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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我方承接 工程项目,结合施工实际情况,特作以下慎重承诺:
1、我方将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关于民工工资发放的要求,以及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绝不拖欠;
2、如因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或处置不力导致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我方愿意将剩余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用作民工工资发放。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我方愿意接受谢坝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
特此承诺!
单位或个人:(签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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