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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安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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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消除事故隐患,控制事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轻伤率为零。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安监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公司由各职能部门(车间)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

1、劳动安全:不发生一起劳动安全事故。 2、消防安全: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3、综合治理:在员工中不发生一起刑事犯罪例案案件,不发生一次外盗事件。

4、交通安全:单位车辆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5、特种设备安全:不发生压力容器、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爆炸等事故。 6、职业中毒事故:不发生职业中毒事故。 7、饮食安全:不发生员工饮食中毒事故。 8、电器安全:不发生触电伤亡事故

9、物资安全:易燃易暴分库分类摆放,不造成意外事故。

10、技术文件资料、档案安全:所有技术文件资料,不泄露技术情报,按期归档。

二、责任

为实现上述各项目标,各职能部门(车间)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以及上级有关生产规程、法规和文件精神。

2、各职能部门(车间)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制度,按职责分工,安全管理项目,各负其职,并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抓好本部(车间、班组)

安全员的工作,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并有记录。

3、根据安全管理职责范围,定期组织自查,有记录,消除隐患。及时向公司提示对本部(车间、班组)生产中不安全因素。有义务向公司提安全整改合理化建议。

4、制订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对特种设备要严格管理。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行车,要按期检查,坚持有效合格证。

5、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

6、根据上级有关卫生法规定,定期进行有毒、有害进行人员体检。并抓好食堂卫生工作,防止员工食物中毒,对食堂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保持厂区环境优美,道路畅通。

7、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各项活动。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上述责任书规定的要求,每年底公司会同各职能部门(车间)组织检查和考核。

注:严格遵守各部门(车间)、岗位的安全职责

总经理(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2017年9月1日 日期:2017年9月1日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公司制定了从总经理到岗位人员以及各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责任制度。为确保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1考核职责

1.1各部门(车间)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1.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车间)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部门(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安全生产委员会。 2考核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工职责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每季度五日前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3考核标准

各级领导、部门、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员工承诺书》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在责任制的考核上,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责任制考核,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评比。 4奖惩

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制考核结果,每半年一通报,年终进行总评,考评优秀的由考核部门报相应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奖励,考评不合格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部门研究给予处罚。

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 目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支出,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投入保障资金的提取和使用全过程的管理。 3 职责

3.1 总经理:批准安全投入费用提取标准和提取金额。

3.2财务部:为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设立专款帐目,做到专款专用。 3.3安全部:对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 工作程序及要求

4.1安全投入费用的提取标准: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 ]16号)第十一条规定,参照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4.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4.2.1 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a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和振动、防辐射或者设备设施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b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求援器材、设备支出和设备应急演练支出; c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检控和整改支出;

d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建设支出; e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f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g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h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2.2安全部每年编制安全投入计划,确定安全投入费用的使用项目,做到有计划有重点地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2.3安全投入费用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安全部统一安排。 4.2.4设立安全费用台帐

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台帐,如实记录安全费用的提取和投入使用情况。台帐的保存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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