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垫江县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22.10.17
• 【字 号】垫江府人〔2022〕14号 • 【施行日期】2022.10.17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春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垫江府人〔202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2年10月17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王春月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圆同志为县教委总督学(试用期一年);
方建全同志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县规划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陈泯宏同志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龚江涛同志为县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杨松涛同志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免去
龚江涛同志的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王欣同志的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方建全同志的县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职务。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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