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项选择题
( )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A.无代理权代理B.表见代理C.自己代理D.超越代理权 2008年甲将自己的房屋作价32万转让于乙,乙略加修缮,居住一年后以38万的价格转让于丙,丙居住一年后又以45万的价格转让于丁。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后房价上涨,四人对该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所有权应属于( ) A.甲B.乙C.丙D.丁 1996年春,某市举办了春季名贵花展。甲约女友乙前去参观。两人因说说笑笑,未注意门前挂有“展览之花,严禁采摘”的牌子。在走到一盆花前,乙停下来对甲说:“这花真好看,你摘一朵给我。”甲上前采摘,因用力过重,造成花根松动,导致该盆花死亡。同时,甲因突然转身与正在身后参观花展的丙相撞,A 造成丙眼镜摔碎。该盆名花为丁所有,丁为此损失500元。丙的镜片损失共计300元。现丁、丙想提起诉讼。问:在丙提起的诉讼中,丙应当以谁为被告( ) A.甲 B.乙 C. 甲和乙 D.甲或乙 被撤销死亡宣告者的配偶再婚后配偶死亡的,双方的夫妻关系( )。 A.自行恢复 B.不得认定自行恢复 C.视配偶意见决定是否自行恢复 D.视被撤销死亡宣告者的意见决定是否自行恢复 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断,下列哪一情形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 A.对方当事人在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文书上签字、盖章的 B.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的,该信件或数据电文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C.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 D.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县(市)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 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是( ) A.税收缴纳关系B.婚姻关系C.债权关系D.租赁关系 长安公司与华阳公司订立一项汽车买卖合同,规定长安公司应于2002年3月1日交货,华阳公司应于同年3月7日付款。2月底,长安公司发现华阳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中止合同,但华阳公司拒绝。后长安公司于3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 A.长安公司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华阳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长安公司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华阳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A A D B A C C.长安公司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长安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华阳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上看,债的主体( )。 A.双方都是不特定的 B.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C.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 D.双方都是特定的 抵押权实现方法中的以抵押物折价是指( ) A.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协商以抵押物折价 B.在抵押人资不抵债时以抵押物折价 C.在抵押合同成立后以抵押物折价 D.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同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 对于无权代理的民事行为,如果未经追认,则由( )承担责任。 A.第三人B.行为人和第三人C.被代理人D.行为人 根据民法上对物的分类,齐白石画的画属于( )。 A.不动产 B.孳息 C.可分物 D.特定物 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划分,债可分为( )。 A.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B.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C.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D.主债和从债 关于“物权”中的“物”,说法错误的是( ) A.原则上为有体物,也可以是无体物 B.包括知识产权 C.须是特定物 D.须是独立物 关于当事人创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物权类型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生效,只是不具备物权效力 B.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应发生效力 C.确定无 D.如果不在法律明确禁止之列,则确定生效 韩玉笙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坛子,内有500块银元及一条棉布,上写“为防日寇搜查,特埋于此。王天民”经查,王天民是韩玉笙同村的王大水的爷爷,抗战期间被日寇杀害。对于此500块银元( ) A.应归韩玉笙所有,他依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 B.属无主财产,应归国家所有 C.由韩玉笙和王大水平分 D.应归王大水所有 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一栋大楼即将建设,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一想得到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何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 ) A.自愿原则 B.等价有偿原则 C.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 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经营一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并声明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甲、乙均同意。丙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应( ) A.不承担责任 B.承担连带责任 C.承担按份责任 D.承担有限责任 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A B D D A B A D D D D 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 A.专利权 B.应收账款债权 C.可以转让的股权 D.房屋所有权 甲、乙合作建一楼房,前后楼上楼下各2 间,中间隔一天井。建成后,双方约定,甲拥有前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乙拥有后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出入均由前截房屋右侧通行。天井、走廊、楼梯为双方共有。其后,甲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屋租给了丙。现甲打算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卖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按份共有关系 B.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共同共有关系 C.乙有优先购买权 D.丙有优先购买权 甲、乙均为1986年6月30日出生。甲2004年3月参加工作,乙在高二读书。2004年5月31日,甲、乙与乙的同班同学丙(也是1986年6月生)因为比谁大谁小发生口角,甲、乙二人在校园内将丙打伤,在场保安因为害怕甲报复没有敢出面制止。丙住院两个月康复,并于2004年8月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乙赔偿医药费5000 元。另外,乙还于2004年7月2日借同班同学丁3000元钱,至今未还,但乙本人没有经济能力偿还;同时,乙还在追女朋友时争风吃醋,将同学戊打伤,戊花去医疗费2000元。丁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还款,戊起诉要求乙赔偿医疗费。请回答对于丙被打伤的医疗费负担,以下关于学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学校有过错,学校应与甲、乙负连带责任 B.学校有过错,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C.保安有过错,学校应与保安负连带责任 D.保安有过错,学校不应承担责任 甲、乙为亲兄弟,父母双亡,甲在县政府工作,乙为未成年人,暂住姑姑丙家,甲、丙都不愿意担任乙的监护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甲、丙均非乙之法定监护人 B.因甲、丙均表示非乙之法定监护人,故皆非乙的法定监护人 C.乙的法定监护人或为甲或为丙 D.乙的法定监护人为甲 甲、乙在火车上认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 ) D D B D D 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 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由甲自己承担责任 甲到某商场购物,在商场因踩上了一块西瓜皮而被摔伤。对此,甲与商场发生了纠纷,对于该纠纷的性质及商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 B.商场应承担侵权责任 C.