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订立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1、工程范围:整个项目基坑设计和施工。
2、工程内容:经审图公司和专家审查通过整个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设计、包专家方案论证的全包干承包方式。 四、合同价款:
此承包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含降水井回填封堵): 万元 (含设计费、含税金),大写: (含设计费、含税金,报价详单见合同后附件),超期降水部分费用按单价乘实际工作量结算。
五、工程期限:
1、工期:以现场基坑支护开始起计时①支护:在土方开挖完成后10天内完成。②降水:至地下车库的基础筏板和基坑内降水井回填封堵全部施工完毕为止。
2、如遇下列情况, 经甲方现场工程师及监理签字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1) 在施工中因停电时间连续超过8小时或每天停电超过2小时,影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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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施工。
(2)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3) 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六、工程款支付与结算方式:
1、地面工程(含支护桩、降水井、止水帷幕等)施工完成经甲方现场认可后,七日内甲方拨付给乙方所完工程量价款的70%;
2、整个基坑支护全部完成,基坑槽底不出现任何因基坑支护和降水原因影响下步工序施工的现象,经甲方现场工程师认可,七日内甲方拨付给乙方工程款至合同总价款的70%。
3、整个工程施工至±0.00,基坑支护和降水无任何影响其他工序或工种施工的质量问题发生,二个月内甲方把剩余的30%程款一次性全部拨付给乙方。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 负责施工场区的“三通一平(坡顶)”工作,协调影响施工的周边关系。
⑵ 负责提供真实、可靠的基坑周边有关地下管线的详细资料,负责提供乙方施工用的水源和电源。
⑶ 负责现场施工监督、管理,负责周围居民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⑷ 负责组织协调基坑支护降水和土方开挖、土建主体施工三方主体施 工方案的对接和配合,对土方开挖单位全面有效的管理,做到步调一致、统 一指挥。负责土方开挖单位施工方案必须服从《基坑支护施工方案》的要求。
⑸ 负责影响施工障碍物的清理及外运工作。
⑹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进度款,以确保基坑支护降水施工的顺利进行。 2、乙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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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坚决服从甲方现场的监督和管理,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
⑵ 负责基坑支护和降水施工图设计与施工,负责组织基坑支护和降水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并承担其费用。保证按时完成经甲方、专家审查、论证、认可的基坑降水支护施工方案的全部内容。
⑶ 严格按照专家论证通过的基坑支护和降水施工方案及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及时和第三方基坑监测单位沟通联系,保证支护降水施工质量达到合格,确保基坑周围建筑物的安全,如因基坑支护原因造成基坑四周建筑物等沉降和损坏,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⑷ 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全权负责施工过程中本单位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障,并承担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现场人员人身安全事故的全部费用,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⑸ 乙方应在现场甲方工程师的组织协调下与基坑土方开挖单位积极配合,保证支护和降水随基坑开挖完毕而按时完成。
⑹ 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交降水井的回填封堵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再 具体实施,并在甲方通知现场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及时对基坑降水井回填封堵。
⑺ 基坑开挖支护完毕后整个基础筏板施工完毕前,如遇恶劣天气造成槽底积水,乙方应积极主动的无偿做好抽取疏干的管理工作,保证基坑槽底基础的正常施工(不可抗力除外)。
⑻ 负责楼座及地下车库的基础筏板和基坑内降水井回填封堵全部施工完毕前的所有降水井的抽取疏干工作。负责楼及地下车库全部建筑达到±0.00且回填土回填完毕前的基坑支护的养护和维修。
⑼ 因基坑边坡出现塌方和漏水等乙方原因造成基坑地基土扰动或工期延误,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⑽ 乙方全部负担施工期间发生的水费和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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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严格按审图公司及专家组审查通过的基坑支护和降水施工方案及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及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和质量检查验收。
检验标准:
(1) 基坑开挖过程中不出现塌方、积水,排水疏干及时。 (2) 开挖完毕槽底无影响基础施工的地下积水。 (3) 基础和±0.00下建筑施工过程中无塌方等影响。 九、工程变更
因甲方原因,致使基坑开挖深度和平面施工范围发生改变,造成基坑支护和降水不能按照专家组审核认可的方案正常施工的,经甲方确认后,需调整基坑支护降水施工方案的,所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结算依据为合同后附的《工程承包价预算详单》。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条款执行,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非违约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 其它约定
l、甲方应派人专门负责协调基坑±方开挖单位和乙方之间的配合问题,基坑土方开挖单位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土方开挖。
2、甲方负责基坑场地外大气降水的排水。
3、甲方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及基坑周边环境进行监测,以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该信息甲乙双方应共享。
4、基坑支护降水结构质量保证期为:基坑支护施工完成至合同范围内整个工程项目全部施工至±0.00以上且回填土全部回填完毕。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双方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向甲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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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人民申请解决。
十二、附则
1、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即日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履行协议内容完毕,协议自行终止。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电话:
签订日期:5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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