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及施工内容
一、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其法律、法规、标准是强制性执行规定。我部历来高度重视环境、水土保持工作,已按GB/T24001-1996、GB/T28001-2001两个标准建立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在本标工程施工中,我部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及施工合同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二、(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
三、(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四、(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五、(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六、(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七、(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八、(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九、(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十、(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十一、(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十二、(11)《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
十三、(1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十四、(1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53.1~153.6-1996;
十五、(14)《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
十六、(15)《水土保持工程运行技术管理规程》SL312-2005;
十七、(16)《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②(((②项目区内的永久性道路,进行道路绿化;项目区的四周,进行周边绿化。周边绿化要求在防治水土流失和风沙的基础
十八、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有关规定,在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的涵盖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贯彻执行公司《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全面分析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的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使公司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得到全面、正确地识别、评价和更新,从而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予以控制。我们对本工程做了初步的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制定本工程重大环境因素管理控制计划。具体措施如下:
一、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体系1、水土保持措施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速度,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尊重自然,依靠大自然的力量。加强基础工作建设:1)抓规划,加强水土保持前期工作。2)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建设。3)尊重
职工意愿,解决职工的生产、生活问题。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2、环境保护措施1)制定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责任到人。2)加强监测力度,将污染扰民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3)设专项环保基金,提供经济基础。4)降低施工噪音、白色污染、机动车噪音等。
二、加强检查和监控工作要加强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水土保持、粉尘、噪声、废气的监控工作。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一起检查、考核、奖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粉尘、废气和污水的污染。
三、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为噪声、粉尘的污染和采取技术措施制烟尘、污水、噪声污染。另一方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凡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
四、施工过程中水保、环保措施1、施工废水处理1)在施工场地内修建排污渠道,将废水排到自挖的蒸发池内,蒸发后的废渣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或当地认可的地点。2)施工时,做好表面排水,使路基上的雨水能顺利排到边沟内。2、防止水土流失制订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从施工中开挖或冲刷产生的材料在任何河流、水道、灌溉或排水系统中产生淤积;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合理安排,尽量避免水土流失。3、生态保护1)施工造成值被破坏的面积要严格控制,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以外,不得再发生其他形式的人为破坏。2)建美好家园,创良好环境,在工地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每天清扫,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3)保护野生动物,施工期间严禁捕杀野生动物。4)加强对沥洒布车辆、混合料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杜绝沥青材料的漏洒。施工现场应避免沥青材料沾染周围植被,对被沾染沥青材料的植被要及时清理和恢复。4、空气污染的预防1)在整个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应经常洒水,使尘土飞扬减到最低程度。2)在运输容易起尘的细料和松散材料时,应在运输期间使用帆
布或类似的遮盖物加以覆盖或适当洒水喷湿。3)拌和站运转有粉尘发生的施工投料器安装防尘设备。5、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工地施工和生活垃圾弃置在半密封的池中,定期焚烧处理。焚烧后产生的废渣和不能焚烧的垃圾废料要运至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6、工程完工后环境保护措施1)工程竣工后,按照合同要求对现场进行复耕或还林处理,达到工程师满意。2)清除施工废渣,推平地面,恢复堵塞的渠道。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