商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商场因意外事件不承担责任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汽车买卖合同,规定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6个月后生效。当事人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的期限是( )。 A.确定的始期 B.不确定的始期 C.确定的终期 D.不确定的终期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甲公司供应木材,乙公司负责加工成家具,后由于甲公司收购木材出现困难,决定将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转让行为有效的是( ) A.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全部转让给丙公司 B.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部分转让给丙公司 C.通知乙公司,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部分转让给丙公司 D.经乙公司同意,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全部转让给丙公司 甲婚后因夫妻关系不和患了精神病,一家人对甲的监护问题相互推诿,此时应由( )担任监护人。 A.甲的妻子B.甲的父母C.甲的兄弟D.甲的叔叔 甲将3间私房中的两间作价10万元投入与丙合伙办厂,又将另一间出租给乙居住。现甲因急事用钱,要将三间房屋转让。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 ) 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乙 B.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 C.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丙 D.可以任意选择乙或丙作为购买者 甲将出国,将其价值1万元的传家古董托其好友乙保管。乙擅自将该古董高价卖给丙,得价金1.2万元,花去费用500元,甲回国后,发现古董已被乙卖掉,甚是气愤,请问甲得对乙主张何种权利?( ) A.得主张违约责任 B.得主张乙构成无因管理,请求返还1.2万元价金,但亦须支付乙500元费用 C.得主张乙构成不当得利,返还1.2万元 D.得主张乙构成侵权,赔偿1.2万元 甲将汽车一辆作价10万元抵押给乙,由甲继续使用。甲在开车外出时不慎翻车,造成汽车严重毁损,该损失( ) A.应归甲承担B.应归乙承担C.由甲、乙共同承担D.双方协商承担 甲经营金山酒店,顾客爆满。相邻的银海酒店由乙经营,生意冷清。乙指使数十人进入金山酒店,2-3人占据一桌,每卓仅消费十余元。前来金山酒店就餐的顾客见无空桌,遂就近转往银海酒店,银海酒店收入大增。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构成缔约过失B.构成欺诈行为C.构成不当得利D.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高屋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000元。两年后,乙将该土A D A D B A D A B 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与甲发生了纠纷。对此纠纷,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 A.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 B.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得每年支付其4000元 C.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 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因没有办理登记而无效 甲向乙借款50万元做生意,后来生意亏损70多万元。甲有一栋房子价值18万元,其它财产价值10万元。借款到期后乙向甲追要借款,甲却将自己的房子作价一万元卖给了自己的弟弟丙,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如果丙不知甲欠工钱,则乙只能行使代位权 B.只有在丙明知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的情况下,乙才可以行使代位权 C.不论丙是否知道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乙均可行使撤销权 D.若丙明知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则乙可行使撤销权 甲乙两人分别出资2万元合伙经营一饭店,后因经营管理不善负债8万元。甲乙对债务应承担( )。 A.负连带责任B.负无限责任C.或负连带或负无限责任D.负连带和无限责任 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甲与乙签订了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卖给乙。该合同属于( ) A.附延缓条件的合同B.附解除条件的合同C.附始期的合同D.附终期的合同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大米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同时约定:甲将大米发货给丙,因为乙与丙签订一份大米购销合同,乙为卖方,丙为买方。现甲发给丙的大米存在质量问题,为此引起纠纷。丙应向( ) A.甲追究违约责任 B.乙追究违约责任 C.甲和乙追究违约责任 D.甲或乙追究违约责任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的是( ) A.丙 B.乙 C.乙和丙 D.乙或丙 李某年龄16周岁,接受叔叔遗赠10万元,靠此款丰衣足食,李某( ) A.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连带债务中一个债务人履行完全部债务之后,( )。 A.连带债务消失,也不会产生新债 B.债权人还可以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请求履行 C.连带之债消灭,该债务人对其他债务人有追偿权 D.以上都不对 刘小五将自己的电脑交由小赵保管,刘小五是( )占有人,小赵是( )占有人 B C C B B C A D D A.直接,间接B.间接,直接 C.直接,直接D.间接,间接 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A.8月7日B.8月8日C.8月9日D.8月15日 某木材公司与某家县公司签订了一份木材买卖合同,约定由木材公司送货的合同生效后,双方又约定该批木材由木材公司送交木器厂,后来家具公司发现木材公司提供的木材不符合约定,发生纠纷。对此纠纷的解决方法,下述正确的是( ) A.木器厂可以要求木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木材公司应向木器厂承担违约责任 C.木材公司应向家具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木材公司和家具公司应向木器厂负连带责任 某商店与某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由运输公司运输一批瓷器从唐山运往北京,商店派一名押解员同行。途中停车吃饭,司机与押解员两人喝了一瓶酒,饭后继续上路。由于饮酒及劳累,司机要求押解员代其开车,押解员亦没有推辞。在一个转弯处,由于车速较快,不慎翻车,车上的瓷器全部损毁。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 A.商店承担责任 B.运输公司承担责任 C.商店与运输公司分担责任 D.司机与押解员分担责任 某小区拟解聘现有的物业管理机构,则下列关于业主表决情况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或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B.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C.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D.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或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和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至3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何种类型?( ) A.特定之债B.单一之债C.选择之债D.法定之债 某住宅小区旁新建一座化工厂,生产剧毒气体产品,小区居民对此提出强烈抗议,要求消除危险,他们行使的是( ) A.所有权B.地役权C.相邻权D.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张某与邻居王某共同向邻村吴某购买大豆以供各自使用,双方商定购买大豆500公斤,每公斤1元,一个月内支付价款。当日下午张某和王某就将大豆拉回家,各半分用。此后,张某和王某没有按期付款。吴某多次讨款未成,遂于同年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和王某偿还购买大豆款500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张某和王某各付250元的债务 A C B C C C C B.张某和王某负连带责任 C.如果张某对吴某偿还了500元,王某对吴某的债务即行消失 D如果张某对吴某偿还了500元,吴某对张某负250元的不当得利之债 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棉花买卖合同,约定王某卖给张某棉花5吨。但后来张某下落不明 ,王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棉花提存。棉花提存后,一日遭遇雷击烧毁,其损失应由 ( ) A.张某承担B.王某承担C.张某和王某共同承担D.提存机关承担 我国自然人从( )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年满18岁起 B.年满16岁起 C.年满10岁起 D.出生时起 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的是( ) A.指导功能 B.补充功能 C.惩罚功能 D.约束功能 下列各项中不能当然引起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是:( ) A.被代理人取消委托 B.被代理人死亡C.代理人辞去代理 D.代理人死亡 下列关于免除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行为 B.