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一、检验批验收
1.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合格。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后报现场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质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对主控项目全部检验,一般项目据具体情况确定。 2. 资料检查:完整、真实。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填写检验批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合格并与现场吻合后予以签认。 二、分项工程验收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应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三、分部工程验收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分部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路基涉及地基处理、路堑、开挖、沉降观测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梅汕客专(MSJL-4标)监理项目部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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