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凌燕
来源:《语文学刊》 2015年第10期
马凌燕
(陕西师范大学 国际汉学院,陕西西安710062)
[摘要]《诗经》除了具有相当高的文学价值以外还有很高的语言学价值。“之”字在《诗经》中出现频率很高,有介词性、动词性、助词性、代词性等基本用法,研究这些用法有利于更好地理解后代文学作品以及思考“之”字使用方法的沿袭与变革。
[关键词]“之”;语言学价值;诗经;用法沿袭;现代汉语
[中图分类号]H1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610(2015)10-0054-02
[作者简介]马凌燕,陕西师范大学国际汉学院。
《诗经》作为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不仅具有浓厚的文学特色,也具有一定的语言学研究价值。自古以来,很多人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它的文学价值上,对其语言学价值的探究相对较少。“之”字在《诗经》中出现频率较高,具有介词性、动词性、助词性、代词性等基本用法,后代的作品在此基础上继承、发展,出现了更为细致和复杂的用法。有些用法一直保留到现代汉语中。因此,研究《诗经》中的“之”字的基本用法,对于探究之后的文学作品以及现代汉语中的“之”字用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诗经》中“之”字的用法
《诗经》中“之”字的用法可分为实词和虚词两类,实词又分为代词性用法和动词性用法,虚词则分为助词和介词性用法。
1.代词性用法。《诗经》中的“之”字作为代词使用是最为常见的。代词性用法分为人称代词和指示代词。
如“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周南·关雎》)意为“美好的女子,醒着睡下总在心里想着她”,句中的“之”指代前一句“窈窕淑女”(《周南·关雎》)、“心之忧矣,之子无裳”(《卫风·有狐》)意思是,“我的心里好忧愁,那个人没有衣裳。”第二句中的“之”作指示代词用,意思是“那个”。“谁谓河广,一苇杭之”(《卫风·河广》)句中的“之”指代“黄河”。“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魏风·伐檀》)意为“把檀树伐下后,放在河边”第一个“之”字,是指示代词,指代“伐下的檀树”。
由以上例子可以看出,“之”字作为代词时,或者与动词组合成动宾词组作句子的主语或宾语,或者放在名词前,与名词构成复指成分作句子的主语或宾语。
2.动词性用法。《诗经》中的“之”作动词用时,意为“到……去”“往”“到”“至”,例如“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庸风·载驰》)意思是“你们的主张纵然有百种,也不如我亲自去”,“之”在这是“去、往”的意思。
“自佰之东,首如飞蓬”(《卫风·佰兮》)意为“自从阿哥去东征,我的头发像飞蓬”“之”在此是“去”的意思。
3.助词性用法。《诗经》中“之”作.助词时,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结构助词,一是语气助词,在《诗经》中也表现得较为复杂。
1)结构助词。结构助词放在中心词与限制修饰成分之间,表示领属或者修饰关系,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结构助词“的”。例如“我生之初,尚无为”(《王风·兔爱》)意为“我降生的那个时节,天下太平无事 “之”在此作结构助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的”。“父母之言,亦可谓矣”(《郑风·将仲子》)意为“父母的责骂,也是值得惧的”,“之”在此意为“的”,其中的“之”都起结构助词“的”的作用。
结构助词中,还有取消句子独立性的用法。即用于主谓之间,使其在结构上失去独立性。例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邶风·静女》),“女为美”本来就具备作句子的条件,加入“之”字后,作“匪”的宾语。“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郑风·女曰鸡鸣》),“子好之”本来是主谓宾的关系,加上“之”字以后,变成主谓词组,作“知”的宾语。
2)语气助词。“之”字做语气助词,主要放在句末,表示一种强烈的情感。“心之忧矣,其谁知之”(《魏风·园有桃》,意为“心里的忧闷,有谁知道呢”“之”字放在句尾,表示疑问语气。
4.介词性用法。“之死矢靡它”(《庸风 ·柏舟》)中,意为“到死也不把别人念”“之死”表示“矢”的时间,作状语。内动词“之”,引申用作介词者,为时地介词。
从以上列举中可以看出,《诗经》中“之”字的用法大体分为以上几类。