免除是无因行为 C.免除须取得债务人同意 D.免除是处分行为 下列合同中一方违约,对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的是( ) A.某歌星不愿意履行到某地开个人演唱会的演出合同 B.委托代理人不履行委托合同 C.王某欠银行贷款10万元不还 D.某博物馆从刘某处购买一古瓶,并支付了价款,但在刘某送往博物馆途中,该瓶不慎打碎,无法复原 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 A.日出B.备课C.赠与D.恋爱 下列选项中取得所有权是基于公信原则的有( ) A.甲在垃圾堆拾取他人抛弃的旧物 B.甲从市场上以正常价格买到一件赃物 C.甲从乙处买得一台电脑 D.甲误将乙的房登记为自己的房,后甲将此房转让给丙,甲丙之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丙取得该房所有权 下列原则中 ,不包括在我国《民法通则》所确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是( )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等价有偿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 下列属于合同更新的是( ) A.甲租乙的房屋,租期到了以后,双方将租期延长了一个月 B.甲乙两人签订了一份借用合同,后又约定由乙购买此物 C.甲乙两人签订了一份大米买卖合同,每斤15元;后双方商定改为每斤16元D.甲借给乙500元,后又借给50000元,并约定乙只需还50000元 一位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要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D B C D C C D C B D A 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 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 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 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依照民法原理,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 A.只能向债务人中的主要责任者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B.只能向全体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 C.不能向债务人中的某一人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D.可以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其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 以下占有为恶意占有的是:( ) A.甲和乙出去玩,乙托甲照看自己的行李 B.甲拾到一个钱包,于是坐在附近等候失主 C.甲喜欢乙的钢笔,趁乙不在,甲拿了乙的笔 D.妈妈甲收拾孩子乙的房间,发现了乙借同学的一本书,以为是乙自己买的,便放在自己房间里 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发生在时效期间的( )。 A.任何阶段B.最后六个月C.最后三个月D.前六个月 在委托代理中,代理权产生的依据是( )。 A.委托合同 B.本人授权行为 C.法院的指定 D.法律的直接规定 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其妻李某( ) A.只能申请失踪B.只能申请死亡C.只能先申请失踪,再申请死亡D、既可以申请失踪,也可以申请死亡 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 A.不成立 B.无效 C.可撤销 D.成立并生效 张某向李某借款2万元,到期后张某没有还款。张某家除旧电视外没有值钱的东西,只有张某曾帮助王某做木工有3万元工钱,到期半年了都没拿回来。下列关于本案李某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解,正确的是( ) A.李某可以以张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欠款3万元 B.李某可以扣押张某的旧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 C.李某可以请求张某或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工钱 D.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 张男与李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因意气相投,相互羡慕,遂互留地址,互递照片并决定交友。但双方一直没有见面,一年后,张男通过网络约会李女于2000年2月14日在玫瑰餐厅见面。李女同意了张男的邀请。李女十分重视此次约会,为了此次约会,专门到美容店进行了美容,并按约定时间到玫瑰餐厅。但李女从日上中天一直等到日没西天,也未见到张男的影子。李女十分恼怒,便按照地址找到张男,质问此事。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李女怒而诉至法庭,要求张男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万元。问:张男与李女之间为何种关系?( ) A.侵权关系B.合同关系C.道义关系D.既属道义关系,又属民事法律关系 C D D D B A C D 张岩捡到一条金项链,一天她戴着项链出门,被失主于红认出,张岩否认,拒不返还。于红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该诉的性质是什么( ) A.合同之诉 B.侵权之诉C.不当得利之诉 D.无因管理之诉
二、 多项选择题
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诿。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2003年6月10日届满 B.王某6月13日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C.发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D.承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2002年8月,机械厂与机床厂签订了一份铣床订购合同。合同约定,机床厂为机械厂生产三台全自动铣床,每台7万元,总价款21万元,2003年2月交货,机械厂预付定金2万元。合同签订后,机械厂并未按约交付定金,而机床厂仍按合同组织生产,2003年2月,机床厂将三台铣床如期交给机械厂,并要求机械厂支付货款。机械厂因故己不需要铣床,便以未支付定金,合同未成立为由拒付货款。机床厂遂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关于该案处理以下哪些说法不正确?( ) A.定金条款是合同的必备条款,机械厂因未支付定金,合同没有成立 B.我国适用的定金为违约担保定金,定金条款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给付定金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因此机械厂与机床厂之间的合同成立 C.机械厂不承担违约责任 D.机械厂不仅应当履行合同,支付价款,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下列案件中,适用返还原物的情形有( ) A.甲向乙借了的电脑,以很低的价格卖给了丙,因疏忽,丙家遭大火,此电脑被烧毁,乙要求甲返还 B.甲偷了乙的戒指,并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乙要求丙返还 C.甲向乙借了一台相机,甲谎称丢失,乙要求甲返还 D.甲向乙购买自行车一辆,在乙将车交给他后,又将车卖给了丙,把车交丙得款之后迟迟未付乙车款,乙无奈要求甲返还自行车 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 ) A.甲对乙说,如果我儿子考上大学,一定请您喝酒。 B.甲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600元。 C.甲临终前在日记中写到:若离开人世,愿将个人全部藏书赠送给好友乙。 D.甲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有( ) A.相邻关系不是一个独立的物权;地役权是独立的用益物权 B.相邻关系的产生基于法律的规定;地役权是通过当事人缔结合同而产生 ABCD BCD BC ABC AD B C.相邻关系是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权利的延伸;地役权的内容依当事人自由设定 D.相邻关系的权利的取得是无偿的;而地役权合同是有偿的 给付迟延的构成要件包括( ) A.债务履行期已届满 B.给付须可能 C.须有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 D.债务人故意不履行 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作为抵押权的客体的是:( ) A.在建房屋 B.某大学的教学楼 C.企业的生产设备、原材料 D.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关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因授权不明,由被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负并行的连带责任 B.因违法行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并行连带责任 C.因恶意串通,第三人和代理人负并行连带责任 D.明知代理人无代理权,代理人和第三人负并行连带责任 关于小区内车库、车位的归属说法正确的有( ) A.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B.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C.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D.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归属依约定。 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后,违约方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对守约方的请求不予支持( ) A.违约方所负债务为非金钱债务 B.