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巡视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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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范楼宇巡视检查(以下简称“巡查”)工作,保障艾维克大厦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艾维克大厦的楼宇巡查工作。
3 职责
3.1 值班经理负责楼宇巡查的监督和抽查工作。
3.2 保安部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楼宇日常消防治安的巡查工作。
3.3 物业部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楼宇日常清洁绿化的巡查工作。
3.4 工程部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楼宇日常工程设备设施的巡查工作。
4 工作流程
4.1 巡查楼宇的内容:
a) 公用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b) 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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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装修违章的巡查;
d) 治安隐患的巡查;
e) 消防违章的巡查;
f) 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g) 利用巡查机会与业户沟通。
4.2 巡查路线及次数要求:
从顶层一层层往下巡视,具体巡视要求是:值班经理每天巡视一遍;物业部、保安部、工程部部门经理每天巡视一遍;巡视之后应做好巡视记录;重大问题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填写《值班经理通知书》交有关部门处理。没有巡视的按严重违纪处理。
4.3 巡查楼宇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4.3.1 “看”:通过观察来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2 “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 “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3.4 “调查了解”:向业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拟制: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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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房屋本体巡查的内容:
4.4.1 巡查楼梯间:
a) 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b) 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批荡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c) 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
d) 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e)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2 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a) 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b) 检查公用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c)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3 巡查逃生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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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检查逃生天台门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锁);
b) 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电视天线、隔热层是否完好;
c) 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d) 检查雨水管是否通畅;
e)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4 检查水电表。检查水电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水表在
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该单位闸阀,预防水浸事故,并在该单位门口贴上相关告示;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管理处值班记录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事务部主管。
4.4.5 巡查电梯:
a) 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b) 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c) 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d)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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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通知保
安部检查。
4.5 巡查公用设施设备的内容:
4.5.1 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a) 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b) 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c) 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4.5.2 巡查公用体娱设施:
a) 检查雕塑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隐患;
b) 检查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c) 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4.5.3 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a) 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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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c) 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d)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4.5.4 巡查停车场、单车棚、摩托车场:
a) 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b) 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c) 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d)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6 巡查周边环境
a) 检查小区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b) 检查是否有损坏公用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c) 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d)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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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巡查违章装修:详见《物业装修管理规程》。
4.8 巡查空置房:详见《空置房管理规程》。
4.9 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4.9.1 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值班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报告值班经理解决。
4.9.2 值班经理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a) 属公用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按《维修服务工作规程》处理;
b) 属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相关部门主管前往处理。
c) 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分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d) 属业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物业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4.9.3 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值班经理应及时向分公司总经理汇报,由分公司总经理处理。
4.9.4 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值班经理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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