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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监护管理办法

来源:爱go旅游网


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监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危险作业过程管控,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平稳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 危险作业定义

第三条 危险作业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受地理环境、工艺及其它有害因素的限制,带有一定危险性的作业,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因此,必须建立严格的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从作业设计、作业程序、防护措施及现场管理等环节加强管控,保障危险作业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三章 危险作业范围

第四条 危险作业范围 1、爆破及涉爆的危险作业 。 2、清仓(库)、清堵作业 。

3、禁火或易燃易爆区域需进行动火的作业 。 4、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5、高空作业(离基平面2米以上)。 6、起重吊装作业。

7、停送电操作、带电作业(≧220 V) 及使用临时输电线路等用电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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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预热器清堵、篦冷机清雪人、窑尾清结皮等作业。 9、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0、高温环境作业。 11、交叉作业。 12、其它危险作业。

第四章 危险作业分类

第五条 危险作业分类

1、根据作业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将危险作业分为A、B、C、D四个类别:

A类:是指在作业过程中涉及多个作业组或专业共同作业,技术性强、要求高,并在公司范围内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灼烫、坍塌、触电、中毒和窒息等严重影响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

B类:是指在作业过程中涉及单个作业组或专业作业,技术性强、要求高,并在公司范围内有可能发生触电、中毒和窒息、爆炸、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物体打击、灼烫、机械伤害、坍塌等影响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

C类:是指在作业过程中涉及多个作业组或专业作业,技术性要求一般,并在公司范围内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灼烫、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中毒和窒息、坍塌等影响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

D类:是指在作业过程中涉及单个作业组或专业作业,技术性要求一般,并在公司范围内有可能发生起重伤害、物体打击、坍塌、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影响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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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险作业具体分类:

A类:预热器、增湿塔清堵,煤磨系统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CKK污水坑内部作业,CKK垃圾坑底部作业,CKK气化炉内部及出口风管内部作业等。

B类:电收尘设备内部检修,水泥及生料、熟料库清库作业,煤粉仓、标准仓、石膏仓等原燃材料仓内部清仓作业,大型吊装作业(电收尘极丝框架、窑胴体、窑轮带、原料磨磨辊、矿山破碎机转子更换等),篦冷机清堵、清料,辊破清大块,原料磨内检修作业,锅炉汽包内部检修作业,污水处理器内部清淤作业,预热器下料管内部清结皮及旋风筒内部检查、检修作业,窑运行中发电锅炉内部作业等。

C类:高温点及高温设备内部作业,破碎机、水泥磨设备内部检修作业,大型风机内部作业,作业点在坡面上的皮带更换作业,高压电气系统停电维护作业,电收尘开路、短路试验作业,高空作业(离基准面4米以上),水泥库底拆除短斜槽进行清堵作业等。

D类:边远区域一般检修作业,一般吊装作业,矿山边坡作业,停电后的变压器母排处理,破碎机日常检修及内部日常检查作业,CKK破碎机内部作业,对水泥库底斜槽下料口进行清堵作业,高空作业(离基准面2米以上、4米以下),作业点在非坡面上的皮带更换作业,皮带机下料口日常清堵及其它清仓、清堵作业等。

第五章 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程序

第六条 属非突发性的危险作业均应由作业部门制定安全预案,明确作业程序、防护措施,分析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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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后,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按分级审批要求进行审批。

第七条 《危险作业申请表》填写必须规范,要将作业地点名称、设备名称及代号、作业时间、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作业内容填写清楚,确定安全监护人员,明确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第八条 依据危险作业的分类情况,实行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

A类:必须由具体执行作业任务单位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并提出申请,由生产安全处审核、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公司主要领导不在公司时,需电话或信息请示,经同意后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执行。

B类:必须由具体执行作业任务单位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并提出申请,由生产安全处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C类:必须由具体执行作业任务单位的作业小组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并提出申请,部门安全员、分厂领导审核、报生产安全处领导审批。

D类:必须由具体执行作业任务单位的作业小组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并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安全员审核、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部门领导审批时必须对危险作业安全预案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核。

第九条 上述分类中涉及到机电专业的必须由设备保全处主要领导先行审批,涉及到消防专业的必须由保卫处或办公室主要领导先行审批,涉及到土建专业的必须由相关专业主要领导先行审批。相关专业管理部门领导审批时必须对危险作业安全预案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核。矿山爆破作业要严格执行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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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章 危险作业前准备

第十条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要检查现场作业环境,保持现场整洁,消除不安全因素,同时认真落实《危险作业申请表》制订的各项安全措施,对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安全预案进行学习,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夜间突发性抢修涉及危险作业的,必须执行危险作业分级审批手续,严禁擅自作业。因特殊情况,分管领导无法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审批的,应当了解现场情况,提出做好相关安全防范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公司当班生产调度或公司夜间值班领导下达允许作业的指令后,由公司生产调度或公司夜间值班领导代为行使审批权,签字审批时应标明原因。当班生产调度及在场管理人员应做好相关要求及措施落实的检查和督促,在作业前必须由现场管理人员先组织召开安全会,明确作业指挥人、项目安全负责人,拟定书面的安全防范措施,参检人员对防范措施应学习签字,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分管领导到达现场后,需及时补签《危险作业申请表》,并对布置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第七章 危险作业安全监护

第十二条 根据危险作业分类及分级审批的规定,对安全监护具体要求如下:

A类:公司领导、生产安全处主要领导和公司安全主管、作业部门主要领导、作业部门安全员、作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安全监护及指挥作业。

B类:公司领导、生产安全处领导或公司安全主管、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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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领导、作业部门安全员、作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安全监护及指挥作业。其中公司领导必须到现场检查危险作业安全预案执行情况并留有记录,生产安全处领导或公司安全主管、作业部门领导、作业部门安全员、作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全程跟踪。

C类:部门领导及安全员、作业部门工段管理人员和作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安全监护及指挥作业。其中部门领导及安全员必须到现场检查危险作业安全预案执行情况并留有记录,工段管理人员和作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全程跟踪。

D类:部门安全员、工段管理人员、作业部门项目负责人必须到现安全场监护及指挥作业。其中部门安全员、工段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检查危险作业安全预案执行情况并留有记录,作业部门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全程跟踪。

第十三条 遇通讯信号不清、大雾、暴雨、大风、大雪、夜间无照明等恶劣环境均严禁进行危险作业。

第十四条 对违反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擅自组织指挥危险作业,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对违章指挥导致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或给公司人身财产造成经济损失,将追究责任人、部门领导和作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股份公司生产调度工艺管理中心。

附:危险作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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