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go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爱go旅游网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合安监管„2010‟44号

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开发区安监机构: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0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 1 -

2010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重点工作安排

2010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为主线,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加大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力度,加强隐患治理,强化执法检查,严格安全许可,夯实安全基层基础管理,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努力在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方面取得新进展,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一、工作目标

(一)做好全市61家露天矿山整顿关闭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工作。

(二)力争在2010年年底前,有15家采石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水平。

(三)非煤矿山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本质化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率、机械铲装率均达到95%以上。

(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二、重点工作

(一)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1. 加大非煤矿山产业整合、集聚力度。从今年起,我市所有新建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在依法规划的区域内建设,对矿业权设置布局不合理和易发生事故的矿区,一律停产整顿,进行资源整合。对达不到18门以上砖瓦企业,年产量达不到10万吨规模

- 2 -

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实行淘汰制度。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要求,对“141”城市布局范围内的所有非煤矿山逐步予以淘汰、关闭和转产。继续抓好同一矿体多个开采主体的整顿、整合工作,推行统一管理、统一开采、统一爆破,消除安全隐患。抓好规模以下小矿山扩能改造,制定年度实施时间表,稳步推进。对未能在限期内完成扩能改造任务的小矿山,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2. 认真做好非煤矿山春季复产验收工作。春节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继续对本地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逐一进行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复核。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开工前也要进行复核。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复核由复产企业提出申请,监管人员现场填写《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检查表》。复核合格方可准予开工生产。市局将对县区安全监管部门的复核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10%。

3.强化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以防范较大事故为重点,切实加强重点环节、部位和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加强露天矿山安全治理,重点治理高架头、不自上而下及一面坡开采行为,防范矿山垮塌和物体打击等事故。二是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将工作重点由隐患治理为主向日常管理转变,进一步落实企业和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两个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尾矿库排洪设施和坝体维护及放矿管理,防范溃坝等事故的发生。

4.严肃事故查处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查处工作,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规定,加大对事故矿山处罚力度,对发生1人死亡事故的小型矿山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对

- 3 -

发生一起死亡2人或当年累计2人死亡事故的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对发生一起死亡3人或当年累计3人死亡事故的进行半年以上的停产整顿,整改后复产前,必须重新进行安全评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实施关闭。

(二)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5. 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县区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尤其要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建立隐患排查、登记、督办等制度。要加大力度,突出重点,针对部分企业技术力量较弱的实际情况,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帮助企业排查隐患。对重大隐患的治理要跟踪督导、挂牌督办,直至销号,下大力气提高重大隐患的整改率。

(三)严格实施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

6.严格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审查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安监总局20号令和省安监局《关于贯彻<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意见》精神,规范安全许可工作,强化对许可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以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能否适应安全生产的审查,地下矿山和尾矿库的现场复核按省安监局规定执行,露天矿山现场复核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县(区)安监局组织,市安监局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抽查、现场复核。

7.加强安全许可管理工作。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检查,发现取证后放松安全管理、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停产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严肃查处无证擅自从事开采活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不办理延期手续仍继续从事生产的行为。

- 4 -

8.严格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抓好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重点查处超期建设和以生产代基建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非煤矿山基层基础工作

9. 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及标准》(AQ2007.3-2006)的要求,结合我省出台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质量标准,狠抓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把达标活动做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各县、区要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展开。力争到2010年年底有15家采石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5级水平。

10.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县区及乡镇安全监管部门要逐级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指南》,加强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扩大培训面,力争到年底前所有人员至少接受一次专门的业务培训。要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任职制度,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尤其要认真抓好非煤矿山企业农民工的培训工作。抓好非煤矿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工作,根据要求,督促矿山企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采取聘进来、送出去培训等方式,确保每个矿山至少配备一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11. 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班组建设。认真学习借鉴“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工作理念、思路和措施,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班组建设目标和标准,推行班组安全风险预控,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把安全班组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

(五)切实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 5 -

12. 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对通过落实产业政策和资源整合保留下来的企业,要全面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促使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和机械化生产经营的目标迈进。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装备,组织、推广和应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从根本上改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推广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技术,逐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13. 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在进一步强化县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基础上,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向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的延伸。要明确乡镇(街道)政府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各级安监部门要大力引进人才,尽快充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要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特点,努力配备矿山监测、尾矿库监测、边坡及排土场监测等仪器仪表。同时,要针对非煤矿山危险、危害因素,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监管人员赴现场监督检查时的自身安全与健康。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统计分析、行政执法、督查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调查等基础报表、台帐、档案,搞好动态分析、专业分析和综合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4.进一步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专家在日常监督工作中的作用,推广专家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模式。各级安监部门要对安全评价机构、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发现的隐患和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跟踪督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强化中介机构对企业申办安全许可和“三同时”工作的服务意识。中介机构要服务为

- 6 -

先,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资料的准备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建设项目可研、预评价备案,设计审查,施工、监理、检测检验、试运行报告,以及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各项工作。中介组织要进一步提升自身能力,拓宽安全生产服务范围,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按市场化原则为矿山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15.进一步推进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所有的非煤矿山企业都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规模较大的矿山企业要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配备应急救援器材,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矿山企业预案要与县区级同类预案相衔接。安监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国土、卫生、环保、气象、发改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逐步将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治理工作与应急救援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增强预警信息的搜集和预案管理的科学性。积极创造条件,筹备建立市级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

主题词:非煤矿山 工作安排 通知

抄送:省安监局,市政府办公厅。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8日印发

共印15份

- 7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