情况表》;
3、新股东与基金管理公司现有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4、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或者向其他股东告知变更股东情况的有关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5、股权认购协议或者其他关于增资入股的文件;
6、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缴权的承诺书或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的有关书面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7、法律意见书;
8、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原件;
9、股权变更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中国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公司增减资导致原股东持股比例变化的,需同时附以下材料: 1、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原件;
4、股权变更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国要求的其他材料。
附件9.2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5%变更事项报告表
本机构承诺所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机构签章: 日期:
基金管理公司基本情况 现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现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亿元) 联系电话 员工人数 已设分支机构数已设子公司数量 量 变更事项 持股比例变更的股东名 称 持股比例变化原因 股权转让□ 公司增资□ 公司减资□ 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变 更 原 因 及 内 容 的 说 明 变更前的股权结构 序股东名称 号 证件号码 出资额(万元) 例(%) 持股比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 序股东名称 号 证件号码 出资额(万元) 例(%) 持股比 注:“证件号码”一栏,法人股东填列组织机构代码,自然人股东填列身份证件号码。 一、股权转让导致持股比例变化的,需同时附以下材料:
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或者向其他股东告知变更股东情况的有关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2、有关股东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其他类似有权决策的机构做出的相关决议。涉及国有股权转让的,应提供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程序的相关证明文件; 3、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关于股权转让的文件;
4、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书或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的有关书面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原件;
7、股权变更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中国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公司增减资导致持股比例变化的,需同时附以下材料: 1、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原件;
4、股权变更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国要求的其他材料。
附件9.3 基金管理公司名称、住所变更事项报告表
本机构承诺所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机构签章: 日期:
基金管理公司基本情况 现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现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亿元) 已设子公司数量 变更事项 变更事项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员工人数 已设分支机构数量
变 更 原 因 说 明 变 更 内 容 说 明 注:上述变更事项需同时附以下材料: 1、公司内部有关决议或者决定; 2、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原件;
变更前情况 变更后情况 3、变更名称的,还应报送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变更住所的,还应当报送新住所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变更名称、住所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法律意见书;
7、中国要求的其他材料。
附件9.4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同比例增减注册资本事项报告表
本机构承诺所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机构签章: 日期:
基金管理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现注册资本(亿元) 已设子公司数量 变更事项 具体事项 增资□ 减资□ 联系电话
原注册资本(亿元) 已设分支机构数量 变 更 原 因 说 明 变更前的股权结构 序股东名称 号 证件号码 出资额(万元) 例(%) 持股比变更后的股权结构 序股东名称 号 证件号码 出资额(万元) 例(%) 持股比 注:“证件号码”一栏,法人股东填列组织机构代码,自然人股东填列身份证件号码。上述变更事项需同时附以下材料:
1、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原件;
3、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4、注册资本变更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意见书;
6、中国要求的其他材料。
附件9.5 基金管理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一般条款事项报告表
本机构承诺所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机构签章: 日期:
基金管理公司基本情况 现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现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亿元) 已设子公司数量 变更事项 本次章程修订涉及条前次章程修订日期 款数量(条) 联系电话 员工人数 已设分支机构数量 修 订 原 因 说 明 章程修订条款对照 条款修订后内容 序号 修订前内容 备注 注:上述变更事项需同时附以下材料: 1、股东(大)会决议; 2、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原件;
3、本次章程修订对公司经营影响的说明;
4、法律意见书;
5、中国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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