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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问题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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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问题处理规定 1. 目的

保证住宅在交付物业公司及小业主后的投诉质量问题处于受控状态,强化住宅质量问题处理工作的制度化,便于公司全面了解项目的质量情况。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工程项目。 3. 职责

由物业公司负责实施,工程部、项目部、施工单位、小业主参与。 4. 原则

4.1.原则上对因整改导致业主延期入住的损失不予赔偿,包括物业管理费和利息。 4.2. 住宅质量问题处理原则上一般先由物业管理公司协调处理。如业主提出退房或较大数额索赔等要求,由物业公司报工程管理部,工程部联合项目部、销售部、客服部、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公司。 5. 内容

5.1. 处理依据

工程施工图纸、资料。 5.2. 处理内容 5.2.1 塑钢窗

5.2.1.1 第一原则:维修。

5.2.1.2 站在距塑钢窗1.5M 处观察划痕,看不见的划痕可应业主要求做抛光处理,概不赔偿。

5.2.1.3 1.5m 处可见划痕:A、划痕深0.2MM≤划痕≤0.5MM,无法按抛光处理时,每条划痕向业主赔偿20 元/条;B、0.5MM≤划痕≤1MM,更换,不赔偿。

5.2.1.4 变形:进行维修,维修不能解决问题时更换。概不赔偿,维修期3-5 天,更换日期20 天。

5.2.1.5 门窗框渗漏:由物业公司保修五年,五年后有偿服务,若装修损坏,视具体情况协商。

5.2.1.6 框扇角开裂:无偿更换,概不赔偿,向厂家索赔,期限不多于20 天。门窗框断裂:更换、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期限不多于20 天。

5.2.1.7 五金配件:调修或更换,概不赔偿,期限3-5 天。

5.2.1.8 玻璃压条脱落、拼缝不严等:调修或更换、概不赔偿,期限3-5 天。 5.2.2 进户门

5.2.2.1 原则上不做任何赔偿。

5.2.2.2 平整度偏差≥10MM 及断裂属更换范围。 5.2.2.3 其他一律维修,维修期为5-7 天。 5.2.3 卫生间

5.2.3.1 原则上不做任何赔偿。

5.2.3.2 入住验收时发现渗漏,立即维修,维修期5-7 天。

5.2.3.3 入住验收时进行管道通水试验,若有质量问题,立即维修,维修期为5-7天。 5.2.3.4 天棚、内墙面、地漏等质量问题按维修处理,维修期5-7 天

5.2.3.5 业主入住后进行装修有可能引起渗漏,建议由物业公司协调并提供有偿服务。

5.2.4 开关、插座、电视插座、漏电保护器等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维修,不予赔偿,维修期5-7 天。

5.2.5 阳台栏杆及阳台:对于毛刺、焊渣、油漆不均匀,倒泛水、积水、地漏不畅等质量问

题由施工单位维修,不予赔偿。 5.2.6 层高:

若发现层高不合图纸要求,原则上调整天棚,地坪粉刷层厚度满足业主要求,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视具体情况找施工单位索赔。 5.2.7 板厚:

板厚超过图纸要求,不作任何处理。

板厚按图纸要求不足时,通过协商处理,如有必要向施工单位索赔,并及时报公司营销部及集团客服部及法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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