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 C.继续履行费用过高 D.违约方已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甲、乙共同出资,合伙购买丙的一幢房屋。甲、乙与丙所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将丙的一幢房屋以4 万元的价格卖给甲、乙。该合同所产生的债属于何种类型之债( ) A.单一之债B.简单之债C.按份之债 D.连带之债 甲公司和乙公司与某石化公司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石化公司在1个月内供给0号或10号 柴油1000吨,每吨价格为1600元;甲公司与乙公司按4:6分配。该合同之债是( ) A.多数人之债B.按份之债C.选择之债D.种类物之债 甲将一幅名画出售给乙,约定1个月后交付。但丙愿出更高的价格,甲遂将画出卖给丙,并当时交付给丙。在此情况下,乙( ) A. 有权要求丙交付该画,因为其与甲的买卖合同成立在先 B.有权要求甲交付该画,甲应当向丙请求返还该画,而丙亦应当返还 C. 无权要求丙交付该画,因为丙已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D. 有权要求甲承担不履行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甲将乙的房屋买卖手续涂改为自己的买卖手续,产权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没有发现手续是被涂改的事实,错误的为甲办理了产权登记。甲将房屋卖给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CD CD ABCD ABD BC ABC BCD ACD ABC B.由甲赔偿乙的损失 C.由产权登记部门赔偿乙的损失,赔偿后向甲追偿 D.由产权登记部门赔偿乙的损失,赔偿后向向造成登记错误的工作人员追偿 甲企业因转产需要将原产房和厂房内的机器设备分别作价5000万元和200万元转让给乙企业。双方签订合同后对财产进行了清点,并办理了交接手续。但就房产的转让一直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丙企业得知甲企业转让厂房之事,愿以5500万元购买该批厂房和机器。甲企业遂以厂房和机器设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为由,主张与乙企业的合同无效。对此,表述正确的有( ) A.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乙企业 B.厂房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乙企业 C.厂房所有权仍归甲企业,甲企业有权主张与乙企业的合同无效 D.甲企业与乙企业的合同有效,乙企业有权请求甲企业办理厂房过户手续 甲一日与邻居乙争吵,对自己的儿子丙说给我打,其女儿丁递给哥哥木棍一个,丙用此将乙打伤,则对于乙的侵权责任承担( ) A.甲是教唆行为 B.丁是帮助行为 C.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D.甲和丁承担适当的责任,丙承担主要责任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好友丙、丁、戊、巳,他们各自做出如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 ) 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巳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甲有一头水牛,5月3日与乙达成买卖协议,约定6月1日交牛付款。5月10日甲又与丙达成买卖协议,丙当即付款,甲将水牛交付给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协议无效 B.甲承担违约责任 C.丙承担侵权责任 D.丙可以善意取得水牛的所有权 甲与某农机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一台标号为999号东方红牌拖拉机的合同。甲即与某农机公司发生了债的关系,从性质上看,该债属于( )。 A.法定之债 B.单一之债 C.简单之债 D.选择之债 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将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质给乙。乙在出质期间将电脑无偿借给丙使用。丁因丙欠钱不还,趁丙不注意时拿走电脑并向丙声称要以其抵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丁返还电脑 B.乙有权基于其质权请求丁返还电脑 C.丙有权基于其占有被侵害请求丁返还电脑 D.丁有权主张以电脑抵偿丙对自己的债务 甲与同事丙路过一居民楼时,三楼乙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砸在甲的头上,致其脑震荡,共花费医疗费1万元。甲以乙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而乙否认甲受伤系自家花盆坠落所致。对这一争议事实的举证责任承担说法错误的是BCD ABC BC ABD ABC ABC AD ( ) A.甲承担举证责任 B.甲、乙均应承担举证责任 C.乙承担举证责任 D.丙作为证人承担举证责任 甲与乙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乙付款但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此时,甲的债权人丙向甲主张债权,但甲无力还款,于是丙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该房屋。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乙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 C.支持丙的请求 D.不支持丙的请求 监护终止的原因主要有( ) A.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监护人或被监护人死亡 C.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监护人自行辞去监护 某工厂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污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行政部门交纳了排污费。某日,厂技术人员赵某错误操作,致使一次排出污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以下是对随后发生的各种事件的责任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 A.附近某村民甲因自己看管不严,其养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此水而亡,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B.数日后,该河段水质渐趋恢复正常,附近某村民乙的一条牛因饮此河水后患病,致丧失耕作能力,该厂须承担赔偿责任 C.该厂超标污染的河水流入村民某丙承包的农田,造成秧苗损失2000 元,丙欲起诉,应将该与赵某列为共同被告 D.该厂超标排污致附近丁村农作物大面积死亡及牲禽大量伤亡,由此只发生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发生刑事责任 某甲在路上遇见情敌某乙,遂叫某丙和某丁共同将某乙殴打一顿,某乙治疗伤病花去医药费500元。某甲、某丙和某丁应对某乙承担的责任为( ) AD A.侵权责任B.合同责任C.单独责任D.共同责任 某日,刘某与好友任某一起外出用猎枪打猎,忽见前面丛林中有一灰影闪动,二人同时举枪射击,不想击中的是在山中采蘑菇的农民。据查,该农民只被击中一枪,刘任二人的猎枪为同一型号,无法辨别是谁的枪击中了农民。若你是该农民聘请的律师,以下认定错误的有哪些?( ) A.因为无法辨别加害人是谁,所以刘任二人不承担责任 B.刘任二人已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C.刘某、任某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D.应由林业局承担责任 某小区业主拟使用部分维修费用维修校区内的电梯和水箱,则下列关于业主表决情况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或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B.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C.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D.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或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BCD ABC ACD ABC AC 设甲的电脑上本染有病毒,但甲不知情。乙问有无病毒是否需要杀毒时,甲说使用多年从未感染过病毒。结果乙在使用时病毒发作,硬盘被锁死,整台电脑报废。则下列对于损失承担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由于甲交付的标的物质量符合双方事前约定,甲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由于甲过于自信电脑上没有病毒,主观上有过失,基于该过失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由于甲并不知情且多年未感染过病毒,应认定主观上没有过失,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无论质量符不符合约定,主观上有无过失,甲都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赔偿乙的损失。 受领迟延应符合下列构成要件( ) A.债务的履行需要债权人的协助 B.债务已届履行期 C.债务人已提出履行或已实际履行 D.债权人不为或者不能受领 天虹房地产开发公司于 2001 年 7 月 1 日以出让方式获得某市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使用年限为 40 年。经开发建成商品房后,2005 年 7 月 1 日将该宗房屋一并转让给大洋公司, 大洋公司将其作为职工住宅分配给职工居住,职工李某于 2007 年 1 月 1 日搬入新居。下列 说法中正确的是此时:( ) A.李某对该土地的使用年限为 40 年 B.李某对该土地的使用年限为 35 年 6 个月 C.该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后,李某需要继续使用的,应该在期间届满之前一年申请续期 D.