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关于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的约定
一、
在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指令性对工程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的修改、变更之原因,乙方接作业指示书后须按要求安排工程,变更造成乙方(工程施工承方)发生工程费用的定额外支出,甲乙双方应按实际发生情况给予签证;其签证所及调整工程费用按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计算,甲方承担有关费用,有效的现场签证单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并计入工程总价并在结算款一起支付。 二、
乙方应在发生现场签证的工程进行之前通知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有关专
业工程师应在工程进行时到场确认并在现场签证单上签署确认内容;若甲方有关专业工程师届时未到场,事后三个工作日内应予以补签并有效,逾期则签认无效。 三、
乙方应在上述事件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有关现场签证的书面报告,其报
告内容包括:
1、 现场签证单;即经乙方填写甲方专业工程师已确认内容并签名的签证单。 2、 设计变更、修改及工程通知单;即甲方发出的指令性文件,或甲方代表现场口头指
令后补的工程通知单。
3、 签证部位的工程量及费用计算书;即变更价款的计算文件,经甲方商务工程师审定
后的文件。
4、 乙方在签证工程施过程中所作的隐蔽记录、简图、照片等证明文件。乙方对记录文
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签证报告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对签证报告内容进行核实、认
定,由甲方代表(项目经理)在“现场签证单”上审定签名。 五、
乙方持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的现场签证单或相关文件到公司办理手续,须由甲方公
司商务部监审备案后加盖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的现场签证单;乙方须保证上述报告内容文件完整、齐全、真实,否则甲方有权对“现场签证单“不予备案和加盖公章,乙方不得有异议;未经甲方公司备案和加盖公章的现场签证单视为无效单据,并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六、
甲方公司商务部监审并备案 甲方代表或项目经理审定签名 商务工程师确认签证内容符合同约定并审定费专业工程师现场签暑签证单 乙方负责填制现场签证单及工程调整内容 现场签证单办理流程示意
甲方公司加盖公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