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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版员工手册(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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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版员⼯⼿册(精选5篇)

2021新版员⼯⼿册  ⼀、什么是员⼯⼿册

  员⼯⼿册主要是企业内部的⼈事制度管理规范。包含企业规章制度和企业⽂化,并涵盖企业的发展信息。

  ⼆、2021新版员⼯⼿册(精选5篇)

  公司员⼯管理制度是要求⼤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动准则。是实现某种功能和特定⽬标的社会组织乃⾄整个社会的⼀系列规范体系。那么2021新版员⼯⼿册是怎样的呢?了解相关精彩内容请参考⼩编为⼤家精⼼准备的2021新版员⼯⼿册(精选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边的朋友喔!

  2021新版员⼯⼿册1

  ⼀、配料、灌装车间,化验室在每天下班前都必须清洁⼀次。⼚区范围内每天打扫⼀次;

  ⼆、配料、灌装车间,化验室范围内不准吸烟、吃东西、⼤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也不准乱堆放杂物,要保持整洁安静;

  三、⽣产、化验、检验⼈员进⼊岗位前要清洁、消毒双⼿,更换⼯作鞋,戴好⼯作帽与⼝罩;  四、直接与原料和半成品接触的⼈员不得戴⾸饰、⼿表以及染指甲、留长指甲;  五、操作⼈员⼿部外伤时不得接触半成品与原料;

  六、不得穿戴⽣产车间的⼯作服、帽与鞋进⾮⽣产场所(如厕所),不得将个⼈⽣活⽤品带⼊⽣产车间;

  七、直接⽣产员⼯每年必须进⾏⼀次⾝体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可继续从事该⼯作;  ⼋、配料、灌装车间,化验室在下班前必须对所⽤仪器设备、⼯具、⽤具等要进⾏消毒清洁并按规定放置,并且在⼯作范围开启紫外线灯杀菌;

  九、直接⽣产⼈员如患病须及时离岗就医诊治,不得带病⼯作;

  ⼗、⾮配料、灌装车间化验室⼈员在未经许可之情况下,不得私⾃进⼊以上⼯作场地。

  2021新版员⼯⼿册2  第⼀章总则

  第⼀条为确定⽣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条本规定适⽤于本公司⽣产相关全体员⼯。  第⼆章员⼯管理

  第三条⼯作时间内所有员⼯倡导普通话,在⼯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为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须按要求佩戴⼚牌(应正⾯向上佩戴于胸前),穿⼚服。不得穿拖鞋进⼊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时,晚上如加班依⽣产需要临时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情况报给⼈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员因⼯作关系在车间⾛动,其他⼈员不得离开⼯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能离岗。

  第⼋条上班后半⼩时内任何⼈不得因私事⽽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1天处理。

  第九条员⼯在车间内遇上⼚⽅客⼈或⼚部⾼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部应起⽴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时,不能争道抢⾏。

  第⼗条禁⽌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打架,私⾃离岗,窜岗等⾏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他⼈岗位做与⼯作⽆关的事),违者依员⼯奖惩制度处理。

  第⼗⼀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电话,进⼊车间前,须换好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机等物品放进与⼚牌编号⼀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条未经⼚办允许或与公事⽆关,员⼯⼀律不得进⼊办公室。⾮上班时间员⼯不得私⾃进⼊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

  第⼗三条任何⼈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产⽆关之物品进⼊车间;不得将私⼈⽤品放在流⽔线上,违者依员⼯奖惩制度处理。

  第⼗四条车间严格按照⽣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员,精⼼组织⽣产。⽣产⼯作分⼯不分家,各⽣产班组须完成本组⽇常⽣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五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负责。

  第⼗六条员⼯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拿取。⽣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七条员⼯在⽣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艺规程进⾏操作,不得擅⾃更改产品⽣产⼯艺或装配⽅法。

  第⼗⼋条在⼯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如数赔偿(管理⼈员因管理粗⼼也受连带处罚)。