该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后,自动续期,李某无需申请 王某向李某借款2万元,以其一套家庭影院为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没有办理登记。现王某将该家庭影院以1.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张某,但未告知张某该家庭影院已经被抵押的事实,也未通知李某。张某见价格比较公道,就付款买下。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王某不能履行债务,李某得就该家庭影院行使抵押权 B.李某有权要求王某就该1.5万元提前清偿其债务或者提存 C.李某有权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 D.即便王某不能履行债务,张某也有权拒绝李某就该家庭影院行使抵押权,就因此受到的损失李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王某与一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购商品房一套,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随后该房地产公司将王某选购的商品房以更高价格销售给不知情的张某,并与张某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为房地产公司已经与张某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 B.王某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只能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C.王某可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为房屋进行了预告登记 D.房地产公司未经王某同意进行房屋出卖的行为,不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效力 下列财产不得用于抵押的是( )。 ABC CD CD BD ABC ABC A.土地所有权 B.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C.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D.一家大型企业的附属医院的办公大楼 下列对所有权特征的描述,正确的是( ) A.所有权是绝对权,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之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所有权人行使其所有权的不作为义务 B.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其所有权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同时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C.所有权是一种最完全的物权,所有人对所有物可进行一般的、最完全的支配,包括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D.所有权具有永久性,是指所有权的存在不能预定其存续期间,而并非指所有权能够永远存在 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有( ) A.停止侵害B.消除影响C.赔礼道歉D.赔偿损失 下列可以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有( ) A.聋哑人B.合伙企业C.机关法人D.个体工商户 下列民事关系中,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的是( )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甲开发商购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欲建一露天餐厅,其与该土地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得再建露天餐厅,为此甲给予乙每年3万元的补偿 C.甲村在河流上游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剧减,引起纠纷 D.甲家与乙家相邻,甲家的猫闯入乙家,打碎乙家的花瓶,引起纠纷 下列有关债权性质表述正确的是( )。 A.债权为对世权 B.债权为对人权C.债权为绝对权D.债权为相对权 一辆公共汽车在正常运行时被一辆违章行驶的货车撞上,造成乘客王某受伤。王某的损失应当由谁赔偿( ) A.王某可以要求公交公司全部赔偿 B.王某可以要求公交公司和货车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C.王某不能直接要求货车车主赔偿 D.王某可以分别要求公交公司和货车车主全部赔偿 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不宜采取家庭承包“四荒”农村土地,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可采取哪些方式流转?( ) A.转让 B.出租 C.入股 D.抵押 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承包方对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流转的权利,该权利包括:( ) A.转包权B.出租权C.互换权D.转让权 以下情形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的有( ) A. 消费者肖琳到超市购物,无故被超市保卫怀疑,保卫对她进行搜身检查 B.张某将邻居贾某的耳朵咬下,贾某起诉 ACD ABCD ABCD AB BD AC ABCD ABCD ABCD C.A市张某是本地的有名内功大师,德高望重,他病故后,李三在《武坛风云》一书中,刻画的主人公张某是一个无恶不作、欺世盗名的民间艺人。张某的近亲属起诉李三 D.张三搬家,他小心翼翼捧着他爷爷传下来的一个景泰蓝花瓶,李四在小巷中飞快地骑摩托车,将张三的花瓶撞碎。张三起诉阿彪 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 A.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B.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C.代理人死亡或者作为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D.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在民法中,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当事人( ) A.地位平等B.意思自由C.平等协商D.等价有偿 在民事代理过程中,代理人负有哪些义务( ) A.履行其代理职责 B不能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为同一法律行为 C.不能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D.在因故暂时无法履行代理职责,应当转托他人代理 债的关系的内容是指( )。 A.债权人的权利 B.物 C.行为 D.债务人的义务 债的履行不能的类型主要有( ) A.事实不能和法律不能 B.自始不能和嗣后不能 C.主观不能和客观不能 D.全部不能和部分不能 张红委托其在外地的好友李春代购药材,并汇去两万元钱。因一时无货,李春便以张红的名义将钱暂存银行李春的好友刘峰因产生经营急需用钱,去找李春,李春便拿出张红的存折给刘峰,由刘峰的好友王齐担保。李春未将上述情况告知李红。后刘峰因产生经营不善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张红诉至法院。本案中哪些法律关系有效?( ) A.张红与李春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B.张红与银行之间的储蓄法律关系 C.李春与刘峰之间的借款法律关系D.王齐与李春、刘峰之间的担保法律关系 张某,15周岁,系某重点大学少年科技班学生,少年早熟,平常语言老练,对生活有自己的一套想法,偶尔在网上周刊上发表文章,赚取一定的报酬,一次,骑车撞伤了人,就是用自己的稿酬1000元支付的医疗费。下列关于张某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张某已经具有了意志能力,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张某已经具有了责任能力,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张某已经能够赚取相当的稿酬,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张某已经达到一定年龄,具有一定识别力,为限制民事能力人 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的具体方式包括( ) A.支付金钱 B.交付财物 C.提供劳务D.提交成果
三、 名词解释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以权利ABCD ABC ABCD ABCD AD ABC AC ABCD 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对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加以调整的结果。 表见代理本属于无权代理,但因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表见代理 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致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归于被代理人承担。 无权代理 物权法定原则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现象。 物权法定原则又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等均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创设新物权或变更物权的法定内容。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的消息达2年,宣告失踪 处于生死不明的状态,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依法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以结束失踪人财产上的不确定状态。 所谓地役权是指以他人的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而是使用的权地役权 利,利用他人不动产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债的保全
