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调解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规章和,教育遵守社会公德。
2、调委会在基层和司法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工作。
3、调委会可依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主动调解民间纠纷,但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
4、调委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依据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进行调解,并遵守调解的基本程序。
5、协调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做好调解后的回访工作,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引导当事人向人民起诉。
6、调委会协助法制宣传部门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