  第⼗九条⽣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即停⽌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条在⼯作时间内,员⼯必须服从管理⼈员的⼯作安排,正确使⽤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具。对闲置⽣产⽤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条车间员⼯必须做到⽂明⽣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产任务;因⼯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作并服从⽤⼈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条车间员⼯和外来⼈员进⼊特殊⼯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产安全。

  第⼆⼗三条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员、电⼯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

  第⼆⼗四条员⼯有责任维护⼯作之环境卫⽣,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五条操作⼈员每⽇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作岗位清扫⼲净,保证⼯序内的⼯作环境的卫⽣整洁,⼯作台⾯不得杂乱⽆章,⽣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六条下班时应清理⾃⼰的⼯作台⾯。当⽇值⽇⽣打扫场地和设备卫⽣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产后的边⾓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值⽇⼈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天才清理。  第⼆⼗⼋条不得私⾃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资。

  第⼆⼗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为(不论公物或他⼈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律交公司⾏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考核

  第三⼗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德、勤、能、绩四个⽅⾯。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和责任感及道德⾏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低等。  4、“绩”主要是指⼯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条考核的⽬的:

  对公司员⼯的品德、才能、⼯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作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好⼲坏⼀个样,能⼒⾼低⼀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调动⼯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附则

  第三⼗⼆条⽣产部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

  第三⼗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产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三⼗四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修改时亦同。  第三⼗五条本制度⾃2021年9⽉1⽇起施⾏。

  2021新版员⼯⼿册3  第⼀章总则

  第⼀条为增强公司员⼯的主⼈翁责任感,⿎励其⾃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有效执⾏,维护正常的⽣产秩序和⼯作秩序,提⾼劳动⽣产率和⼯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条公司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员⼯作所需要的⽂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产任务和⼯作任务。员⼯应当⾃觉接受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奖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以⼈为本,把思想政治⼯作同经济⼿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励和物质⿎励相结合,以精神⿎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总经办和⼯会抓好员⼯的思想教育⼯作,帮助和引导员⼯学习了解、遵照执⾏公司的规章制度,⼤⼒宣传员⼯中的好⼈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地纠正员⼯的违规违纪⾏为。

  第五条对员⼯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或他⼈的教育启⽰作⽤。

  第六条公司员⼯对他⼈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建议权,对本⼈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第⼆章奖励

  第七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给予奖励:

  (⼀)在恪尽职守完成⽣产或⼯作任务、提⾼产品或服务质量、提⾼⽣产或⼯作成效等⽅⾯做出显著成绩的。

  (⼆)在改进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提⾼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有突出业绩的。

  (三)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销售或项⽬建设等⽅⾯做出较⼤贡献的。

  (四)在⽣产、科研、⼯艺设计、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有发明、创新、技术改进等⾏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施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效果的。

  (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损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  (⼋)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建议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条奖励可以于年终集中进⾏,也可以平时分散进⾏。

  第九条第七条中的第(⼀)(⼆)(三)项于年终进⾏,结合年度考核⼯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  (⼀)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作⽇,奖励400元。⼯作时间不⾜6个⽉者没有全勤奖。

  (⼆)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三个等次,⽐例为2∶7∶1。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

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作⽇除以275打折计算。⼯作⽇时间不⾜6个⽉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先进员⼯奖:

  (1)按部门⼈员总数的15%⽐例评选先进⼯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400元。

  (2)按先进⼯作者总数的20%⽐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1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

  (3)按明星员⼯总数的1/3⽐例(相当于全员的1%)评选模范员⼯,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

  (4)其它可设单项⼯作先进个⼈,如安全⼯作先进个⼈、环保⼯作先进个⼈,⽐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

  第⼗条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条第七条中第(四)(六)(⼋)项的奖励于平时进⾏,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三章处罚

  第⼗⼆条对于有下列⾏为之⼀的员⼯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消极怠⼯,没有完成⽣产任务或者⼯作任务的;  (⼆)⽆正当理由不服从⼯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殴,影响⽣产秩序、⼯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作不负责任,经常产⽣废品,损坏设备⼯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三条员⼯违规违纪⾏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或他⼈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般、较重、严重四类。

