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辽委传发[2007]2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9.07 【实施日期】2007.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辽委传发〔2007〕2号)
各市县(市、区)委、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中)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7〕 3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以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 1 / 2
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保证政府安全监管
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资金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搞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治理和消除隐患,建立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真正把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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