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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货物购销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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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货物购销合同书

合同编号: XX

供方:重庆市瑞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需方:重庆建工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电梯货物购销合同书,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1、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 单位、价格(含税价)、供货时间:

序号 产品名称 δ=1.5mm304发纹不锈钢轿厢/1. 轿厢底盘配减震及轿内配塑胶地板/轿顶四周配与井道连接用减震连接支架(不含上梁下梁立柱轿架) 规格 1500×1600数量 单价 金额(元) 1台 ×2400 JJ=900 4层4站 JJ=900 1套 1台 1台 1个 1个 1套 15700.00 15700.00 2. 3. 4. 5. 6. 7. 光幕(96束以上) 门机(含在井道壁安装用支架) 操纵箱 外呼盒 门机控制系统 (与外呼及操纵箱联动) 500.00 3680.00 1000.00 200.00 500.00 1700.00 500.00 3680.00 1000.00 200.00 500.00 1700.00 轿门(不锈钢边框中间为玻璃) 合计:贰万叁仟贰佰捌拾元正 23280.00 2、 质量标准:符合下列标准:

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10058《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9《电梯试验方法》

GB/T7025《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等。 3、 交货时间:XX年 10 月 16 日

4、 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需方到供方生产场地自提。费用需方自付。 5、 包装标准:木箱包装,打印装箱清单。

6、 安装标准及责任:

(1)需方按设计的井道图安装,安装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2)供方提供轿厢拼装图,并作为合同附件。

(3)如不按标准和井道图安装,出现的问题将由需方自行解决。 (4)供方提供调试,并承担相应费用。

7、 结算方式:

(1)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需方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定金,计RMB6984.00

元, 供方收到款后安排生产。

(2) 合同总金额余款的50%货款计RMB110.00元,需方付款提货。 (3) 安装调试完毕,业主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20%货款计RMB计4656.00元。 8、 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的原因之外,供方未按本合同预约日期到货,应向需方支

付逾期到货的违约金,每日按货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计算违约金。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双方各自所地提起诉讼.

9、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时起生效.本合同如有

修改,需经双方在更改处签字并盖章确认.

10、 本货物质量保证期二年,虽无保修金,但属于货物质量问题,供方负责保修。

供方:重庆市瑞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需方: 重庆建工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 XX年 月 日 签约日期: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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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扩展资料:

无效或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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