二、古代文学作品中“之”字用法的沿袭
1.动词性用法。
“项伯及夜驰之沛公军”(《鸿门宴》)——“项伯于是连夜奔跑到沛公的军营里。”
“辍耕之垄上”(动词,到,去)(《陈胜吴广起义》)
2.代词性用法。
1)“之”作人称代词,如:
“我见相如,必辱之”,代“相如”。(《廉颇蔺相入列传》)
“二世杀之”代词,扶苏。(《陈胜吴广起义》)
“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代“他”。(《鸿门宴》)
2)“之”作指示代词,如:
“之二虫又何知”代“这,这些” 。 《庄子·逍遥游》)
“曰:否,以粟易之”代“它”。(《孟子·许行》)
3.助词性用法。助词“之”的用法有五种情形:1)用在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使二者组成偏正短语,表示前后两项的各种关系,如“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孟子·离娄上》),句中的“之”用在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表领属关系,译为“的”。2)用在动词和他的宾语之间,起着把宾语提前的作用,以达到强调的目的,可不译出。如“女罪之不恤,而又何清焉?”(《左传·昭公二年》)。3)用在表示时间的副词后面,表示时间的持续等状态。如:“顷之,烟炎张天,人马烧溺死者甚众”(《资治通鉴·汉纪,献帝建安中三年》),可译为“不一会儿”。4)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如“不知东方之既白”(《东坡全集·赤壁赋》),可不译出。5)用在副词后面,谓语或主语结构的前面,表示语气的加强和语调的延长。如“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论语·阳货》)。
4.介词性用法。“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礼记·大学》),作状语,可译为“人对于他所至亲至爱的人就有所偏爱。”
5.古代文学作品中“之”字用法的新变化。“之”字在原来词性用法的基础上又出现了新的发展和变化。例如,在人称代词的用法中,“之”活用为第一人称要译为“我”,如“幸来告语之”(《西门豹治邺》);“君将衰而生之乎”(《捕蛇者说》)等。作为助词时,用在表示时间的副词后面,表示时间的持续等状态。如:“顷之,烟炎张天,人马烧溺死者甚众”(《资治通鉴·汉纪,献帝建安中三年》),可译为“不一会儿”。
三、现代汉语中“之”字的用法
现代汉语中常见“之”字的用法:
第一,作代词,如“求之不得”、“取之不尽”“言之成理”、“取而代之”、“操之过急”、“反其道而行之”等词语中,“之”字代替人或事物,限于作宾语;虚用,无所指,如“久而久之”。
第二,作助词,“赤子之心”、“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无价之宝”、“缓兵之计”等,前两个词语“之”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组成偏正词组,后两个词则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此外,做助词时,“中国之大”、“战斗之烈”则是用在主谓之间,取消他的独立性使其变成偏正结构。还有一些四字词语,如“伯仲之间、权宜之计、不时之需、不毛之地、不经之谈、匹夫之勇、瓮中之鳖、天府之国、身外之物、生花之笔、必由之路”等词语中“之”是助词“的”的意思。还有用在某个时间或处所的前面或后面如,“之前”、“之后”。
因此,现代汉语中的“之”字,继承了《诗经》中“之”字的代词性用法,助词性用法,而且,用法较为普遍。
《诗经》作为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也发挥着它巨大的语言学研究价值。通过分析发现,《诗经》中“之”字已经有了介词性、动词性、助词性、代词性等用法,并且它的用法经后代不断沿袭和发展,出现了更为细致和复杂的分类。可以说《诗经》中“之”字的用法,是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之”字用法的蓝本。同时,现代汉语中“之”字的用法,也在很大程度上继承和沿袭了《诗经》中“之”字的用法。“之”字的应用丰富了现代汉语的词语数量,增强了语言的文学色彩。
由此看出,《诗经》不仅是我国的文学瑰宝,也是语言的渊源,有着很大的研究价值。
【 参 考 文 献 】
[1]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M].中华书局,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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