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周举行一次安全例会。 2、每次例会由项目经理召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记录归档。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在本周施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已整改及正在整改的必须提交例会讨论、分析。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杜绝类似安全隐患再次发生。
4、各班组间安全生产问题协调,提交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安全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半月公司举行一次安全例会,由公司安全部门召集,由项目经理及项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参加,记录归档。公司安全部门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公司安全检查存在各类安全隐患必须提交例会讨论、分析。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杜绝类似安全隐患再次发生。各部门间安全生产问题协调,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安全文件。
安徽省湖滨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安市碧桂园III标段湖滨项目部 二O一三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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