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3期
关于企业管理人员实行岗位任期制的思考
方存强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安徽
铜陵
244000)
摘要:本文提出了企业新的人力资源开发的落脚点,阐述了实行企业管理人员岗位任期制的益处,
通过实行岗位任期制,明确企业管理者的任职年限,可以使每个管理者将时间变成动力,有利于形成各类人才通过竞争脱颖而出的良好局面。
关键词:企业;管理人员;岗位任期制中图分类号:F27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2X(2006)03-0032-02
工作需要提拔或调动的,以及犯有错误降格使用的,只是个别现象。新的人力资源代谢只能保证企业管理层新老继承不脱节,填补离退休或离开管理岗位管理者的空位。因此形成了事实上的论资排辈现象。为克服这一弊端,近年来,多数企业在组阁管理层中,注意到管理人员的年龄分档,管理层形成了年龄梯次。这种做法的好处是,既考虑企业管理层新老继承性,又注意管理层横向的群体结构合理性,较过去无疑是一个很大进步,但它也有不可避免的弱点:一是不能保证企业管理层是其企业人力资源的最佳年龄段和最佳能力期;二是不能保证企业管理层的纵向系统的发育良好,即不能保证企业管理层一届比一届好。
真正实行企业管理人员岗位任期制度,情况就不同了。管理人员一旦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时,就从现职岗位上退下,或升职,或降职,或平移换岗让位于后人。在这种情况下,新的人力资源开发的出发点,就不仅仅是新老交替连续性的问题,而是确保企业管理层在每一届都把最佳的人力资源开发出来,而不被埋没,使企业各管理层都能维持能力最佳期,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对企业管理层的调整充实,也就不光只注重考虑静态的、横向的群体结构,以及短暂的个体发育,而是考虑到动态的、纵向的、长远的系统发育,保证企业管理层一届胜过一届。新的人力资源开发的落脚点,也就不仅仅是填补离退休或离开管理岗位管理者的空位,以及其它方面的拾遗补缺,而是为现有管理层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准备优秀的预备人选,有竞争地、按部就班地进行期满替换。这样,对企业各管理层的预备管理层要求的条件,就不仅在原有的年龄、文化、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而且还要有最佳能力、最佳竞技状态、最佳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整体要求。目前不少企业所采取的管理层梯形结构,只应当视其为是过渡时期的产物,而不应该作为范例来进行推广。因为强调梯形结构,势必过分压低管理层预备管理者的年龄段,形成年轻人上岗,老年人离岗位这种
我国企业人力资源极其丰富,在当今时代,充分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对发展经济、迎接挑战、进一步增强企业实力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我们知道,单个具体的人是构成人力资源的主体。而人的生命有限的,其才能的发挥受到年龄、体力、精力和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许多学者研究认为,人的一生中有一个创造力旺盛的高峰期,每个人的高峰期出现的时间早晚、长短都不一样,但主要集中在中青年时期。一个人如果长期在一个企业、一个岗位从事某项工作,这个人的心理很容易产生疲倦,容易形成思维定势,创造力因此而减退或消失。因此,一个时期忽视了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投入,就会使一个时期的人力资源荒废,企业也会出现某一管理层次的断代。如何避免这一问题,发挥企业人力资源的最佳效益,确保管理人员维持在最佳能力期,处于最佳竞技状态,从而使工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企业始终充满活力,笔者认为,最好的办法或者说必须实行的办法,就是企业实行管理人员岗位任期制。
所谓岗位任期制,就是企业从通过竞争进入核心管理层的管理者开始,自上而下给各管理层岗位规定出相应的任职年限和连任期限,任期届满,根据任期目标和工作成绩,根据员工意见和本人意愿,依据有关程序,决定其去留升降,决定其奖励和惩罚程度。每届的任期3-5年,可以连任,但连任不超过二届。这种办法不仅能够从制度上打破企业经营管理者“铁交椅”的,把时间变成动力,促使他们在任职期间兢兢业业工作,而且能够促使企业人力资源的代谢循环速度加快,企业的创造力和竞争力保持不衰,使企业这个森林所有的鸟都歌唱、所有的花都盛开。
目前,企业管理人员任职到死的终身制已经废除,则任职到老的终身制依然存在。尽管有些企业实行了任期制,但这个任期制还很不完善、很不到位。绝大多数企业管理者都是为“官”到老,到了规定年龄才离退休或离开本管理岗位。平时因
收稿日期:2006-05-18
作者简介:方存强(1964-),男,安徽巢湖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职员、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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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的模式,久而久之就把企业管理层的梯形结构制度化、永恒化,似乎企业各管理层总要有一些接近离退休的管理者才算好。企业面向未来,当从改革人事制度上找出路,应该着眼于管理者的能力和水平,不一定要在管理层搞什么梯形结构,这样企业管理层的平均年龄势必下降,各管理层的预备管理者的年龄幅度则可能有所上升,只要是最佳能力者,不论是风华正茂的年轻人,还是大器晚成的中老年人都行。它对我国建立社会主义职业企业家队伍将大有益处。
企业管理人员实行职务任期制,应当与选举制联系在一起,即上届管理层任期届满,下届管理层通过民主选举而产生。选举有差额和等额两种,由于差额比等额有更多的优越性,优胜劣汰,差额已经取代了等额。现代企业管理要求企业人力资源要有合理的搭配。因此,企业管理层对人才的需求也是多方面的,这就要求差额选举将预备管理者人选排成多路纵队,即一个管理层岗位有2~3名人选,而不是采取一路横队———一个管理层只有1~2个差额的做法。这样,就需要企业要有足够的人力资源,需要企业对人力资源进行认真地规划。这一规划过程需要企业的专业管理部门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就选举新的一届管理层而言,所有的预备人选都应该实行公开化,即让企业员工公开参与各管理层预备管理者的选拔、培养和选举使用。由于任期制把企业管理者任期届满的时间明确下来,把换届的对象固定下来,因而既可以根据任期届满的明确时间,推测预备管理者在这个期限内每年成长的成熟程度,制订出某些预备管理者进入某一管理层的最佳时间,又可以根据任期届满的具体对象,预测预备管理者的发展培养方向,确定某一管理岗位的将来最佳人选。在定向以后,再从
