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 部 调 动 呈 报 表
姓 名 性别 现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调入单位拟任职务(职称) 原籍 学历 是否聘用制干部 (首聘时间、聘期) 出生地 学位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 间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特长 民族 政治 面貌 外语 水平 健康 状况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主 要 学 习 工 作 简 历 (德包括才主要表科研现成果) 奖惩 情况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情 况 调动理由 调出单位性质 姓 名 性别 出 生 年 月 称 谓 现在何地何单位任何职务 户籍地 是否随迁 调入单位 编制数 实有 人数 调 出 单 位 意 见 调 入 单 位 意 见 政府 人事 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调入 单位性质 处级领导职数 现任人数 处级非领导职数 现任人数 科级领导职数 现任人数 科级非领导职数 现任人数 调出 单位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调入 单位 主管 盖章 部门 年 月 日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由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统一制定,供省内用人单位使用。
2、本表由调入单位填写,所有栏目必须填写完整、真实。调入单位主管部门按调动审批权限上报审批(一式三份。)
3、调出、调入单位须在相应栏目注明单位性质(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其它)。属事业单位还须注明经费渠道:财政核拨、财政拨补、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须注明是否有行政管理职能。 4、干部夫妻分居两地的,在调动理由栏中,注明分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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