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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年终奖金发放方案

来源:爱go旅游网
2XXX年销售人员年终奖金发放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

明确销售人员年终奖金的计算标准,同时为销售人员的薪资调整、职务晋升及年终奖的发放提供依据。 二、发放时间: 春节前指定日期发放。 三、奖金构成:

年终奖金由“第13个月工资”与“奖励基金”构成。 四、第13个月工资:

数额构成:年度月平均工资×(在职月数÷12个月) 五、奖励基金:

1、奖励基金:年度实际销售总额×5‰。

2、奖励基金划分:省区经理设名次两名占“奖励基金”的40%;业务代表设名次三名占“奖励基金”的60%。

3、奖励基金发放:以“年终绩效分值”排名,省区经理:第1名60%、第2名40%,共计2名;业务代表:第1名40%、第2名35%、第3名25%,共计3名。 六、年终绩效分值计算方法:

1、年终业绩绩效分值=年度实际销售额÷年度目标销售额×权重(60%);

2、年终工作绩效分值=年度工作绩效总分÷在职月数×权重

(40%);

3、年终绩效分值=年终业绩绩效分值+年终工作绩效分值。 例:小林2013年目标销售额为20万,实际完成销售额为15万,且12个月的平均工作绩效达成率为80%,小林的年终绩效分值为:

1、年终业绩绩效分值=150000÷200000×60% =75%×60% =45% 2、年终工作绩效分值=80%×40% =32% 3、年终绩效分值=45%+32% =77%

既:小林年终绩效分值为:77分(注:在绩效考核中达成率1%即为1分)

七、相关规定:

1、在公司工作时间<6个月或年终绩效分值低于60分的人员不参与奖励基金发放方案。

2、公司领导或部门主管提出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计发第13个月工资及奖励基金。

3、年底发薪当日必须仍在公司工作岗位,如发薪前离职,包括发薪日前提出辞职或者过失、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计发第

13个月工资及奖励基金。

销售部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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