四、 判断题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不是必需条件,但不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过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规定的,可以互相抵销民事责任。 当事人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权利因合同的变更或解除而消除。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丁拾获一钱包,获得对钱包的占有,并取得该钱包的所有权( )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是同时产生,同时消灭的。( ) 法人的权利能力因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而不同。( )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一年后,得知甲仍在世间。死亡宣告撤销后,甲和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 甲自愿向乙清偿未到期债务,乙的受领属于不当得利。( ) √ × √ √ × × √ √ 债的保全也称责任财产的保全,是债权人为确保其债权的实现,而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的一种手段。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需要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 √ × × √ 将债区分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其法律意义主要在于债的标的物在履行前灭失的法律责任不同。( ) 经本人承诺的行为对本人造成伤害的,原则上不视为侵权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后自始无效。( ) 两份同一自行车的抵押合同均未登记的,以成立抵押权的先后顺序为两抵押权实现的先后顺序。 留置权和质权的共性是,二者均为法定的担保物权。 民事法律行为只能采用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 民事责任以惩罚加害人为目的。( ) 某甲因先占,不能取得对某无主手表的直接占有。 人格权属于绝对权,债权属于相对权。( ) 人身权是绝对权和支配权。( )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 ) 实践性法律行为成立不以交付实物为要件,诺成性法律行为成立以交付实物为要件。( ) 提前履行一般对债权人是有利的。因此,对债务人提前履行的行为,债权人应该接受,不能拒绝。( ) 违约金的支付必须同时具备违约行为民事责任的全部构成要件。 违约金责任只能以金钱或等值有价物的方式承担。 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 ) 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在违约的情况下,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 我国民法通则确认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一般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 相邻关系是相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之间基于合同的约定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五、简答题
√ √ √ × × × × × √ √ × × × × × √ √ × × × 若撤销权经法院认定成立,则撤销权的行使产生对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效力,各当事人均受其约束: (1)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自始失去法律效力,尚未依该行为给付的,终止给付;已为给付的,受领人负有恢复原状的义务,即第三人因该行为而取得财产的,应返还给债务人,因标的物不存在而无法返还的,应折价赔偿;第三人如已简述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向债务人支付了对价,第三人有权要求债务人返还。 (2)对于行使撤销权人的效力。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或受让人向债务人或向自己返还所受利益。如第三人向债权人自己返还所受利益,则债权人有义务将收取的利益加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而无优先受偿权。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一切费用,系管理事务的费用,行使撤销权的人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偿还。但依司法解释,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缔约上过失责任的主要内容是损害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信赖利益的损失,即当事人相信合同能够有效成立,但因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所受的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失主要是直接的财产的减少,如缔约费用、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等。信赖利益作为缔约上的利益,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内容。 与合同上的履行利益不同,后者是当事人就合同得到适当履行所享有的利益。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旨在使受损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恢复到未曾参与合同订立或者合同成立之前的状态。这是缔约上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不同之处,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旨在使受损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达到合同得到适当履行的状态。 (1)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并且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在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中处于主导和统帅地位,过错推定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对过错责任的补充,而无过错责任仅是特例。过错责任的特点在于:一是相对于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及其因果关系等构成要件而言,过错是归责的最终要件,无过错即无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二是依过错程度确定责任范围。即在混合过错的情况下,考虑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的过错程度并进行比较,通过适用过错相抵规则确定加害人和受害人的责任范围;在共同过错的情况下,考虑共同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或者数人在无意思联络而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的情况下,考虑各侵害人的过错,从而确定各自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民事责任。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是指只要受害人能够证明所受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即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加害人不能通过简单地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免责,简述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只有证明存在法定的抗辩事由,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过错推定责任的特点在于:第一,免除了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所承担的举证责任。受害人仅须证明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可,而无须证明加害人主观上存在过错。第二,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就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第三,过错推定责任作为一项归责原则主要适用于《民法通则》规定的几种特殊侵权行为,法律对过错推定责任的免责事由作出了严格的限定,主要包括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不可抗力等。 (3)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对造成的损害事实均没有过错,而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支付能力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或者受益人对受害人所受损失给予补偿。其特点在于:第一,归责上仍然考虑过错,只是当事人均无过错,故有公平责任适用的余地。第二,以社会公平观念作为归责的基础。第三,公平责任主要适用于财产责任,在责任的具体分担上主要考虑损害事实、双方的财产状况、支付能力等实际情况。第四,公平责任的目的在于减轻而非补足受害人所受损失。公平责任主要适用于《监护人(已尽监护责任)的民事责任和紧急避险(自然原因引起危险)人、受益人的民事责任。 (4)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非常狭小,且不具有法律责任的教育和预防功能,不能成其为一项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的特点在于:第一,归责不考虑加害人和受害人的过错。