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的发展,结合
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部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所有员工讲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必须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周一、周五必须穿工衣。 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8:30-12:00 13:30-18:00),晚上加班从
18:30开始,依生产任务确定。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必须8:20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
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请假流程按员工手册执行),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不得嬉戏打闹,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除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除特殊调动的除外),其他人
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管理人员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
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第九条 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东西、吸烟、看
小说、报刊、聊天、听歌、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可以听私人电话但时长不得超过一分钟。员工工作期间手
机必须来电静音或调低铃音量,免影响他人。
第十一条 未经公司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
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
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如水杯,手机,早餐零食等等。
第十三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
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十五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组织生产。生产工作
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六条 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
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七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组负责人将车
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
第十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
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九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
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二十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
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一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
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
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管理人员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三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四条 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
料。
第二十五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
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六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
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七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
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生产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
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指定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批准: 审批: 制作: 员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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