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留样与尝菜制度
1、食品留样由食堂管理人员厨师长刘双专人负责。 2、每天每餐供应的各种菜肴、饭、汤应当分别盛在专用容3、器内放入专用冰箱保存48小时以上。
3、各种菜肴、饭、汤留样数量每份不低于200克。 4、留样负责人员应对每餐留样的饭菜详细做好登记工作。
5、每餐前由厨师长提前半小时尝菜,并对结果做好记录。如有异常,及时停止用餐。
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
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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