第二,归责无须推定加害人主观上存在过错。第三,损害事实和加害人行为或者物件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归责的最终要件。第四,责任的承担完全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不得任意扩大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 债务不履行又称债务违反,是指债务人未依债务的内容履行给付的行为。债务不履行有四种形态: (1) 给付不能。给付不能也称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给付不能的法律后果如下:①在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履行不能时,其效力为:第一,债务人免除履行原债务的义务。第二,债务人应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责任。第三,在合同之债。债权人可因债务人的给付不能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②在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履行不能时,其效力为:第一,债务人免除履行原债务的义务,且不承担不履行债务的责任。第二,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的事由而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时,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让与该请求权或交付其所受领的赔偿物。 (2)给付拒绝。给付拒绝,亦称拒绝给付,指债务人能够履行而故意不履行。给付拒绝的法律后果如下:第一,对于已届履行期的给付简述述债务不履行的后果。 拒绝,债权人有权要求强制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二,对于未届履行期的给付拒绝,债权人不必等到履行期届至时再主张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债权人可即时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因债务人拒绝履行所造成的损害。第三,在有担保的债务,当债务人明确拒绝履行时债权人即可请求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拍卖担保物,实现债权。 (3)给付迟延。给付迟延,又称履行迟延,是指债务人对于已届履行期的债务,能给付而未给付的情况。给付迟延的法律后果包括:第一,在合同之债,债权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第二,接受强制履行。第三,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第四,对迟延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负责。 (4)不完全给付。不完全给付,亦称不良给付或瑕疵履行,指债务人虽已为给付,但其给付有瑕疵或者给债权人造成其他损害的情况。不完全给付的法律后果包括:第一,对于在清偿期内尚可补正的不完全给付,债务人有补正其为完全给付的责任;如补正的给付已过清偿期间,债务人就补正的给付负给付迟延的责任。对于加害给付,债务人除负补正责任外,还须就所生的损害负赔偿责任。第二,对于不能补正的不完全给付,债务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免责事由,又称免责条件,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或者不适 当履行合同义务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通常包括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和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含义有三:第一,不可抗力仅指客观情况,即独立于个体之外的事件,不包括单个民事主体的行为,从而排除了将第三人行为导致违约作为抗辩事由的可能。第二,不可抗力具有不可预见性,即合同当事人以现有的技术水平、经验无法预知。第三,不可抗力具有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性。不可避免,是指不可抗力及其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必然性,而且当事人虽尽最大努力仍不能加以避免;不可克服,是指不可抗力及其损害后果发生后,当事人虽尽最大努力仍简述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不能加以克服,因而无法履行或者适当履行合同义务。(2)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过错,是指受害人对违约行为或者违约损害后果的发生或者扩大存在过错。将受害人的过错作为抗辩事由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过错的谴责和非难。违约责任虽然实行严格责任,但是受害人的过错可以成为违约方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责任的依据。 (3)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排除或者限制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一方当事人基于他方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享有的权利属于民事权利,民法实行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放弃民事权利,免除他人的民事义务、民事责任。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约定免责条款,并奉行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具有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纵有违约行为,也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合同中的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违约责任的免责条款无效,当事人对此类损害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无因管理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管理他人事务。管理他人事务是无因管理成立的前提条件,包括对他人的事务的管理行为,也包括对他人提供服务;事务可以是有关财产性的,也可以是非财产性的;管理的事务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实施法律行为时,管理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也可以以本人的名义。但是,管理下列事务,一般不发生无因管理:1)违法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2)不足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纯粹道义简述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上的、宗教上的或者其他一般性的生活事务;3)单纯的不作为行为;4)依照法律规定须由本人实施或者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的行为。 (2)有为他人利益而管理的意思。管理人须有为他人利益而管理的意思,这是无因管理成立的主观要件。管理人是否具有为他人利益而为管理的意思,应由管理人负举证责任。管理人主观上同时既有为他人的目的又有为自己的动机,客观上自己也同时受益的,仍可成立无因管理。但如管理人纯粹为自己的利益而管理他人的事务,即使本人从其管理中受有利益,也不能构成无因管理。管理人将他人的事务作为自己的事务进行管理的,如符合不当得利的要件,可成立不当得利;如构成对他人事务的不法干涉和侵犯,则构成侵权行为。 (3)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无因”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也就是无法律上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法律上的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管理人有无管理他人事务的义务,应依管理人着手管理时的客观事实而定,而不能以管理人主观的判断为标准。 债的履行原则包括: (1)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按债的标的来履行而不能任意改变。这是债的效力的要求,其核心在于强调债的履行标简述债的履行原则。 的的特定性。 (2)诚实信用原则。依诚实信用原则,债的当事人在债的履行中应当本着诚实:善意的内心状态维护对方的利益,以对待自己事务的注意对待他人事务,保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
五、 案例分析