整体上审视他们在哪些素质上还有待提高,在一些特殊要求上还有什么不足,尔后设计出他们需要培养锻炼的具体途径和实施方案,再在换届前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其培养提高,如培训、走基础台阶、上关键台阶等,视其岗位职务而定。
实行企业管理人员岗位任期制,显然要打破企业管理人员任免的神秘化,这其实有利于人力资源在企业和社会环境中形成竞争,而竞争就应当是“公平、公正、公开”的。企业的每个管理者,都应当具有双重身份,即他们既是上一级管理层的预备管理者,又是本级管理层的管理者。在未实行岗位任期制之前,他们作为上层次的预备管理者,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接班,也不知道接谁的班;作为本层次的管理者,不知道自己任期有多长,也不知道应当取得什么样的政绩。因此,难以建立起企业和自己的发展目标体系,即使建立了,也会被后来上级一个任命所冲垮。实行岗位任期制度,明确企业每个管理者的任职期限,就可以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可以使每个管理者都有一种责任感和紧迫感,都能“跑”起来,可以形成各类人才通过竞争脱颖而出的良好局面。一旦形成竞争就肯定会有若干的人毛遂自荐,也会使有些识务之士自愧不如,辞职让贤,这与当代一日千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形势是相适应的。当然,实行企业管理人员岗位任期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来进行完善,而这一工程的直接结果是形成企业人力资源的竞争。这一竞争确实是很麻烦的、不舒服的、有时甚至是很痛苦的,但它却是把企业管理引向深入的有效杠杆,使企业人力资源的以更好开发和利用的基本前提。
(责任编辑:马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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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31页)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中,国家高新区一直是自主创新并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是支持其开展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二次创业”,税收支持也应由笼统地对高技术产业进行扶植,转向关注高技术产业中某些确需政府扶植的战略性产业、关键产品和产业化关键环节。具体措施包括尽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可采取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两年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办法;继续完善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税收政策;准许高新技术企业工资支出不受计税工资限制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等。
(四)支持创业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
对主要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准许其在税前按总收益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补偿金,以增强其应对风险的能力;允许创业投资者的创业投资损失抵减其他投资的资本利得;并对创业投资者实行再投资退税政策。
(五)运用税收政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充分激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
实践证明,中小型科技企业是最具创新活力、也面临巨大创新风险的企业群体。据统计,我国65%的国内发明专利是由中小企业获得的,80%的新产品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如何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整个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需要政府创造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应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创新和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充分激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
(六)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制,合理征收所得税,减轻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的科技投入
允许从高新技术产品的应税销售收入中扣除准予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允许企业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新产品研制和广告宣传费等,比照农产品按10%的扣除率,计算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参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企业把未分配利润转为投资,用于研究开发和扩大再生产,这部分利润应允许抵免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中的科技人员,把奖金、分红收入再投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高科技研究与开发,对这部分奖金或分红收入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应予返还。对科技人员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可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而获得的股权收益,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责任编辑:马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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