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命名
1.作业目的
项目名称作为房地产产品的重要标识,已成为房地产营销不可或缺的利器。为了楼盘项目品牌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品牌增添光彩、提高项目知名度、促进市场销售,项目命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2.作业依据
2.1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
2.2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号);
2.3《广东省地名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56号);
2.4《珠海市地名管理办法》(珠府[2003]3号)。
3.决策岗位 董事长、总经理
主管岗位 开发部经理
协管岗位 销售部经理
主办岗位 报建员
4.紧前工作及条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更名 办理土地功能更改 办理用地勘测定界资料
5.作业描述
5.1 到国土局窗口所需提供资料
5.1.1审批表一式两份(办事窗口领取);
5.1.2规划用地许可证或规划工程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5.1.3红线图(或规划设计的平面四至图)两份(A3纸以下)
5.2 办理程序
查询拟定名称→向区民政局提交材料→现场勘察→市民政局审批
5.2.1申请单位(建设单位)向市民政局查询拟定名称;
5.2.2申请单位向区民政局提交上述资料;
5.2.3区民政局派员到现场勘勘察
5.2.4区民政局加具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对市影响较大和著名的地名需报市政府主管市长审批);
5.2.5市民政局通知申请单位领取标准地名通知书。
5.3办理地点
各区民政局--香洲区民政局 2282921
金湾区民政局 7262938
斗门区民政局 5554411
市民政局联系电话: 2311996
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2538378;科室负责人:郭科;2311996
6.工作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含报省民政厅、市政府审批的地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