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木复合地板出厂检验报告
编号: 生产日期 产品规格 批次数量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 规格尺寸 含水率 浸渍剥离 甲醛释放量 生产班组 产品等级 抽样数量 GB/T 18103-2000 标准要求 见相关标准 见相关标准 5~14% 见相关标准 E1级,≤1.5mg/L 检验结果 单项结论 结 论 年 月 日 备 注 检 验 审 核 实木复合地板出厂检验原始记录
生产日期 总数量 规 格 产品名称 检验数量 批次数量 技术要求 检验项目 优等 死节 孔洞 变色 髓斑 外观 腐朽 边角缺损 裂纹 漆膜鼓泡 漆膜划痕 漏漆 漆膜针孔 漆膜皱皮 漆膜粒子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5,板面色泽要协调 不限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每块板不超过3个 不允许 不允许 每块板不超过3个 不超过板面积5% 不明显 一等 2 合格 4 2,需修补 20,板面色泽需大致协调 检验结果 单项结论 长度 L≤1500mm时,与每个测量值之差≤1.0mm L>1500mm时,与每个测量值之差≤2.0mm 公称宽度与平均宽度之差绝对值≤0.1mm 宽度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0.2mm 公称厚度与平均厚度之差绝对值≤0.5mm 厚度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0.5mm ≤0.2mm ≤0.3mm/m 长度方向凸翘曲度≤1.0% 平均绝对值: max-min= 平均绝对值: max-min= 凸翘度: 凹翘度: 凸翘度: 凹翘度: 平均值: 最大值: 平均值: 宽度 长度及尺寸偏差 加工精度 厚度 直角度 边缘不直度 形状及位置偏差 翘曲度 长度方向凹翘曲度≤0.50% 宽度方向凸翘曲度≤0.2% 宽度方向凹翘曲度≤0.15% 拼装离缝 拼装高度差 平均值≤0.15mm,最大值≤0.20mm 平均值≤0.10mm,最大值≤0.15mm 最大值:
检验项目 含水率 静曲强度 弹性模量 理化性能 表面耐磨性 表面耐污染 漆膜附着力 浸渍剥离 甲醛释放量 结论
续上表
技术要求 5-14% ≥30MPa ≥4000 优等品及一等品:≤0.08,且漆膜未磨透; 合 格 品: ≤0.15,且漆膜未磨透 无污染痕迹 ≥2级:割痕及割痕交叉处允许有少量断续剥落 每一边的任一胶层开胶的累计长度不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3mm以下不计) E1级,干燥器法,≤1.5mg/L 磨前质量: 磨后质量: △G= g/100r 检验结果 单项结论 检验: 审核:
附抽样方法和判定原则
1、规格尺寸抽样方案 批量范围 样本 样本大小 累计样本大小 第一 5 5 ~150 第二 5 10 第一 8 8 第二 8 16 第一 13 13 281~500 第二 13 26 第一 20 20 501~1200 第二 20 40 第一 32 32 1201~3200 第二 32 64 2、外观质量抽样方案 批量范围 样本 样本大小 累计样本大小 151~280 ~150 151~280 281~500 第一 第二 第一 第二 第一 第二 13 13 20 20 32 32 13 26 20 40 32 64 合格判定数 0 1 0 1 0 3 1 4 2 6 合格判定数 0 3 1 4 2 6 不合格判定数 2 2 2 2 3 4 3 5 5 7 不合格判定数 3 4 3 5 5 7 501~1200 1201~3200 第一 第二 第一 第二 50 50 80 80 50 100 80 160 3 9 5 12 6 10 9 13 续上
3、理化性能抽样方案 提交检查批的成品板数量 块 ≤1000 ≥1001
初检抽样数 块 2 4 初检抽样数 块 4 8
附表一:表面耐磨性能的测定
编号:
序号 检验项目 计量单位 技 术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及 结 论 一、仪器:磨耗试验机、天平(0.001g)、吸尘器、纱布(180#0/3)、研磨轮、胶脂纱布。 二、试件:100×100mm 实木复合地板 三、程序: 1、研磨轮粘好纱布,于20±2℃,相对湿度65%±5%的条件下放置24h以上; 2、用脱脂纱布将试件表面擦干净称重,精确到0.001g; 3、将试件及研磨轮安装后,在每个接触面受力4.9N±0.2N条件下磨耗100转; 4、取下试件,除去表面浮灰称量,精确到0.001g。 1 表面耐磨性能 mg/100r 实木复合地板: ≤80(优等、一等) ≤150(合格) 且漆膜未磨透 5、结果表示: F=(m-m1)/R×100×1000 F: 磨耗值,mg/100r m:试件磨耗前质量,g m1:试件磨耗后质量,g R:磨耗转数,r 试件 1 2 3 4 5 6 m 平均值 m1 R F 检验: 审核:
附表二:含水率的测定
编号:
序号 检验项目 计量单位 技 术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及 结 论 一、仪器:天平(0.01g)、干燥箱、干燥器。 二、试件:75×75mm 实木复合地板 三、程序: 1、对试件进行称量,精确至0.01g; 2、试件在温度103±2℃的条件下烘干至质量恒定(前后称量所得的含水率差小于0.1%即视为质量恒定); 3、烘干过程完成,将试件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时取出称量。 4、结果表示: H=M1/M×100%,M1=M0-M 其中H---试件含水率(%);M0---试件干燥前的质量(g);M---为试件质量恒定时的质量2 含水率 / 实木复合地板: 5.0~14.0% (g);M1---为试件含水量(g) 试件 1 2 3 4 5 6 M0 M 平均值 M1 H 检验: 审核:
附表三:甲醛释放量的测定
编号:
序号 检验项目 计量单位 技 术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及 结 论 一、仪器:40L干燥器、分光光度计、天平(精度0.01g、0.0001g)、相关玻璃器皿、水槽、金属支架。 二、试件:被测表面积约为450cm² 三、程序: 1、将试样四边用不含甲醛的铝胶带密封放在温度为20±1℃的恒温箱中至少一天; 2、吸收容器装入20ml蒸馏水,放在检测容器底部,试样置于吸收容器上面,测定装置在20±1℃下放置24h,蒸馏水吸收从试件释放出的甲醛为待测液; 3、量取10ml乙酰丙酮、10ml乙酸铵溶液、10ml待测液,摇匀放到40±2℃的水槽中加热15min后静置暗处冷却至室温。在分光光度计412nm处,用厚度为0.5cm的比色皿测定吸光度As,同时用蒸馏水代替萃取液作空白试验,确定空白值Ab 2 甲醛释放量 mg/L E1;≤1.5 4、结果表示: C=f×(As-Ab) C---甲醛浓度,单位为mg/L; f---标准曲线斜率,单位为mg/L; As---待测液的吸光度; Ab---蒸馏水的吸光度。 试件 1 2 3 4 5 6 As Ab 平均值 f C 检验: 审核: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