  第⼗四条对员⼯违规违纪⾏为的.教育与处理分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结合经济处罚。

  第⼗五条轻微违规违纪⾏为,是指员⼯容易受客观因素影响⽽发⽣的情节轻微的违反⼯作纪律的⾏为,具有初犯性和偶尔性(同⼀条款中每⽉累计不超过⼀次)。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属轻微违规违纪⾏为:

  1、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或班中短时出⼚;会议或培训中⽆故迟到、擅⾃早退等;

  2、到岗后洗漱、做个⼈卫⽣;上班中擅⾃离岗、串岗、睡岗、⼲私活、玩游戏、看视频、看⼩说、玩⼿机等;

  3、上班中讲粗话、脏话、吵闹喧哗、聚众闲谈、打搞嬉闹;

  4、对上级指⽰或有期限命令,⽆故未能如期完成;应请⽰、汇报的事项不及时请⽰、汇报;  5、在⾮吸烟区吸烟、⼯作时吃零⾷、在设备旁存放⾷品;乱扔杂物、乱倒剩菜剩饭、乱停车辆、乱摆乱放周转架、玻璃架等;

  6、职员下班时不关电灯、空调、饮⽔机、复印机、电脑、风扇等⽤电器;员⼯⾮使⽤状态下不关⽔龙头、电灯、电脑、风扇等;

  7、对来访者不闻不理、态度⽣硬;对来宾有不敬⾏为。

  第⼗六条⾸次出现轻微违纪,⼀般适⽤公开批评的教育⽅式,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般违规违纪⾏为,是指员⼯在⼀定周期内重复轻微违规违纪⾏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相对较重的违规违纪⾏为。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属⼀般违规违纪⾏为:  1、⼀⽉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2⾄3起;

  2、上下班委托别⼈打卡、代别⼈打卡、与考勤⼈员(含门卫保安)发⽣争执、吵闹、涂改考勤记录;⽉内旷⼯半天,私⾃调休、顶班替班⼀天等;

  3、⽆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碎玻璃不以⾊分类倾倒;不按规定穿戴劳保⽤品;

  4、违规使⽤液压车、电瓶车;轻度违规使⽤叉车、⾏车;违规使⽤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品等)、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发⽣事故或产⽣危害结果;  5、未经批准带⽆关⼈员进⼊⽣产区(不论是否产⽣损害结果);

  6、上、下班次间未按正常规定交接、隐瞒⼯作失误,但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7、在履⾏⼯作职责⽅⾯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下或有⼀定负⾯影响;  8、不服从领导分⼯和⼯作安排,顶撞领导;不配合同事开展应予合作的⼯作,刁难同事;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搬弄是⾮,挑起事端;管理⼈员语⾔粗鲁、谩骂或侮辱下属。

  第⼗⼋条⾸次出现⼀般违纪⾏为适⽤警告处分,并在当事⼈写出认识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50元⾄2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较重违规违纪⾏为,是指员⼯多次重复轻微违规违纪⾏为和重复⼀般违规违纪⾏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较重的违规违纪⾏为。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属较重违规违纪⾏为:  1、⼀⽉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3起以上或三个⽉内重复⼀般违规违纪现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并强⾏进出;班中出门⽆⼿续或有⼿续不打卡并强⾏进出;损毁考勤记录;不假⽽别、⽉内旷⼯⼀天或提供虚假的病假条休息满⼀天;私⾃调休、顶班替班两天;

  3、在⼚区禁烟区吸烟但未产⽣危害结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限额领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产⽣危害结果;

  4、严重违规使⽤叉车、⾏车,形成安全隐患;违规使⽤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品等)⽽拒不纠正、损毁消防设施等,且均未发⽣事故或产⽣危害结果;

  5、部门或管理者要求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在⼯作中严重受伤或酿成伤害事故;

