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地:
甲方: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乙方欠甲方一笔货款尚未偿还,甲方于 年 月 日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Xx市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发出案号为( ) 民初字第 号开庭传票。 为维护双方良好贸易关系,甲乙双方共同决定采用和解方式终结本案,现双方就相关权利义务内容约定如下: 一、权益确认
1、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尚欠甲方货款共计: 元(大写: )。该笔数额为乙方所欠甲方的款项总和,即甲方对乙方所拥有的全部债权,甲乙双方对该数额均无异议。
2、本案诉讼费用在撤诉完成,明确诉讼费数额后由 方承担。
二、还款方案
考虑到乙方目前的经营状况,甲方同意乙方采用以下方式偿还本协议款项:
1、 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 2、 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 3、 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 4、 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 5、 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 上述还款中,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款前向乙方提供相应数额发票。
三、撤诉及同类交易
1、乙方于 年 月 日偿还第一笔协议款项,收到款项后 日内,甲方撤回对乙方的起诉。
2、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商业往来可继续进行。 四、法律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就本协议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延迟支付的利息计算方式为: 。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未按照约定撤回起诉的,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协议款项,并不放弃所有答辩及起诉权益。
五、其他
1、双方明确,本协议所有内容为双方和解状态下协商签订,不作为案号为( ) 民初字第 号案件庭审证据直接适用。
2、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3、本协议壹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XX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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