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合格党员标准和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一、合格党员标准
(一)认真实践“两学一做”活动,理想信念坚定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规,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的意识,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
(二)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秘密。
(三)反对“四风”问题,弘扬党的优良作风
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革命气节;乐于奉献,不怕吃苦,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爱岗敬业,积极履职尽责
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高标准、高效率,勤恳敬业,奋发进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相关文化知识,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在急难险重的任务面前,敢于吃苦,善打硬仗,塑造共产党员良好的形象。
(五) 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
在基层工作,工作做得好坏完全取决于老百姓的满意程度,特别是在老百姓所关心的低保五保、建房、农用物资分配等问题上应严格按照规则流程办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坚守党的组织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讲党性、讲原则,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敢讲真话,实事求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自觉参加组织生活。
(七)遵纪守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学法、守法、用法和普法,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同邪教组织及各种破坏社会稳定的现象做斗争;积极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参与宗教活动,不参与迷信活动;积极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敢于挺身而出。
二、不合格党员的表现
(一)理想信念摇摆
1.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不坚决。
2.肆意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3.信仰宗教,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甚至参与邪教组织。
(二)革命意志减弱
1.对党各种重要思想不学习、不宣传、甚至反对。
2.思想保守,精神不振,不思进取,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
3.好人意识重,对歪风邪气睁只眼闭只眼。
4.面对问题,麻木不仁,总是找寻客观原因。
(三)工作作风淡漠
1.缺乏担当,拈轻怕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渎职。
2.服务意识淡薄,对群众感情冷漠,简单粗暴,推诿扯皮,刁难群众。
3.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吃拿卡要谋私利。
(四)组织纪律涣散
1.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
2.思想狭隘,嫉贤妒能,故意造谣中伤他人。
3.不遵守工作纪律,松松垮垮,自由散漫。
(五)道德行为败坏
1.不讲社会公德,见利忘义,损人利己。
2.作风霸道,对群众大呼小叫。
3.生活作风不检点。
(六)组织生活散漫
1.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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