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咸宁旅游新城项目建设相关规费收费协调标准项 目 名 称规费协调标准工商营业执照58元/本工商注册登记费0.2‰城市建筑配套费10元/平方米规划规划管理费(含用地红线测量费、房屋放验线测量费、竣工验收资料0.3元/平方米费及所包含的咨询服务费)广告牌费占道费定额测定费档案资料管理费(包含声像服务费等全部档案资料)招投标服务费(含建设方、施工方)质量、安全监督费人身意外伤害险材料检测费建设垃圾清运费沙土污染物抛洒路面费环评费及审批粉尘排污费超标建筑噪声排污费排污费暂住人口登记费(工本费)特种行业办证工本费消防:《消防意见书》包干适当收取0.3元/平方米0.1元/平方米包干适当收取0.5元/平方米按最低收费标准的30%收取23城管4建工5环卫自行处理免收,若外运包干适当收取按最低收费标准的30%收取6环保包干适当收取5元/人免若按设计要求施工只办证,不能收费7公安墙体革新材料管理费墙体办、8包干适当收取装璜办散装水泥基金行业管理费房地产测绘费0.5元/平方米白蚁防治费0.4元/平方米房产(确9档案咨询服务费免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每证80元包干房产交易手续费1.5元/平方米10人防异地建设费2元/平方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1水利水土流失防治费0.3元/平方米水资源费(取水费用)12质监 代码证书、服务费148元/证备注:1、其余未列入的服务性收费按照不超过最低收费标准的50%由旅游新城建设办公室负责协调;
2、房屋维修基金由竞得者和购房者协商交纳;
3、各相关职能部门以上规费收取统一由旅游新城建设办公室支付,不可直接找投资方,凡包干适当收取项目在建设期内年收取金额不超过3万元;
4、以上相关职能部门收取规费项目如有遗漏,请持行政服务中心认可的收费依据同旅游新城建设办公室衔接协商,以上规费的收费标准待市政府相关领导审定同意后,旅游新城建设办公室正式发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