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名称和范围
1. 入股合作单位名称:华人影视联盟
经营范围:影视联盟服务;设计、影视制作、代理、发布;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展示展览策划;承办经批准的文化交流艺术活动。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 甲方提供摄影设备,并负责输出导演、演员、剧本、宣传、宣发、策划方案。开拓蚌埠市场含(怀远、固镇、五河县)成立分公司:华人影视联盟(蚌埠站),并挂牌经营。 2. 乙方从签订本协议当日起,将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合作,自此甲方将全权管理公司整体运作。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资源(譬如人脉资源,拍摄场地资源,信息资源)配合甲方完成业务,APP制作及维护、网站建设及维护,
影棚不低于80平米
3. 甲乙双方对外洽谈项目,均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4. 双方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权归甲方。 5. 乙方有权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 双方按季度清算账目。
7. 甲乙双方按年度结清上一年的所有者账款。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担当
公司纯利润除去2%作为公益慈善基金外,甲方占60%、乙方占40%。
第四条 声明
1. 甲乙双方之间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及经营承包关系。 2. 甲乙双方信息资源共享,各自保证所有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3. 甲乙双方在影视、传媒、活动等的推广和宣传过程中同行共勉、紧密合作。
4.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惠互利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相互免费。
5. 甲乙双方不承担合作协议生效前的债权债务。
第五条 免责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终止,甲乙双方不负法律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双方经营、管理不善造
成商业信誉受损的, 2. 在合同期内单方面解除协议的
第七条 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双方合作期限,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合作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时间在另行约定。
第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齐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披露。
第九条 透明化
具体合作项目进行期间,所有的交流、对话、协议、成交等均需甲乙双方进行或在对方知晓的前提下进行。
第十条 其他
1.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当地申请仲裁处理。
第十一条 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甲
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身份证 签订时间 乙方: 身份证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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