  6、隐瞒安全事故、⽣产事故、设备事故或其它事故;对重⼤隐患知情不报;虚报业绩⽽蓄意获取成绩、荣誉和个⼈私利;

  7、在履⾏⼯作职责⽅⾯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或有较⼤负⾯影响;  8、在⼯作场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区域内吵架、打架;因⼯作中的⽭盾纠纷约定在公司外打架⽃殴;

  9、为获取加班补助,采⽤不当⼿段取得加班机会或延长加班时间的;因⼯作需要延时下班,但未经许可不等候交替、先⾏下班的;窃取公司或他⼈财物的(不计多少);采⽤不当⼿段谋取私利,侵占、贪污或收受贿赂情节轻微的。

  第⼆⼗条⾸次出现较重违纪⾏为适⽤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当事⼈写出检讨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200元⾄5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条严重违规违纪⾏为,是指员⼯反复违反⼀般违规违纪⾏为或重复较重违规违纪⾏为或有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损害)严重的违规违纪⾏为。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属较重违规违纪⾏为:  1、⼀年内重复出现⼀般违纪3起以上(含3起)或较重违规违纪现象2起以上(含2起);

  2、违反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伤社会风化和企业形象,在公司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3、在履⾏⼯作职责⽅⾯,明知⾏为会带来不良后果,仍继续坚持⾏动,造成公司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形成恶劣影响;

  4、破坏、私拿、浪费公司财物、假公济私、价值在千元以上的;

  5、违反保密或竞业禁⽌制度,泄漏公司秘密;在公司外为同⾏业企业服务、利⽤公司出资培训证件为其他企业服务;

  6、私拉私接、私开设备、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酿成事故,造成较⼤损失的;  7、煽动怠⼯或罢⼯的;在公司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参加⾮法组织的;限制领导⼈⾝⾃由,不听劝阻的;

  8、利⽤病、伤、事假在外从事有收⼊的活动,经教育不改的;  9、伪造或盗⽤公司印章,利⽤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

  10、未经授权或批准,将公司的资⾦、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

  第⼆⼗⼆条⾸次出现严重违纪者,如认错态度好,有好的教育预期,适⽤记过处分,并由当事⼈写出检讨和保证,处以500元⾄20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情况严重的可并追加绩效考核降等和职务降级。

  第⼆⼗三条以上⾏为适⽤公司专项制度进⾏处罚的,按专项制度执⾏。以上未能列举的⾏为,根据情节和影响(损害)程度志所列情形进⾏⽐较,参照执⾏。

  第⼆⼗四条半年内重复出现严重违规违纪⾏为或⼀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记过”处分或⾸次出现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规违纪⾏为,给公司或同事造成极⼤的负⾯影响或损失,适⽤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可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为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的教育原则,公司慎⽤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五条员⼯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应责令其赔偿,但每⽉的赔偿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对有侵占、贪污、挪⽤公款和盗窃、索贿受贿的,应依法全额追缴其违规违纪款额并赔偿利息损失。

  第⼆⼗六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应按照⼈事管理权限和“谁⽤⼯、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实⾏分级、分类管理。

  对轻微违纪和⼀般违纪,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各部门直接处理,由部门负责⼈签发,结果报总经办(备案)。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层管理⼈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总经办和⼯会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理室批准,由总经理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层以下管理⼈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部门和部门⼯会⼩组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由分管副总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职员、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及⼯会⼩组负责进⾏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拟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报分管副总批准、签发;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请公司法律顾问斟酌并征求总经理和⼯会的意见,确认后报批准、签发。

  第⼆⼗七条处理违规违纪员⼯时,下达处理决定书前,通知被处理者本⼈;书⾯处理意见及时转⼈事科归⼊个⼈档案,经济处罚及时报送财务部门执⾏;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员⼯,同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停⽌五险⼀⾦的交纳。

  第⼆⼗⼋条员⼯违规违纪处理决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1、被处理员⼯的姓名、性别、籍贯、出⽣年⽉、职务(⼯种)、⼊职时间、⼯龄等基本情况;  2、主要违规违纪事实;  3、处理决定;

