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往区质监站各镇街道质监分站各建筑业企业
签批李碧辉 等级 顺建电传51号 抄送 发出日期11月2日
关于竣工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解锁条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施工现场项目班子人员管理现对竣工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解锁申请条件重新明确如下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内容已全部施工完毕经监理单位无委托监理的由建设单位核实同意后方可向工程所在地建设管理站提出申请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项目班子人员由备案机关自行解锁施工企业不需再进行申请
竣工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解锁申请表可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www.sdcin.com.cn资料下载处下载
本通知从2003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竣工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解锁申请表
区建设局
二
顺德区建设局人秘科
三年十二月三日
竣工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解锁申请表
申请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报建时间 施工许可 证号码
1 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内容已全部施工完毕
申请理由
2 责令整改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申 请 单 位
日期: 年 月 日
质 监 分 站 意 见
负责人: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公章:
负责人: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 建设 单位 意见
建 设 局 办 文 窗 口
注建设局办文窗口受理企业解锁申请对符合要求的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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