1999年5月,张某因经营需要,向孙某借款5万元并订有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期为 两年,李某为张某的借款承担一般担保责任。2000年6月,张某还给孙某3万元。2000年8月,张某因急需资金,又向孙某借款5万元,并约定与前次未还借款到期一并还清。双方均未告知李某。两年期满,张某无力偿还所欠7万元欠款。因此,孙某要求李某偿还借款。问: (1)李某的担保是何种担保方式?李某是否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 (2)李某应偿还多少借款?为什么? (3)李某偿还借款后能否向张某追偿? 2003年1月8日清晨,甲和邻居乙因琐事发生纠纷,甲被乙用砖头打伤头部,血流满面。当天甲到医院进行了包扎处理,花去医疗费23.40元,甲考虑到提起诉讼旷日持久便自认倒霉,未对乙进行终究。2004年3月29日,正在工厂工作的甲突然摔倒,经诊断甲患有癫痫病。因甲无家族病史,经法医鉴定认为与一年多前的伤害有关。甲到乙处(1)李某的担保是一般保证。李某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承担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义务。本案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因此债权人孙某有权要求担保人李某承担还款责任。 (2 )李某应偿还2万元借款。因为本案中,李某所担保债务的范围为第一次借款的5元,当张某偿还孙某3万元后,李某的保证责任也随之减少为2万元。至于张某的第二次借款,因李某并不知晓,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李某仅负有向孙某承担2万元借款的保证责任。 (3 )李某偿还借款后可以向张某追偿。 (1)特别诉讼时效,1年。 (2)2004年3月29日,因为根据民法通则意见,人身损坏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的,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3)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意见,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可以引起诉讼时效要求乙负责为其治疗,乙不承认自己有责任。的中断。 4月12日,甲请求当地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4)未超过诉讼时效,从2004年3月29日因乙态度蛮横,当天调解即告失败。其后,甲一直住院治疗。2005年4月8日,甲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乙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起算,至起诉时未满1年。 金等费用。 问题: (1)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哪种,具体期限是多少?(1分) (2)本案诉讼时效起算点为2003年1月8日还是2004年3月29日?为什么?(4分) (3)2004年4月12日,甲请求当地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会产生什么效力,为什么?(2分) (4)本案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为什么?(3分) A、B、C三人订立协议:三人各出资1万元共同买汽车从事货物运输,共同管理,按出资比例分利和承担亏损。 三人依约出资买下一台卡车,由A驾驶,B、C负责装卸货物,长期给前进公司运输货物。某日,A、B、C二人酒后运送货物,途中A操作失当发生车祸,致使卡车毁坏,所运价值6万元的货物全部损失。前进公司向二人索赔时、B、C称此车祸系A不慎驾驶所导致,因此发生的货物损失应由A承担全部赔偿责任;A辩称该车系自己同B、C二人共同购置,因车祸引起的损失应由三人共同承担,故不同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前进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A、B、C二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1)A、B、C三人系何种法律关系?理由是什么? (2)前进公司遭受的损失应当由谁负责赔偿?根据何在? 甲、乙、丙三人组成一个采石组,签订了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均分报酬,共担风险。后丁要求加入,经甲、乙、丙同意参加,但未在协议上签字。丁加入后(1)丁与甲、乙、丙之间为事实上的合伙关系。因为尽管丁未在合伙协议上签字,但其入伙已经甲、乙、丙全体同意,且事实上已经参与合伙营业,分配红利,所以四人已经(1)A、B、C二人系合伙法律关系。理由是三人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管理,按出资比例分红和承担风险,完全符合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合伙法律关系的基本要求。 (2)前进公司遭受的损失应当由A、B、C三人共同负责赔偿。根据是:前进公司与A、B、C三人组成的合伙发生运输合同关系;A、B、C三人在共同运输过程中发生车祸致使前进公司货物受损,只能由A、B、C三人对赔偿前进公司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与甲、乙、丙共同经营,并参加了两次分红。形成合伙。 某日,丁在执行爆破任务时因装炸药失误,(2)丁的损失由甲、乙、丙、丁私人共同承致使提前爆炸,飞石将丁双臂炸伤。丁要求甲、乙、丙承担其医治费用及生活补助费共1万元,被拒绝。丁于是诉诸法院。 [问题]: 担。因为四人是连带责任关系,在执行合伙事务时,他们之间实行民事责任共担。 (1)应如何认定丁与甲、乙、丙之间的法律关系?(2分)为什么?(4分) (2)丁的损失应如何承担?(2分)为什么?(4分) 甲将自己的私房出租给乙。后甲因急需资金向乙表示欲将此房出卖。乙表示愿意购买,双方签订购房协议,约定乙在1个月内付清房款10万元。不久,乙依约付清房款,但甲因外出,过户手续一直未办理。后丙听说此事,表示愿意以12万元购买。甲即要求乙补交2万元,乙坚决反对。甲遂将房子以12万元的价格卖与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丙据此限期要求乙腾房遭乙拒绝。 问题:(1) 现在谁享有房屋所有权? (2) 丙能否要求乙腾房? 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处房产,但房产证上及房产局的登记簿上只记载甲一个人的名字。现甲、乙闹离婚。一日,甲未与乙打招呼而与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丙将房款交于甲,并与甲一起办理了房产过户登(1) 甲、乙对房屋的共同共有关系,甲、丙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2) 依公示、公信原则,丙信赖了该房产公示的权利状态,并且甲和丙之间转让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已经进行了公示(登记),故丙(1) 房屋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必须办理登记。乙虽履行了付款义务,但未办理登记,故未取得所有权。 (2) 丙虽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但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仍有效,且租期未满。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丙替代甲成为出租人,应承受该租赁契约,故乙有权拒绝腾房。 记手续。后乙得知,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甲、取得房产所有权。甲、乙对房屋具有共同共丙行为无效,丙不得取得房屋产权。问题: 有关系,甲未与乙协商私自处分该房产,乙(1) 本案涉及哪些法律关系?(2) 法院应如何处理?
六、 论述题 试论述公序良俗原则 (一)含义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公序良俗原则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 ,是指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它有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及一般道德观念的重要功能。 (二)我国民法的具体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三)公序良俗原则的主要内容 1、正面 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利益 2、 反面 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公得追究甲的侵权责任。 共秩序,违反社会公德。 (四)作用 与诚实信用原则相仿,公序良俗原则具有填补法律漏洞的功效。 1、 这是因为公序良俗原则包含了法官自由裁量的因素,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因而能处理现代市场经济中发 生的各种新问题,在确保国家一般利益、社会道德秩序,以及协调各种利益冲突、保护弱者、维护社会正义等方面发挥极为重要的机能。 2、 一旦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实践中,遇到立法当时未能预见到的一些扰乱社会秩序、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 而又缺乏相应的禁止性规定时,可直接适用公序良俗原则认定该行为无效。 (五)现代社会面临的挑战 概念: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人将其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1) 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2) 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3) 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4) 完简述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 成了法定的公示方法 法律效果: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一旦因善意取得而导致标的物之上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消灭,取得人完全取得一个新的物权,而原权利人的所有权将因此消灭。 原权利人不得向善意的受让人主张返还原物,而只能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或者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另外,《物权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试论诚实信用原则。 (1)诚信原则的定义为:诚信原则就是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的立法者的意志。 (2)诚信原则涉及两个利益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和社会间的利益关系,它的宗旨在于实现这两个利益关系的平衡。 (3)诚信原则在两个方面发挥作用:首先,它是对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时必须具备诚实、善意的内心状态的要求,对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起着指导作用。其次,诚信原则对法官衡平权的授予,它意味着承认司法活动的创造性和能动性。 (4)诚信原则有着如此重要、广泛和综合的功能,它被称为帝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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