  4、不服从处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第⼆⼗九条受处理的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起10⽇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条员⼯对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对员⼯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认真核查,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在⼀个⽉内处理终结。不得因为员⼯申诉加重对其处理。

  第三⼗⼀条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应撤销违规违纪处理决定或重新处理,该弥补损失的应弥补损失:

  1、违规违纪⾏为不存在或认定事实不充分的;  2、处理适⽤依据严重不当、出⼊较⼤的;  3、违反管理权限或处理程序的。

  4、若被处罚员⼯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经本⼈申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可以提前结束处罚,但被处分时间不得低于应处分期限的⼆分之⼀,罚款数额不得低于应罚数额的⼆分之⼀。  第四章附则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违规违纪,是指员⼯在公司内出现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但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为。员⼯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三条本制度⾸次经公司中层以上⼲部及车间代表讨论通过,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始试⾏,试⾏中⼴泛听取意见,适时修订。

  第三⼗四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2021新版员⼯⼿册4

  1、严格遵守会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指挥安排。

  2、加强业务学习,提⾼业务素质,树⽴服务⾄上观念,⽂明服务,礼貌待客,热情周到,仪表端正,着装整洁。

  3、做好来访客⼈的接待服务⼯作,来访客⼈要及时领送到客⼈房间,⾮本楼层住客及⼯作⼈员礼貌劝其离开,确保安全。

  4、熟悉宾馆情况,了解住宿知识,热情解答客⼈提出的问题。

  5、不擅⾃离开⼯作岗位,不到客房内乱拿乱⽤客⼈物品⾷物等,不与客⼈时间交谈,不谈与⼯作⽆关的事情,不收客⼈任何礼物。

  6、搞好环境卫⽣,管好宾馆的设备和物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汇报,避免发⽣各种安全责任事故。

  7、严格执⾏‘三轻’确保楼层安静,并对宾馆做到⼼中有数,执⾏验证开门服务,对患病或⾏迹异常的客⼈要及时报告,上班时间不要串岗。

  8、客⼈离店时,要清点检查房间设备、物品,如有丢失损坏按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结算和离店⼿续,并对客⼈遗物品做好登记,保管上缴的⼯作。

  9、对所洗的被单褥单等要清点数⽬,做好出⼊库⼿续,说明破损程度,洗净后晒⼲叠整齐,及时送交仓库保管,严格领取使⽤⼿续。

  10、⽆可⼈的房间,不准进⼊客房看电视;睡觉等,禁⽌在⼯作时间打扑克;做私活;聚坐闲谈;⼤声喧哗嬉戏等。

  11、认真检查客房的⽤电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没有客⼈的房间或已经退的房间,要切断所有电器开关,经常性的检查插座、开关、热、冷⽔管线,发现问题⽴即报告,做好登记,切防各类事故的发⽣。

  12、对所辖区的安全情况做到⼼中有数,因⼯作不认真、检查不到位、误岗、漏岗⽽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有关⼈的责任。  13、遵守宾馆的其它规定。

  2021新版员⼯⼿册5  ⼀、仪容仪表

  1、员⼯应注重仪容仪表;

  2、员⼯上班必须⾝着⼯装、佩戴⼯号牌和统⼀规定的发夹。⼯装必须保持⼲净、整齐;  3、员⼯上班前必须化淡妆,当班期间保持⾯⾊⾃然、⾯带微笑、⼤⽅得体、端庄⾃信的职业形

象;

  4、员⼯上班不得佩戴⼿饰(如⼿链、⼿镯、戒指等)。不准留长指甲,不准涂指甲油。给顾客服务时,必须佩戴洁净⼝罩;

  5、员⼯在上班时不准依偎墙壁、柜台,不准有当着顾客⾯剔⽛齿、掏⽿朵、打哈⽋或⾼声喧哗等不雅⾏为;

  6、员⼯上班不准吃有异味的⾷物(如⼤蒜等)。  ⼆、⼯作守则

  1、员⼯上班⼀律不准⽤会所电话接打私⼈电话;

