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方为 工程的建设单位,受托方为具备法定资质以及丰富建设项目咨询服务经验的专业咨询公司。委托方因 工程,委托受托方进行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为了明确双方的权责,维护各自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服务事宜协商一致,指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受托方的服务内容
1.受托方为委托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的背景及概况。 (2)项目的发展及需求分析。
(3)对该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详细调研,并根据场地现状及建设条件,提出评价意见。
(4)对各专业设计进行研究,提出项目的建设方案。 (5)通过对环境影响的评估及分析,提出环境影响总体评价。 (6)分析周边化境及交通状况,提出交通安全的措施。 (7)项目实施安排与进度计划。 (8)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9)财务与社会评价。 (10)结论与建议。
以上10项内容可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改,最终形成完整
的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提供服务过程中受托方应服从委托方指定的服务方案和具体的服务工作安排。
3.受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且委托方提交全部材料后 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 份。 二、服务费用的标准及结算
1.服务费用合计为 元整(大写: 元整),本费用为固定费用(按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计取),在受托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上述费用为委托方应支付给受托方的全部费用。
2.服务费用具体支付方式为: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预付款 元;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经委托方书面认可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到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 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 元整(大写: 元整)。 三、上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提供目前现有的与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
(2)检查、监督受托方的工作,对受托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限期改正。
(3)受托方服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及表现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和委托方要求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更换工作人员。
(4)受托方应如实向委托方提供服务人员详细资料。 (5)受托方在从事服务的过程中,委托方有权派专人监督、检
查。
(6)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如上述信息资料对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密切相关,委托方应机试地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参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参加。
(7)在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和委托方工作制度的前提下,委托方可对受托方的服务工作提供配合。
(8)本项目进行过程中委托方无需再向受托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受托方应自行承担起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以及服务中发生的其他费用。
2.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后,受托方有权要求委托方付款。
(2)在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和委托方工作制度的前提下,受托方可以要求委托方对其服务工作提供配合。
(3)受托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4)在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如上述文件内容需要调整,受托方应无偿负责修改与返工。
(5)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过程中,因委托方对工程提出重大变更致使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进行重新编制的,双方应另行协议确定费用和出具报告书的时间。
(6)受托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的工作,发现为题及时上报委托方负责人。
(7)受托方服务不符合国家及陕西省有关规定而导致委托方遭受的损失,受托方应负责赔偿。
(8)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四、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可行性报告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协商确定。受托方对于委托方提供的一切信息及资料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名义以此进行牟利活动,不得发表,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就本项目进行洽谈接触及其后的工作展开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未公开的信息与资料(包括不限于书面、光盘、电子数据等任何形式),均应保密,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诚信、全面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受托方依约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委托方迟延支付服务费用的,每延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而未支付金额的 ‰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
3.受托方未能按时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每延迟一日,应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延迟达到 日,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受托方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未能通过部门批准的,受托方应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通过批准。
4.因受托方不具备相关部门确认的资质而给委托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 六、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条款。 3.合同一方出现下列违约行为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外,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向违约方支付任何费用:违约方延迟履行、怠于履行、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主要义务时,自收到守约方催告履行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仍未能采取有效改进措施时,在这种情况下,本合同自守约方的解约通知到达违约方之日起解除。
4.再加以上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 人民提起诉讼。
或者: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按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八、其他条款
1.委托方、受托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委托方、受托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此后无正文)
委托方: 受托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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