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装置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有关安全装置、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3、机械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正在运行和运转中的
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等作业。
4、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不得擅自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
8、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9、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
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防护用品。
12、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3、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对事故应“四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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