  2、美容室有客⼈时,除技术主管协助美容师开展⼯作外,其他员⼯不得擅⾃闯⼊房间;  3、员⼯凡在会所内拾到顾客钱物,必须原封不动将钱物上交会所⾏政部处理。不准私藏、私分或私吞;

  4、员⼯要树⽴当家作主,勤俭节约的新风尚。上班做到“⼈⾛灯灭,⼈离笼头关”,不⽆故浪费⽔、电和燃⽓;

  5、严禁窃取任何属于会所或他⼈私有的财物,⼀旦发现,予以严惩;  6、严禁泄漏会所商业信息、财务机密及经营状况;

  7、员⼯不得在会所经营区域内,追逐嬉戏,吵嘴打架,⼤声喧哗;

  8、禁⽌员⼯利⽤⼯作之便,向顾客谋取个⼈利益,不准接受顾客礼品或收取⼩费;

  9、员⼯不得在会所擅⾃集合、张贴标语,进⾏⾮法宣传活动。禁⽌造谣惑众,煽动他⼈违反会所规章制度;

  10、员⼯应服从会所⼯作安排,⽆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作调度;

  11、上下班员⼯必须把职责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具、容器、仪器、钱物及完成任务情况交清楚;

  12、员⼯负有保护会所财产和顾客钱物安全的义务及责任。如因⼯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失职者承担赔偿责任;

  13、员⼯必须熟悉会所⼯作区域内灭⽕装置的位置及使⽤⽅法。如遇意外事故,应服从统⼀调度并积极参与排除⼯作。发现可疑⼈员,应及时向会所总经理或⾏政部汇报,并跟踪防范;

  14、会所发出的⽂件、通知和规定等,员⼯必须在三天之内阅读并签字确认。每天的会议记录应当天签字确认。否则,其后果⾃负;

  15、员⼯除上班时间外,有义务参加会所统⼀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议和⽂娱体育等活动;  16、员⼯上班必须坚守⼯作岗位,满负荷、⾼效率地⼯作。并模范带头、⾃觉遵守会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17、员⼯除服务顾客外,严禁在会所使⽤公共物品或做私活:如在客房换⾐服;在会所洗⾐物。  三、上岗管理

  1、店长管理和业务调度;

  2、美容师要服从领导每⽇的安排;  3、指定顾客由指定美容师服务;

  4、美容师上班应在⼀楼营业厅候客,如约好的客⼈半⼩时内仍没有等到顾客到来的,要给客⼈打电话问情况;

  5、在地营业厅站岗候客;凡当天顾客安排不过来的情况下,客⼈⾮来不可的情况下美容师必须⽆条件加班,拒单者每次罚款50元,并视其情节,罚款必须当天交,如逾期不交者,在当⽉⼯资中按双倍处罚;

  7、美容师的指定顾客在⽆预约情况下来的,如该美容师有时间,该美容师为其服务,如管理⼈在安排上出差错,罚款50元起价;

  8、新顾客做完,必须在第⼆天打回访电话询问;

  9、当天凡头牌美容师在服务顾客,应由没做事的⼆牌美容师到地营业厅站岗候客,如头牌美容师服务顾客已完毕,仍由头牌美容师优先在地营业厅候客;

  10、美容师不能在节假⽇请假休班,除⾮特殊情况【如婚事,葬事】,反规定的⼀天扣两天⼯资;

  11、28天为全勤、全勤奖50元,如休假没休全者额外⼯资照天算【如底薪每天多少就照多少发】。

  四、卫⽣制度

  1、实⾏卫⽣岗位责任制,分区划⽚,保持店内环境卫⽣,做到全天整洁⼲净;

  2、保持整体环境卫⽣,不乱堆乱放,不乱扔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每星期⼀⼤扫除,不得将私⼈物品随便乱放;

  3、操作完毕,将物品擦⼲净,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关闭仪器,拔掉电源,清洗⼲净,做到操作前和操作后两次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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